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綜合進化論-2
與選擇理論更直接相關的是所謂攻擊性人類學,它認為進化機制將攻擊性本能賦予了包括人在內的所有生物。首次提出這種觀點是基思(Keith,1949),現代行為科學(從事動物行為學研究)的創始人康拉德·洛倫茲將其發揚光大(Lorenz,英譯本,1966)。洛倫茲證實在許多動物中都存在攻擊性,他還提出,如果認為只有人類不具備類似的本能是愚蠢的。羅伯特·阿德利(Ardrey,1966)提出,保護領地是更基本的本能。因為領地是食物供給和成功交配的關鍵,因此「占區」決定了動物的許多行為。阿德利聲稱,沒有理由認為人的智慧可以使人擺脫同樣的傾向,根據這種傾向可以解釋我們的個人行為及我們對大規律戰爭的喜好。德斯蒙德·莫利斯在《裸猿》(Morris ,1967)一本中也表述了同樣的觀點,他認為攻擊性來自我們的「兇殺猿」祖傳的本能。
進入20世紀以後,在進化論涉及到的另一個方面,卻取得了長足的進步,那就是我們人類自身如何演化的看法。達爾文曾經猜想,我們的祖先通過直立的姿勢而與猿分離。兩腳行走解放了雙手,以便於製造工具,這樣又刺|激了人類智力的發展。然而,19世紀後期,這種見解被極大地忽視了,因為人們匆匆提出大腦的擴展是人類進化原動力的理論。當時人類仍被看成是自然過程的終極目標(Bowler,1986)。甚至有人認為我們的祖先轉向在開闊的草原行走是人類智力發展的產物,正因為智力的發展促使我們的祖先領略到了走出森林的好處(G.E.Smith,1924)。直到現代綜合論動搖了支撐這種目的論的人類起源觀所依據的非達爾文主義進化論的合理性時,才使這種人類起源觀無法成立。
20世紀早期,這個簡潔的線性模型讓位於一種更為複雜進步論,這種進步論可以克服化石帶來的困難。這時,馬爾瑟林·鮑勒(Boule,英譯本1923)和阿瑟·基思(Keith,1915)提出尼安德特人太像猿了,不可能是現代人的祖先:發展的程度不困難像考古學記錄中顯示的那麼短時間內完成(Hammond,1982)。相反,尼安德特人被視為是一個旁支,它獨立而且平行於人類進程,並且被我們比較先進的祖先所滅絕。人類進化是一個分支而非線性的過程——這是進步論所採納的一個貌似現代的想法,它認為所有分支都受同樣趨勢驅使。優人認為,自然界在產生出人類的過程中,「嘗試」了各種圖景。
行為學研究的新方法暴露了舊思想中固有的弱點,這種舊思想認為,自然選擇一定會使生物體自動具有攻擊性本能。約翰·梅納德·史密斯(Smith,1982)的觀點說明了這一點,他把博弈理論用於研究選擇如何作用於不同種類的行為上。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設想兩種最極端的行為,我們可以分別設定為「老鷹型」和「鴿子型」。老鷹型是攻擊性的,它們總是為了搶奪食物或配偶類等資源而與鄰居衝突,而不考慮其中的風險。鴿子型在任何情況下都避免發生爭端。顯然,全部由鴿子型組成的群體是不穩定的,因為一旦由突變引入一個老鷹型,它就會欺壓同伴,以便獨享資源,而且立即會在群體中佔據優勢地位。於是,老鷹型性狀就會通過自然選擇傳播。矛盾的是,全部由老鷹型組成的種群也同樣表現出不穩定,這樣,事實上由突變引入的一個鴿子型也會佔據優勢。這是因為老鷹型的攻擊本能導致它們為了搶奪不值得的資源而經常弄得傷痕纍纍。鴿子型號則躲避了這種風險,因而從長遠角度上看,鴿子型要比老鷹型的日子好過。老鷹型和鴿子型按特定比值組成了群體的「進化穩定策略」。選擇事實上並不是選拔善於攻擊的性狀,而是力圖保持不同性狀在群體中的平衡。
