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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新約全書》

關於《新約全書》

我現在這樣說——願上帝這樣助我。
誰能說通過什麼美好物質的極其美妙的活動,能在我們稱之為頭腦裏面產生一種思想?然而當那種思想產生時,象我現在產生我在寫作的這種思想一樣,是能夠流芳百世的,而且是具有那種能力的人的唯一產物。
在稱為馬太所作的書中說,「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忽然殿里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墳墓也開了,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到耶穌復活以後,他們從墳墓里出來,進了聖城,向許多人顯現。」《馬太福音》的大胆的作者說了這樣一個故事,但是他沒有得到其它各書作者的支持。
至於後來有一次耶穌被五百多人看見的故事,只有保羅是這樣說的,並非五百個人自己說的。所以這隻是一個人的證言;而且依照同一記載,連這一個人在事情發生時也會不相信。他的證據,假定他是《哥林多書》第十五章的作者,就是這段記載的出處,就象一個人到法院去宣誓說,他以前宣誓時說的話是假的。一個人常能認識道理,而且他也經常有權利改變他的意見;但是這個自由並不適用於事實。
但是事情發生得很尷尬,據他們自己敘述,基督在墳墓中只有一天和兩夜,大約三十六小時而非七十二小時;就是星期五一夜,星期六一日一夜;因為他們說,星期日早晨日出時或日出以前,他已經起來了。但是這件事就象《創世記》中蛇咬人踢,或《以賽亞書》中的童女生子一樣,由於配合得十分適當,它將納入整個正統事物之中。《新約》中的歷史部分及其證據就是這樣。
二十六章第七十四節)「彼得就發咒起誓說,我不認得那個人!」然而有人叫我們相信同一的彼得,按照他們自己的敘述,是犯偽證罪的。憑什麼理由,有什麼根據,要我們這樣做?
這個荒謬的故事也是不值一提,因為它表明這本《馬太福音》的作者是個能力非常淺薄的蠢人。他所講的故事,在可能性方面就是自相矛盾的:因為看守的兵丁,如果真有的話,會被囑咐說,當他們睡熟的時候,屍體被偷走了,並且為他們沒有出來阻止提供一種理由說,由於熟睡,他們也使他們無從知道這件事是怎樣乾的,是誰乾的:但是又教他們說,那是門徒乾的。
我在這裏把《舊約》和《新約》的問題作一結束。我提出它們是偽造的證據,是從這些書的本身中摘引出來的,而且它的運用象一把兩邊有鋒口的刀,任何一邊都可用。如果這種證據被否定,那麼經文的真實性也就隨著被否定了;由於這是經文的證據,如果這種證據被承認,那未這些書的真實性就不能得到證明。《舊約》和《新約》中包含的矛盾的不可能的事,使它們處於一個宣誓贊成又反對的人的地位。任何一種證據都可以判他犯有偽證罪,他的名譽同樣遭到毀壞。
路加——這是猶太人的王
十九章第十四節。——作者
我現在已經檢驗了據說是出於馬太、馬可、路加和約翰等人之手的四本書;而且當我考慮到從釘十字架到所謂升天的整個一段時間,只有幾天功夫,顯然不過三、四天,而且據說這一切情況都發生在同一地點耶路撒冷;我相信不可能在有記載的任何故事中找到如此之多的耀眼的謬論、矛盾和謊言,這些書就是這樣。它們比我開始這次檢驗時期望發現的東西更多,而且更為驚人。若把我當初寫《理性時代》第一部分時的想法來比,遠遠不止於此。
現在我要談到在那些書中關於這個並不存在的基督復活以後那種虛構的顯現的那部分證據。
①上面兩段節錄是我從布朗熱的法文本《保羅傳》中得到的,布朗熱是從奧古斯了反對浮士德的文章中摘引的,他曾參考過那些文章。——作者
在這種矛盾的方式之中,把這個冒稱為基督重現的證據說出來了;作者們唯一同意之點,是那躲躲閃閃的重現的秘密;因為隱藏處究竟是在加利利山上,還是在耶路撒冷一所關門的房屋內,還是躲躲閃閃。我們應該把這種躲躲閃閃的原因歸於什麼呢?一方面,這是與假定的或冒稱的目的直接抵觸的——就是要使世人相信耶穌是復活了;另一方面是公開宣揚這件事,將使那些書的作者們暴露于大眾的檢查之下,所以他們有必要把它作為一種秘密事件。
復活的故事是跟著十字架受難的故事來的;而且在這件事上和在那件事上一樣,作者不論是誰,不二致之處如此之多,顯然表明他們當中無一在場。
如果四個人對於一種情景都是耳聞目睹的證人,他們對於這種情景發生的時間和地點應該是一致的。他們各自知道這件事情,各人只為自己了解,使協商完全沒有必要;這一個人不會說那是在鄉下一座山上;另一個人也不會說那是在城裡的一所房屋內;這一個人不會說是在日升的時候;另一個人也不會說是在天黑的時候。因為不論是在什麼地點、什麼時間,他們都是同樣知道的。
現在看來,這是不可能的,除非我們承認這些稱為門徒的人有權故意撤謊,就是說這些書的作者可能是十一個稱為門徒中的一分子;因為如果依照馬太說法,這十一個人到加利利去,按照耶穌自己的約定在一個山上去見他,時間就是他復活的那一天,那末路加與約翰肯定是這十一個門徒中的兩個了;然而《路加福音》的作者明白他說,約翰也有同樣的意思說,會見是在同一天,地點是在耶路撒冷的一所房屋裡:然而在另一方面,如果依照路加和約翰的說法,這十一個人聚集在耶路撒冷的一所屋子裡,馬太一定是十一個當中的一個了:然而馬太說,會見是在加利利的一座山上,因此那些書里提出的證據,是相互否定的。
動物從一種存在的狀態發展到另一種,象從毛蟲發展到蝴蝶,是適用這種情況的;但是在各類的情況中就不適用,這說明保羅是他說別人的那種人,是個蠢人。
天使宣諭的故事,就是聖靈懷胎一事,在稱為馬可和約翰的書中沒有多談,與馬太和路加的書中所談的不同。前者說,天使出現在約瑟面前;後者說,出現在瑪利亞面前;但是不論約瑟或瑪利亞都是他們所能想到的最不好的證據;因為能為他們作證的應該是別人,而不是他們自己。假使一個懷孕的女子說,甚至發誓說,她的懷孕是由於一個鬼,又說這是一個天使對她這樣說的,有人會相信她么?肯定沒有人相信她:那麼,我們為什麼要相信從未見過的另一個女子的同樣事情,而且是由不知何時,何地,何人所說的呢?
