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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帝國官僚制度簡述 二 中央部門

附錄 帝國官僚制度簡述

二 中央部門

御史府變成御史台,決不只是簡單地改了一個名稱,而是明確了隸屬,理清了關係。西漢既有御史大夫,又有御史中丞。前者官署在公府,後者官署在皇宮。如此,則監察權既是相權,又是皇權。御史中丞接受的,就更是「雙重領導」。監察機關變成「台」以後,監察權就是皇帝的,成為皇權的一個組成部分。宰相,也就成了監察對象。這很符合制約、分散相權,集權于皇帝的趨勢。所以東漢以後,明清以前,監察機關都叫御史台。而且,此後的監察官員,也都叫台官。尤其是尚書台變成尚書省以後,台官就專指中央監察官員。
御史的地位也很特殊。首先是許可權大。上至宰輔重臣,下至地方州縣,甚至包括其他監察官員和自己的頂頭上司,都可以彈劾。其次是責任輕。只要聽到風吹草動,甚至流言蜚語,就可以舉報,不必負核實的責任,也不受反坐的處分,叫「風聞奏事」,也叫「風聞彈事」。再次是獨立性強。御史彈劾官員,不必通知照會有關部門,也不必經自己的長官批准。因為監察機關是直屬天子的獨立部門,監察官員也只對皇帝負責。因此,不但不受其他官員和部門的制約,反倒有權監督一切部門和官員。
隋唐以後,又有了刑部。刑部是最高司法行政機關,掌管天下刑律與刑事。刑部與大理寺的關係就成為問題。幾經反覆,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確定刑部為主要司法機關,大理寺為複核機關,都察院為司法的監督檢查機關。這三個機關,就稱為「三法司」。
尚書。尚書原本是少府的屬官,也是皇帝的政治秘書,地位不高權力不小。依照當時的制度,大臣上書,要寫正副兩份。尚書先看副本,然後決定是否上奏。皇帝的詔令,尚書也要留底。大臣上奏,常使尚書宣讀。大臣有罪,也派尚書問狀。所以,漢武帝能用「領尚書事」來架空宰相。東漢設立尚書台,在皇帝左右處理政務。初入台的叫守尚書郎(一說稱郎中),滿一年叫尚書郎(也叫台郎),滿三年叫侍郎(都是郎)。長官尚書令,秩千石。唐代,尚書令成為尚書省長官,是當然的宰相(但只有李世民一個人當過)。
所謂「省部制」,則是以三省(或政事堂,或中書省)為宰相機關,六部(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為行政部門。三省相當於三府,六部相當於九寺。因此,帝國的中央政權,仍然呈現為金字塔結構。隋唐在皇帝之下,六部之上,有中書省(隋稱為內史省)、門下省、尚書省,即一帝、三省、六部。宋在皇帝之下,六部之上,有政事堂、樞密院、三司;元在皇帝之下,六部之上,有中書省、樞密院、御史台,即一帝、三權、六部。
從秦漢到明清,中央的監察官員,無論什麼級別,都叫御史,從不改名。他們的職位高低,靠附加在御史二字上的其他名詞來識別。這就說明,第一,歷朝歷代都極其重視監察。行政、軍政、財政,都可以調整,也必須調整,唯獨監察不變,所以不改名。第二,無論職務大小、級別高低,只要是監察官員,就有監察權,所以統統叫御史。
論官階,清代最高;論權力,明代最大。因為明代沒有宰相,六部直屬皇帝,大學士的官階又只有正五品。所以閣臣們通報官名時,要先說某部尚書,然後才是殿閣大學士的頭銜。清代尚書雖然官階最高,但上面有兩個「婆婆」,一個內閣,一個軍機處,就不如同時是大學士的明代尚書。至於宋代六部,因為有樞密院分兵權,三司分財權,權力也不大。
唐代的言諫官員有散騎常侍、諫議大夫、補闕、拾遺。散騎read.99csw.com常侍正三品下,諫議大夫正四品下,補闕從七品上,拾遺從八品上,都分左右。左在門下省,右在中書省。比如杜甫和白居易,就都當過左拾遺。
九卿,按照《漢書·百官公卿表》的說法,就是太常、光祿勛、衛尉、太僕、廷尉、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中尉。他們的官俸,都是「中二千石」(月谷一百八十斛)。當然,所謂「九卿」,只是一種說法。是否只有九個(《漢書》列出的就有十個),或九卿之外還有列卿,有爭議。很可能,稱其為「九卿」,只是為了表示「一、三、九」( 一帝、三公、九卿)的層級和結構。總之,名為九卿或九寺,實則中央各機關總稱。但這些機關和官員,倒有半數以上是為皇家服務的,或者本來只是皇帝的家臣。真正值得一說的,反倒是他們的某些屬官。以下做簡單介紹。
東漢御史台又名蘭台寺,也叫憲台、柏台、烏台,與尚書台、謁者台,合稱三台。尚書為中台,御史為憲台,謁者為外台(《初學記》引謝靈運《晉書》)。三台在制度上屬於少府,實際上直接對皇帝負責,法律上的宰相機關反倒是擺設。這就是前面說過的台閣與公府之關係。因此,位列三台,即職居宰輔。所以,宰輔又叫台輔。
