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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話 會館演繹的官商故事

第三十話 會館演繹的官商故事

儘管我不相信商人都是邪惡的逐利之夫,但在官商關係上,的確商顯得要主動一些。問題是,商人為什麼非要巴結官?道理很簡單:在官與商之間,官是絕對的強勢,不僅握有公共資源(可以通過商來分享),而且享有福人禍人的權柄,一個小小的七品芝麻官,也是百里侯,人稱「滅門縣令」。縱使富埓王侯,一個有權的小吏,也可能讓你陰溝翻船,身死財空。反過來,商人,則處於絕對的弱勢,不僅權勢上無法與官抗衡,連自家的身份也帶有道德上的污漬,在有「市藉」的時代自不必說,身份上就是准賤民,在有了正常的法律地位之後(明清),士農工商,商依然排在四民之末。
商人勾搭官府,到底是出於分享公共資源的動機多些,還是出於自保的動機多些?這還真是個問題。
當然,商人所要聯繫的,並不限於官府,一切有權的人,或者跟權力中心沾邊的人,都是他們聯絡的對象。比如宦官,六部的書吏,軍機大臣家的長隨等等,甚至,八國聯軍打進來以後,各國佔領軍成為北京城實際的統治者,這種情況下,商人為了生存,同樣要跟他們拉關係,聯絡感情。八國聯軍總司令、德國人瓦德西在日記里曾經記錄過商人請看戲的情景,地點在湖廣會館,熱情的商人將瓦德西迎到雅座,為看戲的洋人準備了紅酒、咖啡和西式點心(不像中國人之預備瓜子和茶水),特地邀來名角,知道洋人喜歡翻跟鬥打把式,所以把武戲的分量加得很重,可惜,瓦德西一聽鑼鼓聲響,頭就大了,半途退場,生生辜負了北京商家的一片盛情。
許多出身科舉的名人,都有過在會館居住的歷史,比如林則徐、曾國藩、李鴻章,康有為、梁啟超,譚嗣同。乾隆年間的名臣陝西人王傑,就是住在長安會館期間中的狀元,這個狀元,破了西北地區幾百年的天荒。
官商勾結到了這般田地,以至於李鴻章和一些淮軍將領在1872年興建安徽會館之後(估計資金也是商人報效的),一反會館常規,特意規定,會館除淮軍將領之外,其它九*九*藏*書人員不得入內。這到底是欲蓋彌彰還是故意遮人耳目,就說不清了。反過來,可以說明當時會館官商勾結風氣之盛。
在沒有廣播影視等現代傳播和娛樂形式出現之前,戲曲是社會上絕大多數人的消閑娛樂唯一渠道(前提當然是戲劇已經出現),官員當然也不例外,許多人不僅喜聞樂見,而且還是「顧曲周郎」,比如湯顯祖和孔尚任。尤其是清朝禁止官員嫖娼之後,官員對於青樓妓館的興緻,全都轉移到了戲園子上,加劇了官員對於戲劇演員狎玩的分量,一時間,逛「相公堂子」蔚然成風。這樣一來,某些設施比較好,在看戲的同時可以擺宴招待客人的會館,就成為商人聯絡官員的最佳場所。通過演員這個中介,官商關係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緊密,有的名角(尤其是旦角),往往跟大商人和王公貴胄、達官貴人,同為膩友,彼此兄弟相稱,乳名互喚,商人可以藉機得到了大批政府的訂貨,以及承包政府工程的機會,甚至直接變成官商,獲取壟斷性商機。明朝到清朝中葉的鹽商(徽商),晚清的晉商的票號業,都是會館的傑作。而徐潤、鄭觀應,乃至胡雪岩、盛宣懷這樣的富埒天子的官商,商官的產生,也跟會館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胡雪岩是紅頂商人,盛宣懷則是商人紅頂,因為他最後變成了朝廷實任的郵傳部尚書)。