第一,作者不會是他們所說的事件的耳聞目睹的證人,否則他們在敘述這些事件時不會有那些矛盾;因此,這些書不是那些被稱為使徒的人寫的,他們被揣想為這種證人。
在《理性時代》的第一部分中,我已經把創造稱為唯一真實的上帝之道;而且衣這本創造之書中,不僅指也這樣的事情或許如此,而且的確如此。未來狀態的信仰是合理的信仰,是以創造中可以看得到的事實為根據的,因為我們今後將生存在一個比現在更好的狀況和方式之中,這比一條毛蟲會變成一隻蝴蝶離開糞堆飛入天空,並不更難相信,如果我們以前不知這是事實的話。
這些情況雖然瑣碎,但我們可以從此推斷,不論那些作者是誰,他們生存於何時,他們當時都不在場。在稱為使徒的人中,只有一個好象就在現場附近,此人就是彼得;當時他被指控為耶穌的追隨者。據說(《馬太福音》
我不是一個樂於相信所謂蓄意說謊,或者本來就是謊言的人,除了在《舊約》中有些被標榜為先知的人,因為提出預言就是以說謊為職業的。在其它許多的事例中不難發現,即使簡單的假定,由於輕信,會因時間的進展而變成謊言,最後卻作為事實講出來。每當我們為這一類事情找到一個慈善的理由時,我們不應隨便信以為真。
我指出一種不容置辯的見解:第一,一樁故事各部分的一致,不能證明這故事是真的,因為各個部分可能一致,而整體可能是假的;第二,一個故事各部分的不一致證明整個故事不會是真的。一致並不能證明真實,而不一致肯定證明https://read.99csw•com是假的。
的學識總和,除極少例外,不過是a,b,ab和 hic hoec ,hoc;他們的科學知識是三乘一等於三,假使他們生活在那個時代,這點滴的知識,已綽綽有餘地使他們能夠寫出《新約全書》來。
依照馬太說法,十一個門徒已在向加利利行進,要到耶穌親自約定的山上去;就在那個時候,照約翰說法,他們正聚集在另一個地方,並非出於約定,而是秘密行動,因為害怕猶太人。
然而在當時自稱為基督徒的人中,爭辯是非常激烈的;不僅在教義方面,而且也在這些書的可靠性方面。在稱為聖奧古斯丁和浮士德人之間的爭議,大約四百年,後者說,「稱為福音書作者的書是在使徒時代很久以後才寫成的,出於某些無名人物的手筆,他們恐怕世人不相信他們記載的事件,這些事件是世人無從得知的,所以用使徒的名義來發表。在那些書中充滿了愚蠢和不一致的敘述,它們之間既不一致,又無聯繫。」
的作者應該告訴我們那些復活的和進入城內的聖徒是誰,後來怎樣;也應該告訴我們,是誰看到的,因為他不敢大胆地說是他親自看到的,也沒有說,他們出來時是否裸體,是否全是自然膚色,是男聖徒還是女聖徒;他們出來時,是否衣著整齊,他們的衣服來自何處;他們是否回到老家去重認他們的妻子或丈夫,以及他們的財產;他們受到怎樣的接待;他們是否為了重得自己的財物而遭到驅逐,他們是否提出刑事訴訟控告敵對的侵入者;他們是否還留在人間,干他們的傳教或工作的本行;他們是否再度死亡,或者活著回到他們的墳墓里去,自己埋葬自己。
但是關於《新約》中的著作,特別是告訴我們關於基督復活和升天的部分,任何能夠講述一個幽靈的顯現,或一個人行走的故事的人,都能寫出這樣的書來;因為這個故事講得太拙劣了。所以偽造《新約》的可能同偽造荷馬和歐幾里得著作的可能相比,是幾百萬比一。在今天無數的傳教士或牧師中包括主教和一切人在內,每人都能講道,或翻譯一點拉丁文,特別是以前已經譯過一千遍的;但是其中有誰能夠寫出象荷馬的詩,或歐幾里得的科學著作;牧師這些事件說明在基督徒的不同派別中流行的意見。當時,《新約》
至於靈感,那是完全不成問題的;我們也同樣可以把真實和虛偽聯在一起,作為靈感和矛盾。
馬可——猶太人的王
這是多麼奇怪和矛盾的事情:會削弱甚至對一個可能的故事的相信的同樣情況,應當作為信仰這個故事的動機,何況這個故事從表面來看,每一象徵都是絕對不可能的和具有欺騙性呢!