批評家們會說,在許多與現代達爾文主義有關的一些發展中,顯然存在著這種危險。一種發展是繼續將性格遺傳論的觀點與優生學聯繫起來。群體遺傳學的創立動搖了早期優生學家提出的一些簡單的觀點(見第十章),但是群體遺傳學並不一定要批駁主要靠遺傳決定人類天性的設想。R·S·費舍爾就曾深深捲入了優生學運動,他在有關選擇的遺傳理論著作中,專門用了一章來討論社會問題。雖然朱利安·赫胥黎堅持認為社會變革是人的生物學意義上發展的先決條件,但是他也支持優生學,並且將優生學視為一推動種族進步的重要綱領的組成部分。關於遺傳因子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決定智力的問題,一直有爭議,尢其當界定一定的類群屬於劣等種族或階級時,爭論就更加激烈(Deutsch,1968;Kamin,1972;Clarke and Clar ke,1974;Evans and Waites,1981)。然而,這些爭吵並不直接與進化論有關,而且現代的一些進化論者也反對人類的遺傳決定論(Gould,1981)。早一個時代,進化論和遺傳論之間沒有必然聯繫,儘管達爾文主義在這個問題上也存在著偏見。
在生物決定論問題上,社會生物學提出的問題原則上有些直率,沒有考慮到困難的是在實際中難以分清到底是遺傳還是環境塑造了人的品性。如果我們在一定程度上〖HTH〗是〖HTSS 〗受本能的制約,我們就應該意識到,事實上,我們也許九九藏書能夠通過教育的力量,來消弱這些本能的影響。但是威爾遜(Wilson,1978)又一次提出了一個深層次的問題:進化論能否提供一個世界觀,該世界觀堅實的足以作為新倫理學的基礎。在某些方面,他發展了一種論點,即自然界的產物必然是好的,而且應該體現在我們社會的目標中(見Greene,1981)。如果社會生物學使我們不再相信上帝,那麼進化論本身就必須告訴我們生活的目的和行為的方式。但是進化卻受基因差異成功的盲目驅使,意識的產生只是提高行為複雜度過程中的一個偶發事件。很多人覺得進化論作為一門科學或許是成功的,但是進化論承擔不了說明超結構的重任。如果進化過程沒有明確的目標,那麼只要我們無論如何都擁有自由意志,我們就不能用進化論來指導道德行為。了解我們的過去的確很有意思,如果這有助於提醒我們注意改革進程中的困難,那麼知道過去甚至還有實用價值。但是,問題是,是否應該根據我們的進化歷程,來決定是否應當嘗試某種變革。如果達爾文主義接近真理,那麼宇宙還沒有向它的產物,即我們人類,昭示未來的道路該怎麼走。即使在進化論中存在道德信息,從這種信息中我們所獲悉的也只不過是不要從我們自身之外尋求指導。我們每個人不管是否掌握進化的知識,都應該從自己的意識出發,去尋找道德價值的源泉。
達爾文本人始終認為選擇作用於個體水平(Ruse,1980)。當然,他在研究膜翅目中存在的不育等級時,比如螞蟻,蜜蜂,黃蜂等——這些群體中常常包括高度特化而且不育的工蟲和兵蟲,經歷了一些困難。這些工蟲將自己全部生命都用於幫助其他個體繁殖,表現出極端的利他主義。達爾文注意到,選擇通過作用於可育個體,可以發展具有親緣關係的不育個體的特殊性狀。在昆蟲群體中,所有個體都由皇后所生,選擇可以有利於那些繁殖模式中包括產生出不育後代,而不育後代則可以幫助整個群體生存的皇后。因為這時達爾文認為選擇作用於群體之間,這樣,他就被迫支持了一種群選擇的觀念。直到現代綜合論出現之前,利他主義行為的問題一直被極大地忽視了。這場導致社會生物學產生的爭論是由V·C·韋恩愛德華茲挑起的(Edwands,1962),他極力主張,利用群選擇可以解釋動物行為的許多方面。在G ·C·威廉姆斯的帶領下(Williams,1966),許多博物學家對韋恩愛德華茲的思想產生了懷疑,他們進而思考為什麼達爾文一直試圖將選擇限制在個體水平。群選擇之所以帶來了問題,部分原因在於難以確認真正的利他行為。一支動物在捕食者接近時向同夥發出警告叫聲,這看起來很利他,但這個動物可能希望在它所造成的混亂中溜的更快。甚至當面對真正的利他行為時,建立在群選擇基礎上的解釋便顯示出弱點,個體選擇的觀點總是能夠動搖群選擇的觀點,因為個體選擇的作用有利於「矇騙」其他動物的動物。這樣,一個個體通過拒絕與同伴具有相互的利他行為,就比他的同伴獲得了更多的優勢,於是它的行為方式便會在群體中傳播,從而清除了利他主義本能。