建會館的都是商人,會館的運作,也是商人支持,不過,會館卻跟商業關係不大。建會館,目的是為本地進京趕考的舉子提供吃住的——記住,是免費的吃住。北京的會館,最早出現於明朝中葉,因為是為了給趕考的舉子,提供吃住的方便,因此也叫「試館」。由於發現這種會館(試館)對於聯絡京官和培養舉子(候補官員和正選官員)跟商界的感情特別有效,於是會館越辦越多,到了清朝,凡是本地商業稍有規模的府縣,都在北京設有會館。會館的建設,有各地在京的官員參与,但資金基本上來自商家(因為明清兩代,官員俸祿很低,京官撈錢的機會不多,不大可能有九九藏書此財力,即便有,由於京城目標明顯,也沒有人敢公然露富)。
在當代中國,自從計劃經濟告別歷史舞台之後,新生的企業家階層,似乎依然無師自通地在襲承前輩商人的故技,他們對於依靠自身力量改造國家的法律體系和制度環境不感興趣,對市民運動畏之如虎,反而特別熱衷跟官府和官員個人的私下結合,從找保護傘到尋租,實際上隨著最終可能僅僅是舔上一點官員吞噬國家和民眾利益的餘瀝。為了在國家加大反腐力度的情況下,更好地跟官員拉關係,某些商人對上黨校學習和參加某些重點高校的高級管理班特別有興趣,其主要目的,無非是力圖跟官員有機會接近,建立「同學」關係,最終在雙方的交易中,加大保險係數,讓官員更放心。不消說,從這些行為上,我們或多或少可以嗅出昔日「會館」的陳年霉味。
會館這種官商聯絡平台的存在,是明清之際的商人挖空心思創造的一種隱形制度形式。這種制度形式格外清晰地表明,在傳統的中國,官商兩個群體之間,存在著極大的不平衡。商人群體,只有依附官府,包括官員個人,才可能求生存和發展。靠自身的經濟力量壯大,行會的組織力量,最終通過市民運動的方式,染指政治權力的途徑,在中國似乎根本沒有市場,商人甚至不樂於做這個方面的嘗試,他們更熱衷於通過軟性的賄賂方式,實現跟官府以及官員個人的結合,從而獲得安全的保障,以及分享壟斷權力。為了達成這一目標,不惜迂迴曲折,通過地緣關係,藉助資助舉子的名義,轉彎抹角地跟官員,尤其是高級官員搭上關係。從某種意義上講,商人群體的依附性,得到了他們自身行為的高度強化。
那時的北京南城,是會館的天下。大一點有以省為單位的,比如湖廣會館、山陝會館、安徽會館、江西會館等等,江西會館據說在民國還第一個備有發電機,建有西式洋樓。小一點的則以縣或府為單位,如紹興會館、南海會館、新會會館等,感覺上都是地緣的圈子。
不管哪個原因九九藏書多些,反正只要做買賣,就得跟官府和官員打交道,趕集買菜也就罷了,只要有個固定攤位,哪怕賣包子,也得對衙役老爺陪個笑臉,忍受人家時不時白吃幾個包子。大一點的商人,跟官府打交道,途徑當然有很多,但跟今天比起來,卻有太多的限制,王朝政府對商人的道德岐視,無形中增大了商人與官員溝通的難度。官員接受商人的吃請,包括同赴妓館青樓,都可能受到都老爺(明清之際的監察官)的彈劾,上門送紅包,更是風險巨大,因為官衙就是官老爺的私邸(在任上的地方官,都住在衙門裡),難保不讓人看見,即使讓自己的屬下知道了,也大事不妙。這些書吏和衙役,原本就不是自己帶來的,都憋著找正印官的茬,做成把柄,便於操控,為自家舞弊提供機會。因此,在那個時代,商人勾搭官員,雙方必須是熟人,至少得經過熟人的介紹,這樣做起來才保險。
既然會館是商家聯絡官府的由頭,商家當然不會把注意力,僅僅投放在資助同鄉考生和京官上。因此,像樣的會館,都設有戲樓。不僅省級會館像湖廣會館、江西會館的戲樓特別有名,連一些府縣會館,如洪洞會館,平介會館,也設有戲樓,不僅演各地的地方戲,而且大演崑曲,清朝中期以後,新興的京戲開始佔據各個會館的戲樓,成為名角和看戲的商家跟官宦出沒的所在。各地的地方菜系,也隨之進京,有吃有看有聽的,到了看戲的時候,原來的地緣規矩就不存在了,溝通無極限。
一個新入道的商人,怎樣結交官員呢?一則可以經過已經結交了官員的前輩商人做中介;一則可以通過資助家鄉的儒生,看哪個有出息,是績優股,先投資押寶;一則可以培養自己家的子弟讀書,然後一步步考上去,為官為宦。除了這些一個比一個效率低的渠道之外,明清之際,官商之間,還存在著一種非常有效而且特別為官員(尤其是京官)所喜的交往渠道,這就是會館。