第一章第三十五節),「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
至於《新約》的歷史部分,關於耶穌基督,只限於不到兩年的很短一段時間,並且都在一國以內,幾乎在同一地點,其時間、地點和情況的不一致已將發現是《舊約》中的謬誤,並且證明它們是騙人的,也不能期望在這裡有同樣多的篇幅。把《新約》同《舊約》比較,就象一幕滑稽劇沒有地位容納許多違反統一性的東西。然而,某些眩目的矛盾,排斥了那些冒充預言的謬論,足以說明耶穌基督的故事是假的。
的確奇怪的是,一群聖徒會復活,而無人知道他們是誰,也無人知道是誰看到他們的,關於這個問題一句話也沒有多說,也沒有說這些聖徒有什麼事情要對我們說!過去的先知們(象我們聽到的)如果在預言中講過這些事情,他們一定會有許多話要說。他們定會告訴我們每樁事情,我們應該得到附有對於前人的註釋和評論的身後預言,至少比我們現在所有的要好一些。
《馬可福音》的作者一點也沒有提到加利利的會見;但是他在第十六章第十二節中說,基督在復活以後,門徒中有兩個人走到鄉下。走路的時候,耶穌變了形象向他們顯現,他們就去告訴其餘的門徒,其餘的門徒也都不信。
馬太——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
但是人死以後能夠走路,以及人因劇烈和非常手段致死化為鬼怪的故事,並非不尋常(如前所述)。由於那時的人習慣於相信這類事情,習慣於天使和魔鬼的顯現以及它們進入人體之內,使人受到搖撼而戰慄如瘧疾發作一般,他們再從人體中被拋出來,好象人們服了嘔吐劑一樣——(《馬可福音》告訴我們,抹大拉的瑪利亞,耶穌從她身上趕出七個鬼;)。人們一點也不覺得奇怪的是,這種故事會由耶穌基督傳揚出去,後來又變成馬太、馬可、路加和約翰等四種福音書的基礎。每個作者寫出他所聽到的故事,或其大概情形,並且用傳統上作為目擊者的聖徒或使徒的名義命名他的書名。只有以此作根據才能說明那些書中的矛盾,如果情況不是這樣,那末它們就是徹頭徹尾的欺騙,說謊和偽造,甚至無需為輕信作辯解。
我所關心的不在於這些人存在與否,而在於《新約》中所敘述的關於耶穌基督的寓言和我所反對的其中提出的那種狂熱與虛幻的教義。這個故事,照它的說法,是褻讀神靈的淫|亂之詞。它描寫了一個已訂婚的年輕婦女,在訂婚期間,用通俗的語言來說,被鬼姦汙,還用不敬的託詞說(《路加福音》
《馬太福音》在第一章第六節中作了一份有姓名的家譜,從大衛上溯到瑪利亞的丈夫約瑟以至基督共有二十八代。《路加福音》中也有一份有姓名的家譜,從基督經過瑪利亞的丈夫約瑟到大衛,共有四十三代;此外,只有大衛和約瑟的名字同在兩個名單之中。我在這裏把兩張家譜表平列於後,而且為明了和比較起見,把二者按同一方向排列,就是從約瑟直到大衛。(見頁表)現在,如果馬太與路加這些人一開始講到耶穌基督的歷史,講到他的出身,他的品性,就在他們中間說上一套謊話(照這兩段記載,說明他們是如此做了),試問還有什麼根據(象我以前問過的)使人相信他們以後所說的怪事?假使他們所敘述的他的自然年譜不能令人相信,那末他們告訴我們,他是上帝的兒子,系一魔鬼所生;又說,一個天使的宣諭是對他母親說的一個秘密,這教我們怎能相信呢?如果他們在一個年譜中說了謊,我們為什麼相信另一個年譜的說法呢?如果他的自然的事情是編造出來的——肯定如此,那麼我們為什麼不推定他的天國家譜也是編造的,而且全部是難以置信的呢?任何認真思考的人,會把未來幸福押在對一件自然不可能的故事的相信上么?押在同一切正派思想不相容,而且查明為某些人所虛構的故事的相信上么?我們止於對樸素而純潔的一個上帝的信仰(即自然神論)比們我陷於一個不可能、不合理、不健康和互相矛盾的故事大海之中,不是更為安全么?
他開始用辯論來證明的教義,就是同一屍體的復活:他進而把這件事作①「他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見《創世記》第三章第十五節。——作者
第一,《馬太福音》的作者隻字未提,《約翰福音》中也是這樣。情況既然如此,是否可能推斷那些作者在其它事情上假裝不遺細節,如果這件事情是真的,他們會保持緘默嗎?《馬可福音》的作者以輕率和了草的方式,大筆一揮便把故事結束,好象他對於傳奇寫作感到厭倦,或者對此故事自覺慚愧。《路加福音》的作者也是如此。甚至這兩個作家之間,對這次最後話別的地點,也沒有明顯的一致意見。
這些作者中沒有兩個人的敘述是一致的,而且使用完全同樣的語言,寫就的銘文,雖然簡單,卻告訴我們,是在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時放在他前面的:除此以外,馬可說道,他是在第三小時被釘的(早晨九時),而約翰說是在第六小時(中午十二時)①這些書中提到的銘文有:
雖然,在《新約全書》中,象在《舊約全書》中一樣,第一個問題是,它們是真實的么?它們是否由被稱為作者的人寫的?由於有了這樣的根據,才可以說書中所講到的奇事是可以信仰的。在這一點上,沒有正面或反面的直接證明;而所有的情read.99csw.com況都證明是可疑的;疑問就是信仰的反面。所以這些書的情況,就這種證據的傾向來說,證明是相反的。
銅像和大理石像是會毀滅的;摹仿它們做出來的雕塑像就不是完全相同的雕像了,也不是同樣的手藝了,這和複製的畫圖不是原來的畫圖,是同樣的道理。但是印刷和重印一種思想達到一千遍以上,並且可以用任何一種原料——刻在木頭上,或雕在石頭上,在一切情況下,思想是永恆的和完全相同的那種思想。它有一種永不損壞而存在的能力,不受物質變化的影響,它同我們所知道的或能想象得到的任何東西,性質不同,而且有本質上的區別。
此外,從選擇和希望來說,我寧願有一個比現在更好的身體和更合宜的形象。各種動物在創造中,在某些事情上勝過我們。姑且不談鴿子或鷹,就拿有翅的昆蟲來說,在幾分鐘內就能比人在一小時內更輕鬆地越過更大的空間。按身軀的比例來說,最小的魚的滑游勝過我們的運動,幾乎不可比擬,而且毫不疲倦。甚至行動遲緩的蝸牛,也能從地穴底部爬到上面去,人在那裡因缺乏那種能力,將會死亡,一個蜘蛛能夠在頂端縱身一躍,象作好玩的娛樂。人的體能十分有限,笨重的骨骼結構不怎麼適合於範圍廣闊的消遣娛樂,因此沒有什麼東西可以引誘我們期望保羅的意見是正確的。對於宏大的場面來說,人體太渺小——對於這崇高的問題來說,又太卑賤。
