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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明主昏君 十、除弊革新

第三部 明主昏君

十、除弊革新

太尉拓跋丕贊成施行,認為此法若行,國家與個人都可受益。
多數大臣處於兩方之間,認為時值農忙,新舊制度難以銜接,不如緩行,等到秋收之後再頒布。
均田制大致分為五條。第一條是關於土地分配的數量:十五歲以上的成年男子每人可以得到四十畝農田,女子則可獲得二十畝,奴婢與普通人待遇相同;每擁有一頭耕牛,可以另外得到三十畝農田,但是有上限,超過四頭后就不再補給。各地配給的田地會有差別,有的土地肥沃,有的則貧瘠,怎麼辦呢?詔令規定,如果是兩年才能耕種一次的田地,那麼要多給一倍;如果是三年才能耕種一次的,則要多給兩倍。以保證理論上的公平性。
隨著俸祿制步入正軌,馮太后的下一項改革措施也很快跟進。第二年,即太和九年(公元485年),在給事中李安世的建議下,馮太后又頒布了「均田制」。
均田制又是怎麼一回事呢?簡單地說,就是北魏政府將境內的無主荒田重新分配,授予農民的措施。北魏初年由於戰亂的影響,眾多流民紛紛依附豪強大族,成為佃戶。這些佃戶雖然不用交納賦稅,但豪強對他們的強征暴斂絲毫都不比國家的賦稅要少。這樣一來,就形成了很多地無人去種,同時又有很多人失去土地的不合理局面。
在淮陽爭奪戰中,魏軍同樣沒能在淮水流域的戰場上撈到任何便宜,傷亡士兵有上萬之多。垣read•99csw.com崇祖率軍渡過淮水,突擊魏軍,又殺了幾千士兵。魏軍在退兵途中攻滅了徐州一帶擁兵起義的桓標之等人,擄掠了淮北的三萬多百姓回到平城,才算勉強交差。(從這一事件中,我們其實也可以看出作為南北朝之間的緩衝區,淮北幾乎成了三不管地帶。北魏在行政上對淮北四州進行管轄,但由於這一地區傳統上與南方更加密切的聯繫與紐帶,以及多年戰亂使這一地區基本成為荒蕪之地,北魏的統治是十分鬆散、缺乏實際效果的。擄掠百姓以補充統治中心人口的不足,是北魏前期取得新的土地后所常用的一種手段,現在卻用來對付淮北四州的軍民,如此「打一槍就跑」的心態,正好印證了在他們心目中還沒有實實在在把這些地區當做自己的國土;而淮北地區在同一時期發生的多次叛亂與起義,也從另一方面說明了淮北人民對於北魏這個新主人毫無認同可言。這樣一種嚴重的隔閡,才是導致南北朝繼續分裂對抗的根本原因,需要克服這個問題,也就要求北魏在某些方面做出根本性的變化,最關鍵的一點,就是遷都,我們放到後面再說。)
北魏的軍事行動在壽陽挫敗之後,並沒有善罷甘休。太和四年和五年(公元480年至481年),他們又改換進攻路線,連續發動了兩次攻城戰。在朐山(今江蘇連雲港錦屏山)攻防戰中,拓跋嘉試圖通九_九_藏_書過攻下這一海上的據點,從東面包抄建康。然而朐山的守軍十分頑強,大破魏軍。南齊水軍又經由淮水從海路增援,魏軍無奈,只得退兵。
所謂「三長」,就是指五家為一鄰,五鄰為一里、五里為一黨,分別選擇能力強、德行高的鄉人擔任長官,稱為鄰長、里長、黨長。各長負責在自己的管轄範圍內檢查戶口、徵收賦役。這實際上是脫胎于漢人政權的鄉黨制度。我們在《縱橫十六國》里也提過,十六國時期的北方豪強聚眾自守,設立「塢壁」這類獨特的社會單位(陳寅恪先生曾作考證,認為陶淵明《桃花源記》中的「桃花源」影射的就是「塢壁」)。北魏的行政管理簡單化,直接任命塢主為宗主,建立「宗主都護制」。結果呢,人們都在宗主的庇護下隱匿戶口,以逃避賦役,嚴重的地方,居然出現了一戶裡頭有三五十家的情況,這個戶口就失去了真正的意義了。
第五條針對地方官員的田地分配:地方官可以就近根據級別配給一份公田,卸任時要把該田轉交給接任的官員;嚴禁買賣公田。
客觀現實使北魏統治者不得不做出改變自我的決策。對於北魏政權而言,他們是幸運的,因為他們有一位漢人太後來指引他們改變的步伐;對於鮮卑人而言,他們又是不幸的,改變自我,同時也意味著喪失自我。
