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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宗教戰爭

三 宗教戰爭

蟲的答辯

居民請願書

巴托洛梅·夏斯內律師
先生們,由於閣下的恩准,鄙人被指定為本案小蟲的代訴律師,在下將努力向法庭闡述,木蠹所受的指控是無效的,本案必須撤消訴訟。首先,我要表示極為驚訝的是,我的委託人毫無犯罪行徑,居然被當做本庭所知的最惡毒的罪犯;我的委託人是眾所周知的啞巴,卻受命為其行動辯解,似乎它們也跟人一般一邊忙於生計一邊搖唇鼓舌。在下將盡本人卑微之力,用我可以發聲的喉舌為它們不能出聲的喉舌效代言之勞。
其二,有論調說,木蠹沒有搭乘挪亞方舟,因而必受魔鬼唆使。對此,我們的回答是:首先,《聖經》並未羅列上帝造物之所有種類,法律上應假定所有動物均上方舟,除非有與此相反的具體說明。其次,若如代訴律師所言,方舟上沒有木蠹,則更顯而易見上帝未賦予人對木蠹的統治權。上帝發起泛濫洪水以凈化世界,待洪水消退之後,世界得以新生。他讓人統治動物。但是,哪一處寫著,他還讓人統治沒有搭乘方舟的動物?
其四,據稱,法庭無權宣布革除教籍的判決。但這是否認上帝賦予他親愛的伴侶——教會——的真正權威,上帝讓教會統治整個世界,將一切事物置於其腳下,包括一切牛羊、地上走獸、空中飛鳥、海中游魚以及海里遊動的一切,《詩篇》的作者也證實了這一點。有聖靈的引導,教會是不會做錯事的。事實上,我們不是在《聖經》里讀到,蛇和有毒的爬蟲的毒液已被祛除嗎?我們不是在《傳道書》里讀到「蛇不施法就會咬人」嗎?因此,多少世紀以來,教會是按照上帝的神聖教導,運用其強大而正義的力量,對那些惡毒的動物施以詛咒和革除教籍,因為這些邪惡動物的存在在主的眼中是一種冒犯。大衛在基利波山上詛咒,那兒的雨露不是就消失了嗎?聖子耶穌基督不是下令將所有不結果的樹木砍去並投入火中嗎?如果有一樣不合理的東西因為不結果就要被毀滅,那麼,詛咒它就更應該允許了,因為較大的懲罰包括較小的懲罰:大事可以做,小事更可以。伊甸園中的蛇不是受到詛咒,永世以腹部爬行?埃克斯城裡毒蛇猖獗時,毒蛇擇溫泉浴池而居,咬死眾多居民,神聖的格勒諾布爾主教不是將毒蛇逐出教會,毒蛇只好逃之夭夭?洛桑主教也是如此讓萊蒙湖免受鰻魚之災。還是同一個主教,又是這樣從同一個湖裡驅逐了吸血蟲,這些吸血蟲以鮭魚為食,而教民們在齋戒日大多食用鮭魚。特里爾主教埃格伯特不是詛咒家燕嘰嘰喳喳打斷教民們的祈禱嗎?聖伯爾納不是以同樣的方式和理由革除了蠅群的教籍?次日早上,這些蠅群如同西拿基立的軍隊,都成了死屍。阿爾戈的第一個傳教士聖馬格努斯主教不是用權杖驅逐並消滅各種田鼠、家鼠和金龜子嗎?因此,本庭將這些玷污和破壞上帝聖殿的罪犯逐出教門不是天經地義、有例可循的嗎?小蟲代訴律師宣稱,木蠹沒有不死之靈魂,因此無法革除教籍。但是,我們不是已經說明,其一,木蠹絕非自然動物,因為挪亞方舟上不曾有過;其二,傳喚木蠹出庭,是因為它們的所作所為清楚表明,它們已被邪惡的幽靈亦即魔鬼附身。基於此,鄙人在此請求法庭做出革除教籍的判決,因為如此判決實屬必要。
其次,所謂木蠹因未能到庭而應免於審判云云。可是,對它們的傳喚是按照全部正常程序正確進行的。對它們的傳喚就像愷撒大帝傳喚猶太人納稅一樣。猶太人難道不服從嗎?座中有誰會阻止小蟲到庭?我的這些卑微的請願者本來是希望這麼做,為此他們本可以將那寶座的腿付之一炬,貝藏松主教雨果正是因為那座腿才頭撞聖壇台階而不省人事。但他們身為基督教徒,克制自己沒有下手,而是情願將本案提交閣下莊嚴審判。因此,被告小蟲還能遇到什麼敵人呢?尊敬的代訴律師提到貓吃老鼠。先生們,在下不知道貓居然會在木蠹來法庭的途中將它們吞食,但毫無疑問,在下若說錯了應得到糾正。不,被告拒絕出現在閣下面前只能有一種解釋,這就是蠻橫無理,蓄意違抗,是充滿敵意的沉默,是燃燒著的罪惡,如同摩西見到的燃燒灌木。那灌木冒著火焰卻燒不盡,就像木蠹頑拒出庭,而它們的罪惡卻時時刻刻在燃燒。
在下因此請求法庭拒絕審理本案,駁回訴訟,並且在不影響前述各點情況下,宣判被告無罪並免於九九藏書任何進一步訴訟。