在現代綜合論的奠基人當中,朱利安·赫胥黎和喬治·蓋勞德·辛普森為了將新的達爾文主義變成一般的世界觀而盡了最大的努力。赫胥黎的《行為的進化》(Huxley ,1953)和辛普森的《進化的含義》(Simpson ,1949),顯然試圖簡略新達爾文主義理論的技術細節,從更廣泛的角度表達出對自然和生命目的的看法。他們採納了實證主義哲學,這種哲學認為科學是知識的唯一源泉,他們將進化看作倫理道德的新基礎,取代了來自宗教的超驗價值觀。這兩位作者都通過強調在達爾文主義的框架內生命發展所具有的創造性和樂觀方面,以求擺離線械論的科學觀。他們也承認,試圖從人類生物學的角度來解釋社會的做法過於簡單,不再有說服力。重要的是要認識到,人類的出現並不是預先註定的,因為達爾文式進化不具有目的論的特徵;但是希望就在於進化歷程本身將教育我們如何以最佳方式迎接未來的挑戰。人類已經成為地球生命的主宰,現在正在掌握自己的進化命運。事實上,人類可以控制所有生命的未來,衡量人類是否成功的標準是人類將大自然富於創造性的遺產開發到何種程度。赫胥黎認為進化是天然的進步過程,相繼出現更加高級的生命形式;不斷增加超越環境限制的能力,成了衡量進步的標準。因此自由地認識到生命的潛力是最高的善。辛普森非常懷疑進步論的觀點,但是他仍然認為人是最有潛力把握環境的生命形式。求知的動力成了一種道德價值,因為有些人可能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使用知識,但他這時卻有責任為所有生命形態的利益而求知。
W·P·漢密爾頓首創了社會生物學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Homilton ,1964):「親選擇」的思想。這個思想的基礎是澄清了達爾文所認識到的一個問題,即,個體不僅能夠通過自身的繁殖,而且還可以通過幫助遺傳上的親屬進行繁殖,來影響選擇的過程。因為親屬攜帶了它自己的一些基因,它們的成功將確保未生育者在下一代中有一些代表。這樣,根據個體選擇就可以解釋一些明顯的利他行九*九*藏*書為,個體選擇將促進個體在自身不能繁殖的條件下幫助血親的本能。漢密爾頓表明,達爾文無須認為不育的昆蟲屬於例外,因為膜翅目有一套非同尋常的繁殖模式,利用個體選擇就能解釋其中的現象。雄性個體來自於未受精的卵,結果,在雌性個體中,姐妹之間關係比母親與女兒之間的關係更加密切。親選擇促進了不育雌性階級的發展,因為一個雌性個體要想在子代有更多遺傳代表的最好方式就是幫助可以生育的姐妹,而不是生出自己的女兒。
無論第一次生命形式的出現是逐漸的,還是突然的,20世紀50年代的絕大多數生物學家認為終產物不可能是各種元素合成的產物,因為那需要經歷很長時間。最有說服力的例子就是猴子與打字員,猴子要經過大量的試錯,才能確保通過重複的隨機組合活動,打出有意義的句子。然而,按照另一種解釋,可以將化學進化視為繞過純粹建立在試錯基礎上的一個系統所固有的緩慢歷程。組織化比並非來源於不斷胡亂進行合成,一旦組織化達到一個水平,就會保持這種狀況,從而為過程的下一個階段奠定基礎。從地質學得到的新證據已經表明,生命的發展並非像人們曾經一度認為的那樣一定要經歷漫長的歲月。早在寒武紀初期,突然的「爆發」產生出更高等的類型之前很久,在地球歷史的早期就出現了最早的原始[生命]形式。