監察機關,東漢以後叫憲台,其官員叫台官;言諫機關,唐代以後叫諫垣(比如元稹擔任右拾遺,《舊唐書》就說他「既居諫垣」),其官員為諫官。一台一垣,合稱台垣(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台官諫官,合稱台諫。
員外郎,唐從六品,宋正七品,元從六品,明從五品,清從五品。
中華帝國的最高司法官和司法機關,改名只有一次,是在北齊。最高司法官,從秦漢到北齊是廷尉,北齊到明清是大理寺卿;最高司法機關,從秦漢到北齊是廷尉寺,北齊到明清是大理寺。
明清兩代,監察機關都叫都察院,長官都叫都御史,次官都叫副都御史,也都分左右。都御史別稱總憲,副都御史稱副憲。不同的是:一、明代都御史正二品,副都御史正三品,與六部尚書、侍郎同級,都御史也與六部尚書並稱七卿。清代左都御史從一品,與六部尚書同級;左副都御史正三品,比六部侍郎(正二品)級別低。二、清代左都御史滿、漢各一人,左副都御史滿、漢各二人,明代沒有這個問題。三、清代右都御史為總督兼銜,右副都御史為巡撫兼銜。所以,清代總督又叫制憲,巡撫又叫中丞(副都御史相當於御史中丞)。
尚書,唐正三品,宋從二品,元正三品,明正二品,清從一品。
不難看出,唐宋兩代的言諫制度,非常相似。兩代都有散騎常侍,也都有諫議大夫;而宋代的司諫、司言,其實就是唐代的補闕、拾遺。不過,宋代的散騎常侍是虛設的,從不授人。最重要的就是諫議大夫。宋代的言諫機構,官署叫諫院。左右諫議大夫,就是諫院的長官。明代以後,諫議大夫被取消。老資格的言官諫官,就只剩下給事中。
1. 廷尉與大理寺卿
4. 御史台(唐、宋、元)
郎中,唐從五品,宋從六品,元從五品,明正五品,清正五品。
台垣往往被混為一談,因為諫官也有監察之責,御史也有言諫之權。但這是宋代的事。唐代,台官和諫官是分立的。從宋代開始,才台諫合一。宋代的台諫,不但包括台官和諫官,還包括各道官員;台垣,也不但包括御史台和諫院,還包括各道的監司(請參看下篇第五節)。至於明代,則由給事中兼諫議之責,於read•99csw.com是給事中稱給諫,御史稱台諫,也合稱台垣(御史為台,給事中為垣)。所以,台垣、台諫、給諫,在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意思。
宋代的御史台與唐代無大區別,唯御史人數沒有定製,時多時少。
明代都察院的官員,除都御史、副都御史外,還有僉都御史(清代沒有),正四品,相當於司局級幹部。都御史、副都御史、僉都御史,都稱為都堂。另有監察御史,正七品,分道監察地方官。宣德十年(公元1435年),定為浙江、河南、山東、山西、陝西、湖廣、福建、江西、廣東、廣西、四川、貴州、雲南共十三道,故又稱十三道監察御史。
明清兩代無宰相,但六部仍如隋唐宋元,是帝國的中央行政部門。
3. 御史台(東漢)
元代的御史台有三大特點:一、與中書省、樞密院同為宰相機構;二、長官照例專用蒙古人;三、在地方上另設行御史台,號稱外台,中央的則叫內台或中台。
給事中在漢代不是正式官職,而是加銜,地位次於侍中。皇帝有事,加這樣一個頭銜,就可以在內廷行走,所以叫「給事中」(事于宮中)。西漢的給事中,甚至可以「領尚書事」。唐代,給事中成為門下省屬官,正五品上,地位次於門下侍郎(門下省次官),卻是門下省要職,有權批改、駁回中書省起草的皇帝詔書(前面說過);也能夠與中書省的中書舍人(正五品上)、御史台的侍御史(從六品下)組成合議庭,受理天下冤假錯案。這時的給事中,既是諫官,也是法官。
廷尉是漢代九卿之一,也是廷尉寺的長官,秩中二千石,屬官有廷尉正、廷尉監、廷尉平等,都是司法官。北齊以後,廷尉正式改稱大理。大理寺長官大理寺卿,次官大理寺少卿。大理寺卿,唐代從三品,宋代正四品,明清兩代正三品。大理寺少卿,唐代從五品下,宋代從五品,明清兩代正四品。
中書。中書也原本是少府的屬官,是皇帝的機要秘書。中書的長官是中書令,早期由宦官擔任,司馬遷受刑后就曾任此職。唐代,中書令成為中書省長官、宰相。
1. 言諫制度
言諫制度最完備的,是唐宋兩代。
明清兩代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為「三法司」。三司官員,都可視為法官。如有重大案件,例由三法司共同審理,俗稱「三堂會審」。明清三堂會審以刑部為主,與唐代不同。
中華帝國的中央官制,兩漢是公卿制,隋唐宋元是省部制。
中華帝國實行的,是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因此,帝國的中樞,除了宰相和宰相機關,還有大量的其他官員和部門。其中最重要的,是行政部門、監察部門和司法部門。至於其他部門,則不勝枚舉,已不能盡述。
2. 九卿
宋代的言諫官員則有散騎常侍、諫議大夫、司諫、司言。散騎常侍正三品,諫議大夫從四品,司諫正七品,司言從七品。他們也都分左右,也都是左在門下省,右在中書省。所以,左右散騎常侍、左右諫議大夫、左右司諫、左右司言,在宋代就叫兩省官。其中,散騎常侍和諫議大夫,又叫大兩省官。