居民的答辯

閣下既然允許我為這些不幸的小動物代訴,我將首先申明,本庭沒有審判被告的裁判權,法庭簽發的指控它們的傳票也是無效的,因為這意味著受票人具有理智和意志,故而具備犯罪並因此接受審判傳喚的能力。實際並非如此,因為我的委託人是只以本能行事的獸類,此點可以由《法學彙編》第一卷中「四足獸類」一段加以確證,其中寫道:「既然沒有理智,動物就沒有傷害的能力。」
其四,這一點不影響上述各點,在下以為,以此種方式審判小蟲不僅如前所述有悖於人類法律和教會法律,而且有悖于上帝的法律。試問,本庭威嚴以對的這些小東西從何而來?誰創造了它們?唯有無所不能的上帝,是上帝創造了我們萬物,從最高貴者到最低賤者。我們不是在《創世記》第一章中讀到,上帝造出野獸,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一切昆蟲各從其類,上帝認為很好嗎?再者,上帝不是將地面上一切種子、一切樹木以及一切樹木上的一切果實送給地上的獸類和一切昆蟲作為食物嗎?再說,上帝不是命令它們都要多多生養繁殖,遍布地面?上帝智慧無邊,英明無比,向地上的獸類和昆蟲提供食物,特地送給種子、果實和樹木作為食物,若非如此,造物主是不會命令它們生養繁殖的。自造物之日以後,這些卑微的小蟲除了行使彼時賦予它們的不可剝奪的權利(人類無權削減或廢除此等權利),還曾做過些什麼呢?木蠹自擇棲居之所可能會有礙於人類,但這並不構成充分的理由以對抗造物之時便已訂立的自然規則。這種對抗是對造物主露骨而蠻橫的大逆不道。我主賦予木蠹以生命,又授之以地上樹木作為食物:我等若試圖違抗上帝的意志,那將是何等地放肆和危險。不,不行。在下倒要向法庭提議,我們的注意力不應引向上帝最卑微造物的所謂罪行,而應引向人類自身的罪行。上帝無論做什麼都有目的,允許小蟲住進聖米歇爾教堂的目的不是別的,就是警告和懲罰人類的邪惡。允許木蠹寄生教堂,而非其他任何房屋建築,在下進而認為,這是更為嚴厲的警告和懲罰。那些來到法庭請願的人,他們這麼肯定自己對上帝的順從,這麼堅信自己的卑謙和基督教美德,居然不先自責,卻指責最卑微的動物?要提防傲慢之罪,我告誡那些請願者。先整治自己的大毛病,然後再指出別人的小缺點。