人類化石一旦最終被發掘出來后,人們發現人類化石並不符合我們關於祖先的成見(關於一些重要的發現,見Leakey and Goodall,1969;Leakey and Prost,1971;Reader,1981)。19世紀60年代,赫胥黎已否認尼安德特人有可能是猿和現代人之間的紐帶(第八章)。在19世紀後期,還發現了許多這種類型的標本,於是許多權威人士開始忽視赫胥黎的警告,把尼安德特人視為早期的類猿人。1891年,荷蘭古人類學家尤金·杜布瓦在爪哇發現了一種更原始人類的頭蓋骨和大腿骨。海克爾曾宣稱人類的發源地是亞洲,而不是非洲,杜布瓦正是在這種觀點的影響下去了東印度。「爪哇人」證實了海克爾和達爾文的預言,即人類早在獲得現代大腦容量之前,就已經直立行走了,當然,這個觀點再次被「大腦優先」理論的支持者所忽視。杜布瓦將他所發現的新類型稱作直立猿人(Pithecanthropus erectus),這個詞是從海克爾那裡借來的,海克爾當然很高興地承認了這一發現。到了1900年,在一般人的印象中,人類的進化是一個線性的過程,從猿,經過了直立猿人和尼安德特人,再到現代的人。
人類的進化
社會生物學在解釋動物行為中的成功尤其使威爾遜想到,站在同樣的角度也許能夠解釋人類的一些天性(Wilson,1978)。幾乎所有社會都禁止亂|倫,這可能來自為了避免近親繁殖所帶來的生物學意義上的危險而形成的一種本能。更加有爭議的是,女性和男性行為的基本差異或許恰恰來自同一種影響動物物種的進化力量。按照威爾遜的看法,從生物學的角度看,我們的基因決定了我們的性別態度,任何試圖掩蓋這一事實的社會都註定要失敗。他承認,生物本能並不像支配別的動物那樣嚴格地支配著人類,但是他堅持認為,我們行為的遺傳基礎牢靠的足以限定社會發展的程度(又見Lumsden andWilson,1981)。
早在辟爾當人的騙局被揭穿之前,辟爾當人就已屬異常。20世紀20年代後期,中國發現的北京人表明,直立猿人的類型早已分佈在世界各地,雖然最初將爪哇人和北京人視為是不同的物種,但是,這時人們都知道它們是同屬於直立人(Homo erectus)的兩個變種,在現代智人種(Homo sapiens)的進化中,直立人是先出現的。這些發現使人們回想過去曾經提出的一種觀點:大腦的發展晚于採用直立姿勢,但是爪哇人和北京人所在的地區使人們的注意力偏離了現代古生物學家後來認為屬於重大發現的地區。1924年,解剖學者雷蒙德·達特在南非的湯格斯挖掘出一個未成年的類人猿頭蓋骨,他將其命名為南方古猿非洲種(Australopithecu s africanus)。他預言,南方古猿是人類的真正祖先,並且宣稱,儘管這種生物的腦容量並不比猿的大,但它已經直立行走。達特的觀點受到了懷疑,直到20世紀30年代末期羅伯特伯魯姆的進一步發現,才證實南方古猿確實是兩足動物。即使這樣,那時流行的依然是人類起源的進步論思想。伯魯姆本人也曾表示人是上帝所安排的進化歷程的終極目標。現代綜合論到來最終摧毀了舊的進步論和平行說,現代古人類學家試圖去理解向兩足轉變及隨後大腦容量增大的的適應意義,因而又回到一些達爾文首次提出的框架之中。
奧巴林的理論出現在他1936年的《生命的起源》一書中(Oparin,英譯本:1938)。他贊同霍爾丹提出的觀點:最初的地球是不毛之地,大氣中不含自由氧。如果氧已經存在,就將毀壞生命出現的必要化學條件。通過將氧視為生命的產物,這樣就有可能支持生命的進化在行星的歷史上只能出現一次的主張。奧巴林相信,地球最初被含碳氫化合物和氨氣的還原