二、監察

侍中。侍中在秦是丞相屬官,漢代成為皇帝的生活秘書,管皇帝的「乘輿服物,下至褻器虎子之屬」(《初學記》引《齊職儀》),所以俗稱「執虎子」。說白了,就是幫皇帝捧痰盂夜壺的,但在當時卻是「官二代」們競爭的崗位,曹魏時還有「仕進不止,執虎子」的說法(吉茂譏諷魏文帝侍中蘇則的話)。https://read.99csw.com因為接近皇帝,侍中的地位越來越高,東漢已「比二千石」,唐代更成為門下省長官、宰相。
尚書之長官為尚書令,謁者之長官為中書謁者令(簡稱中書令)。這兩個,就是後來唐代宰相尚書令(尚書省長官)和中書令(中書省長官)的前身。御史台長官為御史中丞,屬官則有治書侍御史和侍御史。因為西漢末年,御史大夫已經改為司空,最高監察官員就變成了原為副職的御史中丞,號稱台主。
3. 六部
第三,職能不變。吏部管官員,即組織部或人事部;戶部管度支,即財政部兼稅務局;禮部管禮教,即文化部、教育部兼外交部禮賓司,還兼精神文明辦公室和國家重大活動辦公室;兵部管軍政,即國防部;刑部管刑律,即司法部;工部管營造,即建設部。
唐代御史台下轄三院,即台院、殿院和察院。加上御史大夫和御史中丞,號稱五院。台院主要負責經辦重大案件,彈劾不法官員,處理日常事務,官員為侍御史,從六品下。殿院主要負責監察朝廷重大活動,官員為殿中侍御史,從七品下。察院負責監察文武百官,官員為監察御史,正八品下。三院御史中,侍御史最受尊重。資深侍御史「台內之事悉主之」(《通典·職官六》),號稱台端,他人稱之為端公。後來,台端就變成了對別人的敬稱。