蟲的申辯

先生們,聽聽這些村民的請求吧,這些卑微的村民悲慘如同踐踏于腳底的草葉。他們飽受瘟疫之苦;看慣蝗蟲遮天蔽日,如上帝之手蓋過日頭;經歷過無數次鼠害猖獗,田園荒蕪,恰如荷馬在《伊利亞特》第一本中所敘卡萊敦郊外野豬之患;象鼻蟲吞噬過冬糧倉內的穀物,更是司空見慣。而破壞村民們以其恭順虔誠和什一貢納積攢而成的天堂食糧,尤為卑鄙惡劣。這伙邪惡之徒至今對貴庭仍蔑視無禮,它們侵犯我主殿堂而得罪了上帝;將貝藏松主教雨果打入愚蠢的黑暗而得罪了上帝的伴侶教會;威脅在全村祈禱時令教堂桁架磚瓦全數傾覆于無辜孩童的頭頂,以此得罪了這些請願者。因此,法庭應做出正確、合理、必要的判決,責令這些畜牲離開住地,撤離上帝的殿堂,並給他們革除教籍逐出教門的懲罰,這正是請願者為之祈禱的聖母教會的旨意。
首先,他聲稱本庭對發生在馬米羅勒的野蠻罪行沒有審判裁決權,為此,他又說,在上帝眼裡我們與木蠹不相上下,不高也不低,因此無權坐庭審判它們,不能像朱庇特那樣在塔爾皮亞岩石上的神殿里,將叛變者拋下岩石。對此,我要用我主將放債者逐出耶路撒冷聖殿一樣的方法加以駁斥。人不比動物高貴嗎?《創世記》中不是說得很明白,在人之前創造的動物正是造出來為人所用嗎?我主不是讓亞當統轄海中的魚、空中的鳥以及地上行走的一切動物嗎?亞當不是給一切牲畜、空中的鳥以及地上的一切獸類起了名字?人對動物的統治不是由《詩篇》作者確認,又由保羅使徒重申過的嗎?人又如何能統治動物,如果這種統治不包括對動物過錯的懲罰權?再說,小蟲代訴律師如此竭力加以否認的對動物的審判權,是上帝自己特地授予人的,這在《出埃及記》中即有記載。我主不是向摩西宣布了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神聖律法?他不是還說,如果牛抵人致死,牛必然被處以石擊之刑,而且它的肉不可食用。《出埃及記》不是將此律法講得很明白了嗎?那上面不是還說,如果某人的牛將另一人的牛傷害致死,則他們應將活牛賣了,賣得的錢對分,那死牛也應對分?我主不是如此規定,將對動物的審判權授九*九*藏*書予了人?
先生們,我們到目前為止已經聽到了各式各樣的論點,有的如粃糠隨風飄散,有的像寶貴的穀粒,停留在閣下面前。在下請各位再忍耐片刻,容在下反駁居民代訴律師的辯詞,且看其答辯如耶利哥城牆在真理的號角聲中塌陷。
先生們,鄙人再度來到莊嚴的法庭要求伸張正義,如同那受到冒犯的可憐母親來到所羅門面前要求尋回自己的孩子,為此我深感榮幸。我要像尤利西斯迎戰埃阿斯一般同小蟲的代訴律師辯論,駁斥他在閣下面前炮製的諸多謬論,這些謬論嘩眾取寵,俗不可耐,恰似那位無恥盪|婦耶洗別。
巴托洛梅·夏斯內律師
其三,有人聲稱,按我們的辯詞,貝藏松主教雨果是由上帝之手打入愚蠢的黑暗。這是對我們的申辯的極大誹謗。我們沒有這麼說,因為那是褻瀆者的論點。但是,上帝的行為時常神秘莫測,不是我輩能看得分明,難道不是嗎?格勒諾布爾主教墜馬而死,我們沒有責怪上帝,或者責怪馬,或者責怪木蠹。康斯坦斯主教掉下船去,溺死湖中,我們沒有斷定那是上帝將其拋入水中,還是木蠹毀壞船底龍骨。聖狄奧多里克修道院迴廊的頂柱塌下砸在里昂主教腳上,令其從此拄杖而行,我們並沒有怪罪上帝,或者怪罪頂柱,或者怪罪木蠹。主的行為確實常常不是我們所能看到,但是,主把眾多的天災降到卑劣小人頭上,這不也是實情嗎?他不是用一場蛙災來整治法老嗎?他不是把飛虱和成災的蠅群趕到埃及的土地上嗎?為了整治法老,他不是還降下癤疫、雷電冰雹、大蝗災嗎?他不是用冰雹整五王嗎?他不是連自己的僕人約伯都叫他染上熱癤嗎?正是為此原因,在下曾請戈德里克神父向閣下作證,並向他詢問馬米羅勒居民繳付什一稅的記錄。不是提出了很多託詞嗎?推託天氣不好、莊稼歉收、村裡發病,更有一幫當兵的經過,殺了村裡好幾個棒小夥子。但是,即使如此,很明顯的是沒有按照教會的規定繳納什一稅,有人故意缺繳漏繳,簡直是違抗我主上帝和他在塵世的伴侶教會。正像上帝用蝗災嚴懲法老,又把成災的蠅群趕到埃及的土地上一樣,他把木蠹送進教堂,嚴懲違抗他的居民們,不是這麼回事嗎?沒有主的允許怎麼會出這種事呢?難道我們把無所不能的上帝想得如此軟弱膽怯,都不能保護自己的聖殿免受這些不起眼的小蟲的破壞?懷疑上帝沒有這樣的能力當然是褻瀆上帝。由此,我們只能得出這樣的結論:木蠹肆虐要麼是上帝授意的,要麼是上帝允許的;上帝派木蠹來懲罰不順從的罪人;這些罪人應在上帝的憤怒面前畏縮發抖,嚴責自己的罪孽,並按令繳納什一稅。從真正意義上說,對這件事我們要做的是祈禱,是齋戒,是嚴責,是希望上帝饒恕,而不是詛咒和驅逐主的旨意的代理者和真正的傳達者。