read.99csw.com性大氣所包圍。在這些氣體中進行的化學反應產生出複雜的有機分子,它們溶解在海洋中,形成了豐富的「原始湯」。在原始湯里,化合物再次合成,形成了多分子開放系統或者團聚體,團聚體是小液滴,具有確定的結構,可以從周圍環境吸收物質。自然選擇這時開始發揮作用,只允許那些結構更穩定的團聚體存活,並淘汰了那些不太穩定的團聚體。更加成功的結構成為「類生命體」,類生命體是以最初的細胞為形式的真正生命出現之前的中間狀態。不過,迄今為止,這一過程的最後階段是依然是該理論中猜測成分最多的部分。導致社會生物學形成的最初問題主要集中在一些動物中存在的利他行為。如果我們認為自然選擇主要通過個體之間競爭來起作用的話,那麼當初就很難設想怎麼能產生出一種促使一個生物體能為他人犧牲自己的本能。不求助於拉馬克主義,就不可能認為這種本能來自於動物習得的彼此互助。達爾文式的解釋要求這種行為體現了某種生殖優勢,而最明顯的解決方法就是假定選擇的水平可以轉換至群體,而不是個體上。如果個體之間的互助協作使群體作為一個整體更容易成功,那麼可以肯定,通過具有該項有用行為的群體替代不具有該項行為的群體,就一定可以建立這種本能。社會生物學對這種「群選擇」的概念提出了異議,並通過對個體生殖的結果進行更加仔細的分析,以尋求利他主義行為的合理解釋。因此社會生物學建議,從最基本的達爾文主義觀點的角度,來解釋最複雜的行為方式。
奧巴林的理論在西方很受重視,主要不是因為他的理論來源於辯證法,而是因為許多富有想象力的生物學家已經從簡單唯物主義轉向更加整體論的生命觀(這種觀點認為,整個有機體的行為不能僅根據其組成部分來解釋;參看Allen,1975a)。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的一段時期,利用實驗檢驗該過程的某些階段也顯現出前景。斯坦利·米勒所做的實驗成為最著名的驗證(Miller,1953),在他的實驗中,一個電火花照射奧巴林所設想的還原大氣的樣本,產生出氨基酸,這是作為蛋白質基礎的複雜化合物。在此過程中後來可能的狀態是什麼,對這個問題一直有爭議。最近的觀點認為,泥土具有適當的特性,可以促使吸收在其表面的分子發生聚合作用。一些遺傳學家對奧巴林的漸變模型提出異議,他們的理由是第一批基因的出現,一定屬於生命的出現中的關鍵性突破。這時,已經知道了基因中DNA的化學結構,我們對DNA肯定具備的複雜性程度也有了更好的認識。不過,認為一個自我複製系統可能是逐漸建立的觀點一直很流行,如果相信另一種觀點,即存在著「一步」過程,那樣的話,我們又將退回到一種狀況中,認為肯定是通過很小分子的偶然碰撞,產生出複雜的結構。
最新的發現已證實,獲得直立姿態是人類進化的第一次突破,但是對於激發了這種進化原因的看法上尚有爭議。激發的因素顯然是非洲氣候的變遷,從而導致叢林消失,出現了大片草地或熱帶大草原;那些猿人的後代選擇了直立姿式,開始進駐新的環境,達爾文本人曾經暗示,將雙手解放出來,用以製造工具,也許是適應優勢之一,這樣便促進了選擇對直立姿勢的作用。直到最近,這個觀點一直很流行。「露西」的發現推翻了這種解釋,因為沒有任何證據表明南方古猿阿法種使用過工具(Johanson and Edey,1981)。必須解釋的人類進化歷程中另一個性狀趨勢是犬齒的退化,據推測犬齒的退回是食物構成的變化所致。也許兩足站立提供了用手攜帶食物的機會,而伴隨這種發展,出現了一種生活方式——家庭成員在臨時居所的四周採集食品(Lovejoy,1981)。直到後來,南方古猿中的一個分支開始使用工具,於是導致了向能人的進化,而智力的建立則成了自然選擇所發展出來的最關鍵的生存因素。