一、行政

所謂「公卿制」,就是以三公(或五公)為宰相,九卿為中央各職能部門長官。三公相當於國務總理,官署叫「府」;九卿相當於政府部長,官署叫「寺」。因此,兩漢的中樞機構,就是公府和卿寺。公府是宰相機關,卿寺則包括行政部門和其他部門。公府有三,即三府(三公之府);卿寺有九,即九寺(九卿之寺)。一帝、三公、九卿,或一宮、三府、九寺,就構成了兩漢帝國「權力金字塔」的塔尖。
侍御史是御史中丞的屬官,當然也在宮中辦公。實際上,官名前有「侍」字的,多半都在皇帝身邊服務,比如漢代的侍中、侍郎,唐代的侍講,宋代的侍從,清代的侍衛。侍御史也常常被皇帝派出去執行任務,名分有監御史、監軍御史、繡衣直指御史等。
第四,排序不變,即吏、戶、禮、兵、刑、工。但官員的流轉,則另有序列,即吏部和兵部為前行,戶部和刑部為中行,禮部和工部為後行。如果要升遷,則工部尚書升禮部尚書,禮部尚書升刑部尚書,刑部尚書升戶部尚書,戶部尚書升兵部尚書,兵部尚書升吏部尚書(請參看《宋史·職官志九》)。
言官或諫官的職責,是對皇帝的言行和朝廷的政令,進行監督和批評。其履職的原則,是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所以,從理論上講,言官和諫官是什麼都可以說,說什麼都沒關係的(實際情況千差萬別,另當別論)。相反,如果身為言官諫官,卻一言不發,或不能率先發言,則有辱使命,宋代稱之為「辱台」。
第五,結構不變。部有長貳,部下有司,部、司兩級。
清代的監察御史從五品,任務也是分道監察地方官,但增加京畿和江南兩道,變成十五道,稱十五道監察御史。另有給事中(給讀如及),正五品,分為六科,按吏、戶、禮、兵、刑、工六部業務,進行對口監察,也監察在京其他官員,號稱六科給事中。六科給事中明代就有,但不在都察院。總之,監察御史分道,監察地方;給事中分科,監察中央。一科一道,合起來就叫科道。
這也並不奇怪。畢竟,御史是法吏,諫官是侍臣。前者代表帝國行使職權,後者卻不過盡人臣本分https://read•99csw.com。所以,他們的官署,一個叫台,一個叫垣。台是高地,垣是矮牆。御史監察百官,自然居高臨下。諫官規勸皇帝,能是矮牆就不錯了。
御史大夫有兩個副手,官秩都是千石,一個叫御史丞,一個叫御史中丞,不注意的人很容易搞混,但也不難弄明白。那時,但凡官銜中有一個「丞」字的,都是副職。比如丞相,就是皇帝之副;縣丞,就是縣長之副。官銜前面有一個「中」字的,則都在皇宮裡辦公,比如中尉、中大夫。他們官銜里的那個「中」,不是上中下的中,是宮中的中。同樣,宦官叫「中人」,也因為在宮中服務之故。
諫官和言官,秦漢就有。最主要的,是給事中和諫議大夫。這兩個,直到宋代,還是言諫官員,合稱給諫。另,兼有侍從和進諫之職的散騎常侍,以及唐代的補闕、拾遺,宋代的司諫、司言,也都是諫官或言官。他們的官名也很有意思:皇帝有什麼缺失,補一補(補闕);有什麼遺忘,撿起來(拾遺)。至於司諫、司言,意思更清楚,就是專門提意見的。
御史的地位很崇高。但凡重大的彈劾案,御史要頭戴一種名叫「獬豸冠」的法冠,身穿內白外紅的法袍,當著皇帝和百官的面在朝堂上宣讀「起訴書」,被彈劾的官員則必須立即站出來等待處分,地位再高,權力再大,也不例外。
2. 言諫官員
唐代遇到重大案件,由大理寺卿(從三品)會同刑部尚書(正三品)、御史中丞(正四品下)共同審理,叫「三司推事」,也叫「大三司」。如果由大理寺司直(從六品下)、御史台御史(侍御史、監察御史)和刑部郎官(郎中、員外郎)聯席會審,就叫「小三司」。如果由中書省中書舍人(正五品上)、門下省給事中(正五品上)、御史台侍御史(從六品下)組成合議庭,受理冤假錯案,就叫「三司受事」,也叫「三司詳決」。前兩種情況,構成單位都是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后一種,構成單位是中書省、門下省、御史台。大約因為是受理冤案,所以宰相機關出面,刑部迴避。
元代沒有大理寺,以刑部為最高司法機關。