什麼時候才開始有所謂屬於馬太、馬可、路加和約翰的書,是個完全難以肯定的問題。這些書是誰寫的,在什麼時候寫的,一點證據的影子也沒有;也很可以用任何其他所謂使徒的名字來稱呼這些書名,就象用現在的名字來稱呼一樣。書的原本不在現存基督教會的掌握之中,正象他們冒稱由上帝親手在西乃山上的滿塊石頭上寫給摩西的十誡表不在猶太人的手中一樣。即使這樣,也沒有可能證明在任何一種情況下的筆跡。寫那些書的時候,還沒有印刷,因此除手抄本外無所謂出版。抄本是任何人能夠照抄或隨意修改而稱之為原本的。我們能否認為上帝把自己和自己的意旨用這些不妥的方法傳授給人,是合乎上帝的智慧,或者把我們的信仰寄托在這樣的不確定上面是適當的?我們不能造出、不能改變,甚至也不能模仿上帝所造的一片草,然而卻能製造或改變上帝的言語,就象我們改變人們的言語那樣容易①。
我們從歷史上得知,教會的主要領導人之一阿塔內細阿生活在《新約》
儘管那樣,約瑟後來仍與她結婚,視為妻子與她同居。這時,是他與鬼為敵的時候了。這個故事用了通俗易懂的語言,用這樣的方式講出來時,沒有一個教士不是抱著慚愧之心來聽取的。①在信仰問題上的猥褻語言,不管怎樣掩蓋,總是一種寓言和欺騙的象徵;因為我們對於上帝的嚴肅信仰,切不可把它和這裏所說的故事聯在一起,以致造成荒唐可笑的解釋。這樣的故事從其表面來看,和朱庇特與勒大、朱庇特和歐尼巴的故事,或朱庇特的其它戀愛冒險故事,同屬一類;並且象《理性時代》第一部分中已經說明的那樣,就是基督教的信仰是建立在異教的神話上面的。
我們在各種情況下,也沒有同樣的形式,在任何情況下,也沒有構成我們二、三十年前的身軀的同樣物質;然而我們意識到都是同樣的人。甚至兩腿和雙臂,幾乎組成人體的一半,對生存的意識來說,也不是必要的。這些東西可以失去或被去掉,而生存的意識仍然存在;假如在它們的地位裝上翅膀或其他附屬物,我們不能想象它能改變我們存在的意識。總之,我們不知道我們的組成是多大或多小,小又是何等精細美妙,能在我們中間創造這種存在的意識;超過了那種意識,就象桃子的果肉和桃核中有生長力的微粒是不同的而且是不相連的。
的評論中說,在他那時代,大約在四百年時,許多人不知道作者是誰,也不知道此書。聖艾琳生活在那個時代以前,報道說瓦倫丁派象其它幾個教派的基督徒一樣,指斥經文中充滿著不完全、錯誤和矛盾。埃比安伊特派或納澤倫派是最初擯棄《保羅的書信》的基督徒,並且認為他是一個騙子。其中,他們報道說,他原始是個異教徒,又說他來到了耶路撒冷,住了一些時候,他有意要和一個高級祭司的女兒結婚,他使自己受了割禮;但是畢竟沒有得到她,他和猶太人吵架,寫東西反對割禮,也反對守安息日,還反對一切教儀。——作者
「直到今日」這種說法是一種證據,證明這本書雖被稱為馬太的著作,而非馬太所寫,是在這些時間和冒充論述這些事情很久以後才編寫出來的;因為這種說法的含義是中間相隔很長時間。用這樣的方式來講我們時代里發生的任何事情,將會前後矛盾。所以要給這種說法提出一種明白易懂的意義,我們必須假定至少已經過了幾個世代的時間,因為這樣的說法把我們的思想帶回到古代去了。
有時保羅假裝為一個博物學家,他從植物生長的原理來證明他的復活的體系。「你們這些蠢人,(他說)你們種的東西除非死掉,不會生長。」對於這種說法,一個人可能用他自己的言語來回答說;保羅,你這蠢人,你所種的東西不會生長,除非它不死;因為死在地里的穀類,從來不,也不能生長發育。只有活的穀類才能生產第二代的穀物。但是這個隱喻,無論從什麼觀點來看,不是明喻。這是接連發生而不是復活。
但是撇開一切其它論據不談,生存的意識是我們對於另一種生命惟一可以想象得到的觀念,而那種意識的連續就是永生。生存的意識,或我們關於生存的認識,不必局限於一種形式,即使在這一生之中,也不必限於同一事物。
《馬太福音》的作者說,坐在墓口石頭上的那個天使對兩個瑪利亞說(《馬太福音》二十八章第七節),「看啊,基督已經在你們以前去到加利利,在那裡你們要見到他;看哪,我已經告訴你們了。」就是這個作者,在下面兩節中(八、九)又讓基督在天使已經告訴了那兩個婦女之後,馬上為了同樣目的又親自對她們說話。婦女們急忙跑出去告訴他的門徒;在第十六節中說,「十一個門徒去到加利利,到了耶穌約定的山上,他們見到耶穌時就向他禮拜。」
一個女人在結婚以前懷孕生子,並把孩子弄死,雖然這樣做是不正當的,但這絕對不是異乎尋常的事。我認為沒有理由不相信象瑪利亞那樣的女人和約瑟那樣的男人,而且耶穌也是存在的;但是僅僅存在,是無關緊要的,不足以作為信與不信的根據。在普通人的頭腦中,這件事可能是這樣的;那麼又怎樣呢?雖然,可能有這樣的人,或者至少在局部情況之下有類似他們這樣的人,因為幾乎一切傳奇式的故事都是由一些真實的情況引起的;就象《魯濱遜飄流記》中沒有一句活是事實,而是由於亞歷山大·賽爾坎克的情況的啟發。
馬可說,天使是在墳墓內,坐在右邊。路加說,有兩個人站在旁邊;而約翰說,他們兩人都坐下來,一個在頭邊,一個在腳旁。
在這四本書中,他們關於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情況的記載各不相同。
至於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被稱為屬於保羅的可疑的粗俗語言,成為某派基督徒葬儀的一部分,這象安葬時的鐘聲一樣毫無意義。對於理解沒有任何說明——對於想象也沒有舉例說明,而是讓讀者自己去找出什麼意義來,如果他能做到的話。「凡肉體,(他說)各有不同。人是一樣,獸是一樣:魚又是一樣;鳥又是一樣。」那麼,還有什麼呢?——什麼也沒有了,一個廚師也可能說出這些話來。「有(他說)天上的形體,也有地上的形體;但天上形體的光榮是一樣,地上形體的光榮又是一樣。」那麼,還有什麼呢?