赫胥黎與泰依亞的聯手表明,進化人文主義與進化神秘主義的目標相差並不大。它們都不得不從進化中尋找出某種目的,即使它們之間對於到底應該將該目的看作傳統精神價值的延伸,還是看作是生命意義的一個嶄新而純粹的自然主義源泉這個問題上還存在著爭議。二者存在的共同問題是,達爾文主義並不真正保證進步,至少是很難確定是否進步(Thoday,1962;Gouge,1967;Simpson,1973)。這樣尤其不利於泰依亞的體系,因為這個體系認定進化的趨勢具有明確的目的性,這不符合達爾文主義。赫胥黎以不太嚴格的方式來解釋進步,他的觀點與機會主義的自然選擇觀點比較一致,而且他也不得不提出,隨機變異的選擇看似缺乏目的,其實我們可從其終產物中發現意義。由進化論衍生的倫理道德曾招致許多人的批判(比如,Flew,1967;Greene,1981)。對這種做法的最後、也許也是最致命的批駁就是,認為進化論者曲解了宇宙的意義,他們在自欺欺人,從自然中得到的是他們賦予自然的偏見。他們所確立的原則要麼過於抽象,要麼過於無力地附著在科學進化論的邏輯上,以致於用他們的論點可以為道德觀點辯護。最後,自然界確保那些在實踐中的勞作者取得成功——這個結論很容易令人回想到最初的、非https://read.99csw.com常保守的社會達爾文主義形式。
從20世紀中葉那些更為自由的學校中培養出來的社會科學家反對攻擊人類學。他們呼喚改革,所依據的觀點是,侵犯行為不是本能,而是社會環境惡化的產物。隨著深入的觀察表明,大型猿事實上並不是富於攻擊性的動物,更多的博物學家也開始對攻擊性傾向表示質疑。沒有任何證據表明人的早期進化鼓勵了好鬥的本能,因為現代以狩獵為生的部落並沒有與相鄰的部落發生戰爭(Leakey and Lewin,1978)。雖然對一些動物行為的觀察支持了攻擊性人類學,但是這種人類學並沒有引入現代綜合論所發展的更成熟的達爾文主義。那些有這種自然觀的人,顯然是受到了他們想要證明建立在競爭性個人主義基礎上的社會是合理的這種慾望的驅使。現在已經出現了更有力的論點支持生物決定論;這種論點的科學信譽更高,因為它建立在更加有組織地將選擇理論應用到動物行為中,現代社會生物學也正是這樣形成的。
現代達爾文主義的含義:社會生物學
創立現代綜合說的生物學家們相當清楚他們所做工作的深層今義。他們不希望再復活社會達爾文主義的殘酷含義,但是他們確信進化提供了新世界觀的框架,它即將取代傳統宗教,而成為哲學和道德的基礎。公允地說,建立新進化倫理的力量沒有贏得過廣泛的支持,這與戰後那暗淡無光的人文主義有關。將達爾文主義的原理應用於人類是更常見的方式,對於有些人來說,這樣做又帶來了舊日的恐慌,他們認為這場運動所傳達的就是傳統的意識形態(Kay e,1986)。一些研究動物行為的學者認為攻擊性是已經確定的本能,人類中也必然存在攻擊性。最近,社會生物學試圖從個體自然選擇的角度解釋所有行為形式的進化。將這種方法擴展到人的企圖,又重新鉤起引起了社會科學家長期以來就有的對生物決定論的不滿。
很多權威認為,人類進化經歷了整個人種的改變。最近幾年,新的「間斷」進化模式已經應用於人類(見第十二章;Stanley,1981;Eldredge and Tattersall,1982)。根據這種解釋,廣布型的物種通常會在相當長的時期內保持相當穩定的狀態,類人猿的化石記錄支持了這種看法。有人認為,當一個小群體與親種隔離時,便會迅速發生變化,新物種可能會因此而出現。親種則保持不變,只是「分生出」新種,此後兩個種可能會共存一段時間。