四、司法

實際上,言諫與監察,差距不小。第一,從御史府,到御史台,再到都察院,監察部門都是龐大而穩定的機構,其長官甚至由宰相或皇太子擔任或兼任。言諫部門卻沒有什麼像樣的機構,長官也沒有多高的級別,甚至沒有機構,沒有長官。第二,從秦漢到明清,監察官員都叫御史,諫官的官名卻五花八門,不倫不類,給人的感覺是可有可無。
2. 御史府(西漢)
2. 刑部
略有不同的,是六部官員的官階:
監察,主要是針對官員的,不針對民,也不針對君。民有罪則治,君有過則諫,都不叫監察。何況從理論上講,皇帝貴為天子,富有四海,他不可能貪腐;皇帝口含天憲,朕即王法,也不可能犯罪。但皇帝也是人,完全可能犯錯,也可能枉法、亂法。這就要批評,也要監督。只不過,不能叫「監察」,只能叫「勸諫」。
除了設在中央機關的御史以外,許多朝代還有派往地方的監察官員。他們有的叫御史(比如秦和漢初派往各郡的監御史),但大多另有官名。這些官員,後來又大多變成了地方上的行政長官,比如漢代的刺史,唐代的觀察使,宋代的監司。
第二,部名不變,都叫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
六部制度,是隋文帝的創造,後為唐、宋、元、明、清五代繼承、發展、完善,一直延九*九*藏*書續到晚清。事實上,六部制度的建立,使帝國有了分工嚴密的行政機關。因此,武則天光宅元年(公元684年)以後,鴉片戰爭以前,六部制度基本不變。

三、言諫

主事,唐從九品,明正六品,清正六品。
1. 御史
因此,帝國設計了專門針對皇帝(也包括朝廷)的制度,叫言諫制度。這是一種特殊的監察制度。專門承擔這種特殊任務的官員,就叫諫官或言官。
御史府即御史大夫府,也叫御史大夫寺。前面說過,作為三公之一和副丞相的御史大夫,是帝國的最高執法官和檢察官,朝廷的秘書長和監察長,當然也是御史府的長官。
第六,官名不變。六部長官都叫尚書,次官都叫侍郎;各司正職都叫郎中,副職都叫員外郎,屬官則有主事等。因為漢代有九卿,所以六部尚書也稱六卿。但明清兩代,各部尚書、侍郎,同為六部長官(第一長官,第二長官),都可以直接向皇帝彙報工作,因此都稱為堂官,也叫部堂,各司官員則稱司官。
侍郎,唐正四品,宋從三品,元正四品,明正三品,清正二品。
1. 概述
另外,兩漢魏晉南北朝時期,官署名稱中但凡有「台」字的部門,比如尚書台、謁者台、司隸台、符節台,在職權範圍內也都有監察事項。
科道的地位很特殊。依法,他們都不能兼任其他任何行政職務,也沒有上司和長官,每個人都能獨立舉報,獨立辦案,還能代低級官員和老百姓轉達意見,申訴冤屈。所以,級別雖低,權重很大。包括都察院,也是他們的監察對象。
3. 三法司
東漢到元代,監察機關都叫御史台。
東漢以後,唐、宋、元,監察機關也都叫御史台。御史台長官和次官,也都叫御史大夫和御史中丞。御史大夫,唐代正三品,宋代從二品,元代從一品。御史中丞,唐代正四品下,宋代從三品,元代正二品。不過,御史大夫一職,地位崇高,唐代官不常置,宋代只做加官,元代則例由皇太子或貴戚兼任。因此,御史台的實際長官是御史中丞,號稱台長。
5. 都察院(明清)
第一,部數不變,都是六個。
郎。郎是光祿勛的屬官。光祿勛也叫郎中令,是宮廷侍衛的總管。郎中本是廊中。秦制,殿上不準攜帶兵器,侍衛們都站在廊檐之下,所以叫「廊中」。可見郎中令就是侍衛長,郎官就是侍衛。因為接近皇帝,所以成為做官的一個捷徑。
所以,御史大夫有兩個副手,一個在府里辦公(御史丞),一個在宮裡辦公(御史中丞)。在宮裡辦公的,又比在府里辦公的重要。御史中丞的辦公地點叫蘭台,屬官叫侍御史,自己叫中執法。這個「中」,當然也是皇宮的意思。也就是說,御史中丞的任務有兩個,一是充當御史府與皇宮的聯絡官,二是負責皇帝直接交辦的監察工作。
從宋代開始,給事中逐漸變成台官,對口監察六部官員。其過程,大體上是宋分房,明分科,清入都察院,終於與十五道監察御史合為科道(前面說過)。不過,明代六科是獨立機構,號稱「風憲之司」,可以「風聞奏事」。六科給事中,也既是諫官,又是台官。清代六科併入都察院,作用反而降低。
西漢的監察機關是御史府。
御史中丞和尚書令官都不大,秩千石,地位卻很高。他倆和司隸校尉出席中央會議時,都是「專席而坐」,不跟他人聯席,號稱「三獨坐」(《後漢書·宣秉傳》)。
3. 言諫與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