《馬可福音》中說,後來十一個門徒坐席的時候,耶穌向他們顯現,據稱會見的地點是在耶路撒冷。後來他說,談話是在會見時進行的;他緊接著說(象一個學生結束一樁乏味的故事一樣),「主耶穌和他們說完話以後,就被接到天上去,坐在神的右https://read.99csw.com邊。」但是《路加福音》的作者說,升天是從伯大尼去的,說他(基督)領他們出去直到伯大尼,就在那裡離開他們,被帶到天上去了。穆罕默德也是這樣。至於摩西,據使徒猶大說(第九節),米迦勒為摩西的屍首與魔鬼爭辯。當我們相信這些寓言或其中的任何一個時,我們就不相信上帝。
①阿塔內細阿,按教會編年記,死於871年。——作者
「馬西安派(一個基督教的派別)斷然說,宣傳福音者滿口是謊話。曼伊克恩派在基督教開始的時候,創立了一個人數眾多的教派,把全部《新約》
《馬太福音》繼續描寫說(第二十八章第一節),安息日將盡,七日的頭一日,天快亮的時候,抹大拉的瑪利亞和另一個瑪利亞來看墳墓。馬可說那是在出太陽的時候,約翰說當時還是黑天。路加說,來到墓前的是抹大拉的瑪利亞、約亞拿、詹姆斯的母親瑪利亞,還有其它婦女。約翰說,只有抹大拉的瑪利亞一人前來。關於他們的第一個證據,是如此一致!可是,他們似乎全都很熟悉抹大拉的瑪利亞:她是個交遊廣闊的婦女;她可能是在閒遊,這並非妄加揣測。
現在,假使這些出現的事情是真的;假使這些書的作者曾生活在這些事情發生的時候,假使他們真是被提到的那些人,就是被稱為使徒的四個人——馬太、馬可、路加和約翰,作為真正的歷史家,即使沒有靈感的幫助,他們不可能不把這些事情記載下來。這些事情假定是事實而不為人知,真是臭名昭彰了,置之不談,也是至關重要的。假使真有地震,所有這些被稱為使徒的人應該是地震的證人,因為他們不可能不在場;至於墳墓的開啟和死人的復活並走入聖城,比地震還重要。地震是常有可能的,也是自然的,並不證明什麼東西;但是墳墓的開啟是超自然的,是直接適合於他們的教義、他①據《約翰福音》,判決書在第六小時(中午)以前沒有下來,因此行刑非在下午不可;但是馬可說得很清楚,他是在第三小時(早晨九時)被釘在十字架上的。《馬可福音》十五章第二十五節,《約翰福音》
由於偽造的機會比較大,所以誘惑也比較大。一個人用荷馬或歐幾里得的名義來寫作,得不到什麼好處;如果他能寫得同他們一樣,那不如他用自己的名義來寫;如果寫得差,他就不會成功。因有自尊心,他不會做前者,做後者又不可能。但是寫《新約》那樣的書,一切誘因在於偽造。在那個時代以後的二、三百年,即使能夠編造出最富於想象的歷史,也不能因此認為這是一本用真正作者名義寫的原著;惟一成功的機會在於偽造,因為教會需要偽造的東西作為它的新教義,於是真理和才能就不成問題了。
約拿和鯨魚也幾乎變成一種預兆或一種典型。約拿是耶穌,鯨魚是墳墓;因為據說(他們曾使基督自己說出來),《馬太幅音》第十七章第四十節說,「因為象約拿在鯨魚腹中呆三日三夜,人的兒子也將在地心裏呆三日三夜」。
假使有人要提出證據來證明他說,在他熟睡時,出了事情,這件事是怎樣做的,是誰做的,而又說不知其事,這種證據是不會被接受的;這樣的證據在《新約》中是充分的證據,但是對任何涉及真理的事情來說,是無用的。
①從這些摘錄中,讀者可以知道《新約》各書的真實性是被否定的,當這些書通過公議決定就是上帝之道的時候,它們卻被作為傳奇、偽書和謊言對待。但是教會的利益,由於火刑的幫助壓服了反對派,終於鎮壓了一切調查研究。奇迹接著奇迹,如果我們願意相信它們,並且人們也被教育說他們是①《理性時代》的第一部分出版不滿二年,已經有一句用語不是我的。這句用語是:《路加福音》是惟一得到多數人異口同聲的支持的,或許確然如此,但是我沒有這樣說過。有人可能知道這種情況,把這句話加在英國或美國印刷的版本中的一頁末尾的註釋中;印刷工後來把這句話插入書的正文,而把我稱為它的作者。如果這樣的事情發生在這樣短的時期內,儘管藉助于印刷術可以防止個別版本的修改,而在當時還沒有印刷術,任何會寫的人都能寫出一本書來,並且把它稱為馬太、馬可、路加和約翰的原作。在這樣長的時間內,有什麼事下會發生?——作者
現在我要談到最後一幕,就是升天的一幕。這裏對猶太人的恐懼,和對其它一切的恐懼必然是不成問題的。這樁事情,假使是真的,也把整個情況封閉起來;而且在這件事情上,門徒未來的真實使命留待證明。言語,無論是宣言或諾言,無論在加利利山上隱藏處或是在耶路撒冷關閉的房屋內秘密說的,甚至假定它們是有人說過的,都不能作為公開的證據:所以這最後一幕需要消除否認和爭論的可能;應當象我在《理性時代》第一部分中所說那樣,公開出來,象中午的太陽那樣人人可見,至少應該公開得象釘十字架一事被廣為傳說一樣。但是要說到要點。。
他們告訴我們《新約》是以《舊約》的預言為基礎的。若是如此,那末它一定會和它的基礎具有同樣的命運。
象我們現在看到的,是通過公議成為上帝之道的。下面的節錄摘自那作品的第二章:
《保羅的書信》——這些書信據稱是屬於保羅的,為數十四,幾乎充滿了《新約》的其餘部分)那些書信是否由他們所說的那個人寫的,是個無關緊要的事情,因為不管作者是誰,要靠辯論來證明他的教義。他並不冒充是復活與升天時種種情景的目擊者;並且他聲稱,他不相信那些事情。
他去大馬士革的路上被打倒在地上的故事,其中並無奇妙和非凡的事情;他逃命,那是比其他許多被閃電擊中的人所做的還要多,他將失明三天,在那個時間內不能吃喝,在這般情況下,都是普通的事情。和他在一起的同伴們似乎沒有受到同樣的苦難,因為他們都很好,並且帶他走了其餘的路程;他們也都沒有冒稱看到什麼異象。稱為保羅的這個人的品性,依照對他的記載,其中有許多粗暴和狂熱之處;他對人的迫害和後來的傳教一樣,都是狂熱;他受到的打擊,使他改變了思想,但沒有改變他的本質,他不論是一個猶太人或者是一個基督徒,都是同樣的狂熱者。這樣的人永遠不會是他們宣傳的優良品德的證據。他們的行動和信仰一向是極端的。