官商勾結,是官主動還是商主動?誰是主犯,誰是從犯,這個問題,在有皇帝的年月https://read.99csw.com,答案一向是清楚的,不管實際情況如何,大家都認定商家一方,是罪惡之源,就像亡國都怪那些傾城傾國的美女一樣,板子不由分說,都打在老闆的屁股上。即使到了今天,前幾天剛看的一個黃紀蘇寫的話劇,《我們走在大路上》,依然是批官的時候,高高舉起,輕輕落下,打商之時,亂棍齊下,既狠又黑。在這些人看來,世道壞,就壞在商人黑心趨利,把官老爺連帶老百姓都帶壞了。
歷史告訴我們,儘管有會館這種運轉有效的溝通平台,但中國的商界並沒有因此而得到真正的發展,明清的「資本主義」只好一直萌芽下去,從來長不成樹,現代工商業只有在清末到民國的一系列法律和制度變革中,才贏來了自己兩個黃金髮展期(1914到1918;1927到1937),成長起新一代企業家群體。然而,在清末崛起的一代企業家損失殆盡之後,令人想不到的是,第二茬的企業家群體卻重蹈會館時代商人的覆轍,不能不令人感到悲哀。
事實上,腐敗的官員,並不是一個好的保護傘,基本上沒有可靠性。而對公共物品的分享掠奪,官員往往佔有更大份額,而且既不承擔風險,也不付出成本,而且還有在大事不妙的情況下,反噬的可能。現在的官商合作中,官員的份額越來越大,貪慾會使他們變得非常瘋狂,貪慾使合作的「誠信」蕩然無存,只要有必要,他們毫不猶豫地吞掉合作夥伴,這樣的事情,現在是越來越多了。官商結合,現代市場運作,資本運作的結果,使得今天的官僚階層獲得了史無前例的充沛財力,手中的權力變得格外的強大,不僅可以方便地操縱政策的制定,聚斂社會資源,刮老百姓的錢,而且終有一天可以吞噬合作者,因為他們有這個能力,這個能力,部分來自於迷戀政府權力的企業家。一個老百姓都知道的真理:作繭者,終究是要自縛的。
直接幫助進京趕考的舉子,比起從童生開始培養來,無疑是一項短線而且見效快的投資,因為所資助的對象,基本上處在科舉台階高端的人,步入九-九-藏-書仕途的概率相對較高(最差的也是參加順天鄉試的生員),即使考不上進士,也有可能從舉人大挑和五貢出身。做了官之後,如果顧念資助之恩和鄉誼之情,那麼就有可能對商家有所回報。更何況,很多考中進士又做了京官的同鄉,如果家底不太厚,考慮到京城消費的壓力,往往就住在會館里,為商家聯絡官員,提供了非常大的方便。
今天,北京城裡,昔日殘留的會館還有孑孓,有的如湖廣會館,還重新修繕,再度開放,戲迷們依舊可以前去聽戲。但是這些會館留下的殘牆剩瓦也許想不到,時間過了這麼久,昔日的官商故事還在繼續演繹著新的悲喜劇。
在中國的企業家中,最令人詬病的小煤窯主。各地的小煤窯主,都在做著一樣的事情,在安全設施不具備的條件下招募工人下井挖煤,出了礦難則掩蓋事故,轉移屍體。但是幾乎每個能運轉的小煤窯,背後都有官員。官員平時分享著煤窯的利潤,出了事,只要瞞不住了,前來查處的人中,也往往有昔日拿股份的官員。等於是婊子要做,牌坊要立,掃黃也要參加。小煤窯主固然可恨,但是這樣官員呢?我們看到,最大的利益,官僚拿走,最黑的黑鍋,往往都是企業家在背,我們要問,你們還能背多久?
清末科舉廢除以後,會館逐漸開始式微,進入民國之後,北京雖然一度還是首都,但由於中國政治呈現多元狀態,地位開始下降。一部分會館成為一些窮京官和來京讀書的外地大學生的住所,依然起到聯絡官府的作用,一部分則逐漸被管理者霸佔,成為他們的私產。會館這種官商聯繫的平台,逐漸沒入歷史。
官商之間的事兒,從來都是大事。自秦漢以來,封建制基本上見了鬼,皇帝要靠官僚來治理整合國家,從此以後,中國社會的兩大最有勢力的群體,一是官,其中包括候補和退休的,一是商,其中包括半農半商和半官半商,他們之間的事,小得了嗎?不過,在一般人看來,官商之間,沒有什麼好事,提到「官商」後面跟著就是「勾結」,勾結之後,自然是坑害老百姓,損害國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