20世紀50年代,人們假定從南方古猿非洲種產生出直立人,然後又產生出智人種。後來的發現顯示出該過程要複雜得多。曾有好幾個不同種的南方古猿在非洲共存了相當長時間,直至滅亡。1961年,瑪麗·利基發現了一個人類分支上更古老的一支,能人(Homo habilis),它們生活的年代早於絕大多數南方古猿。現在人們認為,更早的南方古猿阿法種(Australopit hecus afarensis,即著名的露西)才是共同祖先,正是從這裏人與後來的南方古猿分離了(Johanson and Edey,1981)。古人類學者起初以為猿和類人猿線系的主要分化發生在1千5百萬年前,但來自分子生物學的最新證據表明,分化的時間要晚得多(Gribben and Cherf as,1982;要想了解現代的進展,見Lewin,1984)。雖然在對細節的看法上還有爭議,但是正如達爾文所預想的那樣,人類進化是一個不規則的分支過程。
辟爾當人騙局進一步支持了這個模型。1912年,業餘地質學家查爾斯·道森在蘇塞克斯郡辟爾當地區的一個砂礫河床中,發現了一些人類殘骸。其中有一個大容量的頭蓋骨和一個與猿區別不明顯的下頜骨。下頜骨和頭蓋骨接合的地方缺失了,但一般都認為它們屬於同一個體。大英博物館的阿瑟·史密斯·伍德沃德把這個新物種命名為道森始人(Eoanthropus dawso ni),而且伍德沃德成了根據辟爾當的「始人」重建人類進化的急先鋒。這個發現似乎證實了人類的發展有幾個不同分支。它也支持了下述觀點:這些分支所說明的最重要問題是,大腦的發展快于身體的其他部分。直到1953年,這個騙局才被揭穿,人們發現上述殘骸是由一個人的頭蓋骨和一個猿的下頜骨拼湊起來的(Weiner,1955)。從那時以後,出了不少作品試圖探明誰是這場騙局的當事人(比如,Millar,1972;Blinderman,1986)。
早期的達爾文主義者已經認識到他們的前寒武紀生命依據,即所謂的加拿大始動物(Eozo?n canadense),並不足為信(見第七章)。很長一段時間以來,的確不清楚寒武紀的高級形式來源於何處,直到現代地質學家發現了真正的微化石,微化石是在顯微鏡下可以觀察到的活細胞遺留物,出現在前寒武紀的早期。在30億年前的的沉積岩中,發現了含有類似細菌生物的遺留物(Schopf,1978)。在略晚時期的地層中,發現了疊層石化石。疊層石中含有呈層狀分佈的蘭綠藻沉積物,在高鹽海域仍然可以發現疊層石結構。最古老的微化石佔據了地球整個歷史的3/4時期表明,在行星的表面剛具有適宜的條件之初,就形成了九-九-藏-書生命。現在的問題是要解釋,為什麼在活細胞的首次出現之後,經歷了長時間的穩定,相反,多細胞有機體就在寒武紀之前的年代里卻相當突然地形成了(Gonld,1977c,1980b)。
很明顯,按照傳統的看法,自然選擇將有利於具有適應優勢的本能,但社會生物學將選擇擴展到繁殖的行為領域,而不是生存的行為領域。愛德華·O·威爾遜在其經典論著中(Wilso n,1975),利用這種技術,詳細解釋了各種物種的雄性和雌性的行為差異。因為雄性和雌性在養育後代中的投入水平不同,如果它們力求將自己的遺傳性狀最大限度地傳給下一代的話,它們的生殖行為就會有不同的目的。在高等動物中,雌性為繁殖投入了大量精力,雄性則很容易產生精|子。所以雄性的興趣在於通過攻擊性行為來增加交配次數,在這種情況中,每一次都是讓雌性來養育後代。相反,雌性為了她能養活的少數後代,必須小心謹慎地選擇最合應的父親。在一些物種中,如果雄性幫助養育後代是至關重要的,那麼雄性的態度就會更負責一些——如果他的孩子處於危險的境地,他絕不會置之不理而去「尋歡作樂」。為了說明特定的物種適應其自己的模式(建立在個體選擇的力量可以促進生殖成功本能的基礎上),社會生物學家會預測到一些應該屬於預料之中的行為。野外的廣泛研究表明,很多動物物種的行為都非常符合這種預測。