——什麼也沒有了。有什麼不同呢?他什麼也沒有說。「日有(他說)日的榮光,月有月的榮光,星有星的榮光。」那麼還有什麼?——什麼也沒有了,除了他說,這星和那星的榮光也有區別,不是指它們的距離,他也許可以同樣告訴我們,月光不如日光那樣明亮。這一切不比魔術師的胡言亂語好一些,他撿取一些他不懂的言詞來迷惑一些求問幸運的輕信之人。傳教士和魔術師的行業是相同的。
們的事業和他們的使徒之職的。假使這是真的,那些書中的全部篇章將滿載這些事情,並將成為一切作者的選題和異口同聲的事情;但是不然,瑣屑的事情,單純的空談,他說這個,她說那個,冗長乏味,喋喋不休;而這一切最重大的事情如果屬實,反被輕描淡寫,一筆帶過,或只有一個作家談到,而其他作家卻提都不提。
但是,除此以外,有可以假定的是:這些稱為「四福音」的作者,以及屬於馬太、馬可、路加、約翰的著作,都是騙人的。這四本書中歷史部分的紊亂情況,一本書對另一本書中提到的事情絕口不提,以及在它們中間可以找到的分歧,意味著這些書是某些沒有聯繫的一些個人的作品,是他們假託敘述的事情的許多年後寫的,各人講自己的故事,而不是密切生活在一起的人的作品,象稱為使徒的人們就被認為寫過這類作品;總之,這些書象《舊約》中的書一樣,不是由書上署名的人編造出來的。
在另一處,他親自對贊成那些書就是上帝之道的人說,「你們前輩就這樣在上帝的經文中插入了許多東西,這些東西雖然用了他的名義,但是和他的教義是不符的。這也不足為奇,由於我們經常證明這些東西既不是他自己寫的,也不是他的使徒寫的;絕大九-九-藏-書部分是根據傳說,根據含糊的報道,並把我不知為何物的半猶太人放在一起,然而他們之間也很少一致。他們還是用上帝使徒的名義發表,就這樣把他們自己的錯誤和謊言歸之於使徒。」
如果所產生的東西在本質上有一種不朽的能力,那麼,它不僅是產生它的那種力量的象徵,而是和存在的意識相同的,所以也能永存不變;它和最初同它有聯繫的物質無關就象思想最初顯現於印刷或書寫中一樣。一種思想不會比另一種更難相信,但我們能夠看出哪一種是真實的。
他說,「現在」,(就是在婦女們和坐在石頭上的天使談話以後),「看啊,有些看守(意思是他曾經說過的派住在墳上的看守者)進城去,將所經歷的事都報給祭司長,祭司長和長老聚集商議,就拿許多銀錢給兵丁說,你們要這樣說,他的門徒夜間進來,在他睡覺的時候,把他偷去了;倘若這話被巡撫聽見,我們會勸他保護你們。兵丁受了銀錢,就照他們的囑咐去做;這種說法(他的門徒來把他偷去了)就在猶太人中間流傳,直到今日」。
被稱為馬可所寫的書的作者,在描寫被釘的情況時,沒有講到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墳墓也開了,也沒有講到已死的人走出來了。《路加福音》的作者也沒有說起同樣的各點。至於《約翰福音》的作者,雖然詳細描寫被釘時的一切情況,直到基督的安葬,但是他沒有講遍地黑暗,——殿中的幔子——地震——磐石——墳墓——,也沒有說起死人。
另一方面,如果四個人是協作一件故事,他們會把這樁故事的各種說法一致起來,彼此合作支持整體。那樣的協作可以補充一種情況所缺的事實,象在另一種情況下,事實的知識可以替代協作的需要。所以,同樣的矛盾證明那裡沒有一致,也證明報道的人沒有關於事實的知識(或者可以說,對於他們作為事實來說的那些事實),也可以查明他們的報道是一片謊言。所以,那些書既非被稱為使徒的人寫的,也不是騙子們經過協商寫出的。那末它們是怎樣寫出來的呢?
大約在所謂基督生存時代三百五十年以後,有好幾種我現在所講到的著作散存於各種人的手中;當教會已經開始形成一種聖秩制度或教會政府、而且具有政治權力時,它就著手收集那些著作成為一種法典,就象我們現在看到的一樣,叫做《新約》。象我在《理性時代》第一部分里所說的那樣,這些著作是通過公議來決定的,決定在他們所收集的作品中,哪些應該作為上帝之道,哪些不是。
相信的,不管他們是否相信。但是(通過灌輸思想法)法國革命排除了教會製造奇迹的權力;自從革命開始以後,她不能通過一切聖徒的幫助製造出一個奇迹;由於她從來沒有比現在處於更大的需要,我們可以不用占卜得出結論說,從前一切的奇迹都是詐術和謊言。②當我們考慮到在介乎據稱耶穌生存時代到《新約》成書時的三百多年間,我們一定看到,即使不藉助于歷史的證據,其確實性也是極為可疑的。荷馬著作的可靠性,就其原作者而論,比《新約》更可靠,雖然荷馬最古,要早一千年。一個非常傑出的詩人,才能寫出荷馬的著作,因此很少有人能夠作此嘗試;能夠寫出這種著作的人,不會放棄自己的名譽而讓給別人。同樣,很少人能夠寫出歐幾里得的《幾何原理》,因為只有一個傑出的幾何學家才能寫出那樣的著作。
為永生的證據。但是人的思想方法會有很大不同,他們從同樣的前提中得出的結論亦然如此。這種關於屍體復活的教義與作為永生的證據相去太遠,在我看來,卻為反對此說提供一種證據;因為如果我的身體已經死了,又從已死的屍體復活,這個可以推斷的證據是,我將再死。那種復活不能保證我們不再死去,好比瘧疾發過以後,不能保證不再複發。所以相信永生,除了復活含有的模糊教義外,我認為必須有一種更高尚的觀念。
作為偽書而拋棄,指出他們認為真實的其它一些完全不同的著作。哥林多派和馬西安派一樣,不承認《使徒行傳》。恩克勒蒂派和塞維尼安派則既不採取《使徒行傳》也不承認《保羅的書信》。克里索斯頓在他對於《使徒行傳》