有了三長制,北魏的基層組織就有了制度性的保障。與俸祿制一樣九九藏書,三長制的頒布也遇到了莫大的阻力,李衝上奏后,馮太後向百官一公布,滿朝文武可就炸開鍋了。
高閭是一名政治上很有見地的漢族官員,北魏軍隊討伐南齊時,他就提出了不同意見,預言戰爭必然徒勞無功,馮太后沒有接受他的意見,事後也很後悔。關於俸祿制的這番言論又是頗具遠見,馮太后對之表示讚許,下詔新制不變,繼續大力推行。
一年後的太和十年,第三項制度也出台了。這一次是由馮太后的寵臣、內秘書令李沖發起的改革地方組織的「三長制」。
中書監高閭上表駁道:「發放俸祿對於官員是最佳的保護措施,廉潔的官員會更加清白,而貪污的官員也有機會改過為善。如此措施要是被廢止,那麼貪官污吏會更加肆無忌憚地貪,清官廉吏卻連自身維持生計都做不到。請太后想一下,淮南王這樣的建議,豈不荒謬?」
連續三年的三大制度,成為馮太后政治生涯中最值得一書的一筆。經過一系列改革,北魏的改制逐漸駛入了一條半自覺的軌道。馮太后與剛剛成長起來的孝文帝拓跋宏,又將面臨什麼新的問題呢?
秘書令高祐、中書令鄭羲的觀點是三長制看起來很有用,其實難以推行。鄭羲補充說:「如若不信,不妨試行;失敗之後,就知道臣等所言不假了!」
太和八年(公元484年),第一道擺上檯面的改革令就是「俸祿制」。從前的小恩小惠,小九_九_藏_書賞小罰,都只是短期性的,沒能革除北魏官員貪污受賄的風氣。馮太后出面主持,頒布詔令,將班俸祿徹底制度化。具體舉措是:「戶增調帛三匹,谷二斛九斗,以為官司之祿;增調外帛二匹。祿行之後,贓滿一匹者死。」
均田制在中央政府派遣到各地的使臣的督促下,得到了比較有效的實施,從而使大量佃戶重新獲得土地,國家控制了充足的稅收資源,社會也趨向于穩定。還有一點尤其值得注意,均田制的對象不僅僅針對漢人,胡人只要符合條件,也同樣可以獲得土地,客觀上進一步促進了整個北魏社會的農耕化。這一制度在北朝的齊、周、隋等朝被沿襲採用,並不斷改進,直到唐代中後期,由於土地兼并的日益嚴重才被廢除。單單這一點,就足以讓決策者馮太后名垂史冊。
這下子那些貪婪成性的鮮卑官員可就坐不住了,皇上簡直是用「白色恐怖」政策斷了大夥的財路啊,怎麼受得了?宗室之一的淮南王拓跋佗代表大家上奏,說還是恢復舊體製為好。馮太后明白拓跋佗背後的這股力量來勢洶洶,專門召集群臣討論。
第二條是關於土地分配的方式:只要達到納稅的年齡,就可以配給田地;年老或去世后,田地則自動歸還國家;並且根據奴婢和耕牛的數量發生變化,政府相應地配給或收回田地。
新制度說到底,就是增加百姓的賦稅,用這部分收入來作為官員的俸祿。有了俸祿保底,你九九藏書官員要是再被發現用各種名目收受贓款,就要嚴懲不貸。換句話說,以往官員利用職權對百姓三番兩次徵收的錢財,由政府一次性徵收的賦稅所取代。對於普通百姓來說,至少可以避免被各級官員無端盤剝搜刮,他們自然是以接受為主。然而對於官員情況就不同了,俸祿制一頒布,一個月中,贓款受到查處的一下就倒了一大片,包括孝文帝的舅舅,擔任秦、益兩州刺史的李洪之在內的四十多名官員,由於貪污數目超過了限額,被下令自裁或處死。
第四條是對於現有土地者的管理辦法:根據戶口標準,土地盈餘的農民,既不配給新田,也不令他交還舊田;土地不足的農民,依照規定補齊;有盈餘的農民,可以自由出售田地。
著作郎傅思益堅持守舊,說:「民俗已久,一旦改法,恐怕會滋生禍亂!」
李沖很不以為然,對一干大臣說:「新制度若不湊準時間,大家得不到好處,肯定會有怨言;眼下改制,正好讓老百姓立即享受到實惠,認識到改制的目的。」
馮太后最終力排眾意,採納李沖的意見,果斷迅速地向全民推動三長制度。不出半年,各地戶口數就大量增加,豪強們不高興了。馮太后又下令降低賦稅,這可讓大家開了心,反對的聲音也越來越小了。
第三條是鼓勵種植桑田:對於初次受田的男子,另外分配二十畝田,要求必須種植五十棵桑樹。這類田地可以被後代繼承,死後不用上交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