這裏所應用的技術,利用一種只是基於個體在下一代中有更多遺傳代表的選擇概念,取代了生存鬥爭的概念。選擇將促進符合這個方向的本能,因為從定義上看,具有這種本能的個體更容易成功地傳遞它們的基因。這種思想啟發理查德·道金斯(Dawkins,1976)提出,基因才真正是選擇的基本單位,這樣生物體的發展就是滿足「自私基因」的要求。生物體只是基因用於繁殖自身的途徑,對應于繁殖成功本能的那些基因,必然會支配整個群體。道金斯不顧將基因擬人化的危險,大談種族中基因複製自身的「成功」與「失敗」,這種用詞方式只不過是為了要簡化描述一個完全機械的過程。不管怎麼樣,一些博物學家感到,他的觀點混淆了一個事實,即,面對環境並參与生存和繁殖鬥爭的是生物體,而不是基因。現在道金斯已經對人們的批評作出了答覆(Dawkin,1982),他認為,我們應該從更廣的角度看待導致成功繁殖的因素。
並非所有現代進化論者都能接受不可知論或人文主義的觀點。有些人試圖將進化論觀點與明確的宗教體繫結合起來,通過對科學知識的重新解釋來保存傳統的精神價值。這方面最著名的工作是皮埃爾·泰依亞·夏爾丹[即德日進]在他的《人類現象》(deChardin,1959)所做的。泰依亞雖然有過古生物學的經歷,但他是一位天主教牧師,而教堂並不允許他在有生之年發表自己的思想。為了實現進化和宗教的和解,他把生命的發展視為精神化不斷提高普遍過程。由於向著「人化」(即產生人)的發展,極大地加速了產生出心靈的趨勢。不幸的是,心靈統一的趨勢將在「終點」達到高峰,終點的形成是由於所有人類的心靈合成一個單一的超人實體。這門哲學引起了各式各樣的反應。朱利安·赫胥黎對這種哲學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因此為《人類現象》英文版一書寫了序言,而其他科學家則激烈地批判泰依亞對進化論的斷章取義(比如,Medawar,1961)。很多神學家也懷疑對進化和人的超驗目標的預言是否符合基督教教義(Hanson,1970)。
社會生物學因為將人涵蓋進去而引起強烈的反響,導致一些批評者認為整個社會生物學的觀點只不過是社會達爾文主義觀點的延續(關於對社會生物學的批評,見Sahlins,1976;Mont agu,ed.,1980;Rose et al.,1984;又見Rose的答覆,1979b,1982,以及Caplan所編的論著,1978)。社會科學家的憤怒屬於預料之中;他們的觀點所依據的假設是,決定行為的是社會環境,而不是生物的遺傳。他們之所以急於宣稱人類不受制於遺傳決定論,是因為他們想把研究動物的社會生物學貶斥為被傳統觀念引入歧途的科學。因為社會生物學家是根據個體競爭來描繪自然界,人們譴責他試圖為維護種族主義、個人英雄主義和性別歧視奠定基礎。作為答覆,有必要指出,不管社會生物學在應用人時應該有什麼限定,但是它相當成功地解釋了動物行為的神秘方面。一些贊成將社會生物學視為〖HTH〗生物學〖HTSS〗的進化論者則贊同我們應對社會生物學在人類的應用方面持懷疑態度,因為人類大腦的複雜性使大腦不太容易受本能的支配(比如,Gould,1977c)。我們沒有先驗的理由期望我們的本性不控制我們的任何行為;事實上,我們不可能不受我們過去進化歷程的支配。需要做的是以開明的態度來思考我們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受本能的支配(Midgley,1978;Konner,1982)。達爾文主義也許受到過資本主義意識形態的啟發,但是已經證明達爾文主義是成功的科學。有些人之所以認為生物學意義上的達爾文主義錯了,是因為他們憎恨對達爾文主義的可能運用,這暴露出他們本身就缺乏客觀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