象前面引文中提到的那樣,說它們是由一種半猶太人寫的,是完全可以辨別清楚的。經常提到的那個主要的暗殺者摩西和兩個稱為先知的人,確認了這一論點;在另一方面教會稱讚了這種欺詐,承認《聖經》和《新約》互相呼應。在基督教的猶太人和基督教的非猶太人之間稱為預言的東西和預言中提到的東西、類型和所代表的東西、預兆和所預示的東西,都已經被辛勤地搜集出來,象舊鎖配舊的撬鎖鑰匙一樣搭配在一起了。故事非常愚笨地講出夏娃和蛇,而且非常自然地說到人、蛇之間的仇恨(蛇經常咬人的腳跟,因為它達不到更高的部分;而入經常打蛇的頭,因為這是防止蛇咬的最有效方法①);我說這個愚笨的故事曾被列入預言之中,是一種類型和一種諾言的開端;而且以賽亞對亞哈斯撒謊欺騙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作為表明亞哈斯必將得勝的一種預兆,當時的事實是,他打敗仗(在評論《以賽亞書》時,已經指出過),所以是一種歪曲的纏繞之詞。
但是《約翰福音》的作者告訴我們的故事與這個故事大不相同,因為他說(第二十章第十九節),「那天就是七日的第一天晚上(據說就是基督已經復活的那天)在門徒聚集的地方,因為害怕猶太人把門都關上了,耶穌來了卻站在他們當中。」
但是還是回到本題——雖然在相隔這樣長的時間里,不可能作為一個事實來確定誰是這四本書的作者(單憑這一點已經足以把它作為疑問,有疑問之處,我們就不相信),但是不難從反面來肯定那些書不是被稱為作者的人寫的。那些書中的矛盾說明兩件事情:
這十四種使徒書信是否屬於保羅,無關重要;它們不是辯論性的就是教條式的;辯論有缺點,教條部分只是假定罷了,而且沒有標明是誰寫的。《新約》中其餘部分也可以這樣說。自稱為基督教會的教會理論,不是以使徒書為根據,而是以包括所謂屬於馬太、馬可、路加和約翰的四本福音為根據,也就是以假造的預言為根據的。使徒書是從屬於那些書的,所以必然與它們相依為命的;因為如果耶穌基督的故事是荒謬的,那麼以此為根據的一切理論都是一種假定的真理,必然要隨之破產。
《馬太福音》的第一章開頭就講耶穌基督的家譜;而在《路加福音》的第三章中也有耶穌基督的家譜,兩者是否一致,它不會證明這個家譜是真的,因為,有可能是編造出來的;但是它們如果在每一細節上互相矛盾,那就證明絕對是假的。如果馬太說了真話,路加說了假話:或者路加說了真話,馬太說了假話,由於沒有根據證明相信這一個比相信那一個好,所以就沒有根據相信任何一個:如果他們所說的第一樁就不可信,那將證明他們後來所說的任何東西都不值得相信。真理是一種一致的東西;至於靈感和啟示,如果我們承認其事,那就不可能認為它們是互相矛盾的。要末是被稱為使徒的人是騙子,要未就是所謂屬於他們的書是由別人根據他們的意思寫出來的,正象《舊約》一樣。
如果《聖經》今後破產,其原因不在我。我只不過從一大堆混亂的東西中摘取證據,而證據與混亂的東西又是混在一起的。我把證據安排在明確之處,使人看得清楚而且易於了解。我這樣做是讓讀者自己去判斷,象我為自己作出判斷一樣。
路加也講了一個故事,在故事中他使基督在冒稱為復活日的那天忙了一整天直到晚上。這個故事使到加利利的山上去的記述完全失效。他說他們中間的兩個人,但沒有說哪兩個,往一個村子里去,這村子名叫以馬忤斯,離耶路撒冷約有二十五英里半,耶穌在偽裝中和他們在一起,直到晚上,並且與他們同吃晚飯,後來不見了;在同一晚上,在耶路撒冷的十一個人會見中他又重新出現了。
存在的意識並不依賴於同一形式或同一物質,這種意識在創造出來的東西顯示在我們的感覺read.99csw.com器官時,可以得到證明,只要我們的器官能夠接受那種顯示。動物的大量創造,在來生的信仰上所給我們的教導,遠勝於保羅。它們的小生命象一個地球和一個天——一個現在的和一個將來的國家:這種小生命組成一種雛型的永生,如果能這樣說的話。
《馬太福音》的作者作了這個敘述后,講了一個在任何其它書中找不到的故事,這和我剛才間接提到的完全相同。
那些不大熟悉教會歷史的人,會認為稱為《新約》的書,從耶穌基督的時代起,就已存在,就象他們認為屬於摩西的書,從摩西時代起就已存在一樣。但是歷史上的事實卻另是一樣;在所謂基督生存時代以後的三百多年,不曾有過象《新約》這樣的書。
《路加福音》的作者同《馬大福音》作者的矛盾,比約翰所說的更為尖銳;因為他明確他說,會見是在耶路撒冷,就在他(基督)起來的那天晚上,十一個人是在那裡(見《路加福音》第二十四章第十三節和第三十三節)。
《馬太福音》中說,當基督被安放在墳墓里時,猶太人請求彼拉多派一個看守或一個衛兵守衛墳墓,以防他的屍體被門徒盜走。由於這個請求,他們就派看守前往,用石頭封閉墓口,將墳墓把守妥當。但是其它書中沒有講到這種請求,沒有講到封閉墓口,也沒有講到守衛或看守;按照他們的記載,都沒有這些。然而,馬太在故事中關於衛兵和看守之後,就講到第二部分,我將在結論中予以注意,由於它能幫助我查明那些書的謬誤。
第二,這些作者不論是誰,不會採取一致行動進行欺騙,只是各自寫作,不知別人情況。
假使摩西、亞倫、約書亞、撒母耳和大衛,都不是一個信仰不變的猶太人,就會留在整個那路撒冷。假使是施洗的約翰和那時的聖徒當時在場,人人都會認識他們,他們會對外傳道並使其他一切聖徒名聲外揚。但是不然,這些聖徒被突然提起,象《約拿書》中的夜間生出蓖麻,無緣無故在次日早晨枯死。故事的這一部分到此為止。
耶穌基督的歷史見於據說是馬太、馬可、路加和約翰四人的福音書中。
