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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春秋戰國時期私學的興起與百家爭鳴 第五節 法家私學

第三章 春秋戰國時期私學的興起與百家爭鳴

第五節 法家私學

法家私學開始集中於三晉——趙、魏、韓,且與子夏有關。子夏本是孔子的學生,孔子死後,子夏到了魏國,去西河地方講學,弟子達300餘人。魏文侯、李悝〔kui虧〕、吳起就是子夏的學生。商鞅(約前390—前338年)曾在魏國研究李悝(公元前455—前39九*九*藏*書5年)的改革。
商鞅與孟子同時,曾以自己的學說指導了秦國的變法運動,提倡耕戰,排斥「詩書」,否定「禮樂」,主張「燔〔fan凡,焚燒〕詩書而明法令」。
韓非(約前280—前233年)生活在戰國末期,是荀子的學生。他的學九*九*藏*書說,則為秦始皇所採用。韓非是韓國的沒落貴族出身,是個破落戶,講起話來結結巴巴,但文章寫得很漂亮。韓非繼承了荀子的「性惡論」,主張進步的功利主義,反對用過時的道德觀念束縛社會發展。他曾舉例說,造車子的人希望別人富貴,造棺材的人希望別人九*九*藏*書早死,這不能說造車子的人就「仁」,造棺材的人就「不仁」。因為人不富貴,車就沒人買;人不死,棺材就沒人買,這都因他們的「利」之所在。韓非提出:「明主之國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無先王之語,以吏為師。」意思是說在英明君主治理的國家裡,沒有傳統的那些古read.99csw.com籍文獻,而是用法令教育人民,沒有古聖先王的那些遺言教導,而是用官吏作教師。韓非的所謂「以法為教」,實際上是以法令代替教育,所謂「以吏為師」,以政府官吏代替教師,實際上是取消學校教育制度,進而否定一切傳統文化與百家學說,這是極端片面的。因為法令不能代替教育九九藏書,如同教育不能代替法令一樣,它們各有其社會職能,各自發揮自己的作用。韓非認識不到學校教育有自己獨特的社會功能,是一個社會安定與發展的不可缺少的因素。韓非的這些思想對秦始皇的文教政策發生了直接的影響,秦王朝後來採用了「禁私學,以吏為師」的文教政策,最後導致「焚書坑儒」的極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