希律殺盡兩歲以下兒童的故事,完全屬於《馬太福音》的說法;在其它書中一點也沒有提過。假使這種情況是真的,那末它的普遍性一定會使所有的作家都知道;而其它書中卻沒有提到,豈不令人大為驚駭。這個作家告訴我們耶穌逃避了這場屠殺,因為約瑟和瑪利亞受到天使的警告,叫他們帶他逃到埃及去;但是他忘了為約翰準備食物,那時約翰不滿兩歲。約翰雖然留在後面,卻吃得和逃走的耶穌一樣好;所以這個故事在情節方面就是自欺之談。
適用於證明一種情況的同一證據,同樣適用於證明兩種情況;這就是說,這些書不是被稱為使徒的人們寫的,也就是說他們不是經過協商進行欺騙。
《馬太福音》第二節繼續說,「忽然地大震動,因為有主的使者從天上下來,把石頭輥開,坐在上面。」但是其它各書沒有講到地震,也沒有講到什麼天使把石頭輥開,坐在上面,而且據他們記載,也沒有說天使坐在那裡。
至於教會的目的,在一切教會的全國性機構中都是這樣:是權力和收入,而它所用的手段是恐怖,所以在他們所收集的作品中,最有奇迹性和最為神奇的,就最有機會被選入,這是在意料之中的。至於這些書的可靠性,因表決所佔的地位,就不能作更高的要求了。
說謊是容易的,但是說出以後,怎樣去支持它是困難的。《馬太福音》
約翰——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
耶穌死後顯現的故事,是幽靈出現的故事,這就象膽怯的想象往往產生幻覺而加以輕信。沒有多少年以前,這類故事在愷撒被刺的故事中也曾講到,它們一般是起源於暴亡事件,或者對無辜的人的處死。這類事例中,由於同情的支持,而把故事仁慈地展開了。它一點一點地前進,直到變成一件「最為確實」的事實。一談到鬼,輕信就充滿了它的生活的歷史,並且說出了它顯現的原因!一個人這樣說,另一個那樣說,直到後來關於那個鬼和鬼的主人的故事,就象這四本書中講到耶穌基督那樣。
猶太人的法師們從前通過表決來決定《聖經》中的著作。
現在,假使這四本書的作者到一個法院里去作「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明(因為這裏企圖證明的實質,就是以憑超自然的手段證明沒有屍體),又假使他們用同樣互相矛盾的方式提出證據,象這裏所說那樣,他們將有因作偽證而被割去耳朵的危險,而且罪有應得。然而這就是證據,而這些書已被強加于世人,而且作為出於神的靈感,也作為不可更改的上帝之言。
耶穌基督顯身的故事,是把自然的和不可能的事離奇地混為 一談,把傳奇式的故事和事實加以區別。當門關著時,他被描寫成為突然進出,消失和重現,就象一個人想到一個不實在的幻夢;後來又說他覺得飢餓,坐下吃肉,並且吃了晚餐。但是象講這類故事的人們一樣,從未提供全部情況,這裏也是如此。他們曾告訴我們說,當他復活時,把墳墓里的衣服留下了;但是他們忘記給他預備後來供他顯現用的其它衣服,也沒有告訴我們他升天時和他們一起千了什麼;是全部光身,還是穿著一切而去。在以利亞的事例中,他們很小心他說他扔下他的外衣;然而他們也沒有告訴我們,他在著火的馬車中怎樣會不被燃燒。但是由於想象補充了這種不足,我們如果喜歡的話,可以推定他的外衣是由火蛇的皮絨織成的。
馬太說,坐在墓外石頭上的天使,對兩個馬利亞說,基督已經復活了,婦女們已迅速走開。馬可說,婦女們看到石頭已被輥開,覺得奇怪,進入墳墓時看見一個天使坐在墓穴的右邊,這些是天使告訴她們的。路加說,有兩個天使站在那裡:約翰說,這是耶穌基督親自告訴抹大拉的瑪利亞的;她沒有進入墓穴,只是停下來往裡邊看看。
形成時代①;我們也從荒謬的胡說中得知,他以一種信條為名給我們留下了那些編成《新約》的人們的品性;我們還從同一歷史中得知,構成《新約》的那些書的真實性在當時是被否定的。根據阿塔內細阿之流的議定,就以命令頒布《新約》為上帝之道;除了用命令頒布議定的上帝之道外,沒有別的東西能給我們一種更奇怪的想法。那些把信仰寄托在這種權力上面的人,把人置於上帝的地位,他們沒有將來幸福的基礎;雖然輕信不是罪惡,但是拒絕相信卻是犯罪。這是把尋求真理的努力在良心的孕育期間就加以扼殺。我們永遠不應把對於任何事物的信仰強加在自己身上。
我們眼見的創造的最美部分是帶翅的昆蟲,但它們原來不是這樣。通過不斷變化,它們有了那種形態和那種無與倫比的色彩。今天緩慢和爬行的毛蟲在幾天後變成一種蟄伏的形態,而且象是死亡的狀態;在下一次的變化后,出現一種完全是生命的壯麗雛型——一隻美麗的蝴蝶。以前的生物沒有留下相似的東西:一切東西都發生了變化。它的一切能力都是新的,對他說來,生命是另一種東西。我們不能設想這種狀態之下的動物,其存在意識和以前的動物是不同的;我為什麼一定要相信同一軀體的復活對我說來必然使存在意識在今後繼續下去。
那時,我既沒有《聖經》,也沒有《新約》作參考,也無法得到。我本身的處境,甚至我的生命,日益危險;由於我願在這個問題上能在身後留下一些東西,我不得不加快寫作速度並且寫得簡要一些。那時我所用的引語,只是出於記憶,不過還是正確的;在那一部分著作中,我提出的見解的效果最清楚而且長久令人信服,就是說:《聖經》和《新約》是強加於人世間的,一個人的降生,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的傳述,他的死亡平息了上帝的憤怒,以及用那種奇異的方法進行救贖描述,這一切都是謊言,而且是對上帝的智慧和權力的不敬——只有「自然神論」是真正的宗教,我過去是這樣的意見,現在還是這樣的意見;一個上帝的信仰,效法他的道德品質,或實踐他的道德行為——只有根據這一點(就宗教而論)我們今後幸福的希望才有所寄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