居民的申辯

主教代訴律師的結論

其三,傳票內容有誤,因為它涉及的是現住馬米羅勒村聖米歇爾教堂內的木蠹。這是指教堂內每一隻木蠹嗎?可是,有很多木蠹安分守己地過日子,不對居民們構成任何威脅。是不是因為有一夥強盜住在村裡,全村人都要被傳喚到庭?這決不是健全的法律。此外,有一條業已確立的準則稱,應向法庭辨明被告身份。我們審理的是兩項特定的犯罪行為,即損壞主教寶座座腿罪和損壞教堂房頂罪。只要對被告動物的性質稍有一丁點兒了解,即可明白,現住座腿之內的木蠹不可能與那房頂有任何關係,而現住房頂之內的木蠹也完全與那座腿無緣。如此,雙方均被指控犯有兩項罪行,傳票對所列各方和各項罪行不加區分,因特指不明而失去效力。
被告辯護律師的申辯言之有據亦有力,值得深思。法庭不應輕易或隨意發射革除教籍的弩箭,因為輕易或隨意發射的弩箭如果錯過瞄準的目標,會借自身的力量和動勢回頭攻擊發射者本身。起訴律師也是滿腹經綸,他的申辯簡直就像深不可測的海洋。
貝藏松市政檔案館的手稿到此中斷,沒有交代法庭規定每年一度苦修或懺悔的細節。從羊皮紙的狀況可以看出,在過去四個半世紀中,它受到過某種白蟻可能不止一次的蛀蝕,把教會審判官的結束語都給吞噬了。
其四,由此,應該與我們一起承認,木蠹是上帝的造物,因此像人一樣有資格生存;而且還應承認,正義應兼備寬容;我們提議,法庭令這些繳納什一稅如此拖沓的馬米羅勒居民為上述小蟲指定並留出另一塊牧地,它們可在那兒安詳地吃草,不再妨害聖米歇爾教堂;法庭有權命令小蟲移至上述牧地,但這不影響上述各點。在下這些卑微的當事人沒有別的希望和要求,只要能平靜地在黑暗中過日子,不受干擾和胡亂九-九-藏-書指控。先生們,我最後一次請求本案不予審理,在對任何現有權益無損害的情況下宣布小蟲無罪,而且是在無損任何現有權益的條件下要求它們移至新的牧地。在下代表它們聽從法庭的判決。
先生們,請明察這些見證人的申訴,他們謙恭而篤信不移,虔誠而無懈可擊,這些純樸的請願者對本庭敬畏有加,口中只有真言吐露,如清泉涌流,絕不敢半點摻假。他們已然為我主本年度第四月份第二十二日發生之事件作證,彼日為貝藏松主教雨果每年造訪其村中聖米歇爾教堂的朝拜日。他們已繪聲繪色向閣下描述了,他們如何年復一年整飭裝點其教堂,以不負主教瞻仰之榮耀,他們如何供奉鮮花于聖壇,如何將教堂的門修葺一新以防範禽獸入侵,又如何于抵禦豕犬于戶外之餘,卻無可奈何于那些惡魔小蟲見縫而入,恰如大衛鑽了歌利亞鎧甲的空子,此番描述應如沙得拉、米煞和亞伯尼歌得以安然逃脫之熔爐火烙般銘刻在閣下記憶之中。他們向閣下講述了,他們如何以繩索將主教寶座自桁架上放下。那寶座終年擱置桁架之上,只于主教朝拜之日方予降落,以免孩童或陌生人等不慎坐其上而玷污之。此項謙恭虔誠之傳統,應受到上帝和貴庭的褒獎而當之無愧。他們向閣下講述了寶座放下之後如何置於聖壇之前,此乃本地最年長的老人記憶所及之中歷久不改的成規,謹言慎行的村民又如何在主教駕到之前徹夜精心守護寶座以免受污損。翌日,貝藏松主教雨果如何大駕光臨卑微的聖米歇爾教堂,像格拉古來到他熱愛的民眾之中,舉行一年一度的朝拜,為村民們的赤誠信仰甚感欣慰。主教首先置身於教堂台階,按照慣例向馬米羅勒村民普施福佑,然後率眾貫穿教堂中殿,于錦衣華服而不顧,匍匐拜倒在聖壇之前,猶如耶穌基督拜倒在無所不能的上帝面前。他而後起身,走上聖壇的簡易台階,轉身面對眾人,繼而往寶座坐下。哎喲,邪惡的日子!哎喲,邪惡的入侵者!他們向閣下講述了,主教如何跌落,一頭栽在聖壇台階上,由不得他自己的意志,摔得不省人事。一俟主教及其隨從離去(不省人事的主教是被人抬走的),驚恐萬狀的請願者們檢查了主教的寶座,發現那條像耶利哥城牆一般倒塌的座腿里木蠹積聚成災。這些木蠹暗地裡秘密從事罪惡勾當,把那寶座吞噬一空,以致主教像強悍的代達羅斯一樣從光明的天堂墜入愚蠢的黑暗。請願者們害怕上帝動怒,爬上聖米歇爾教堂房頂,察看一年中三百六十四天安放寶座的支架,發現支架亦已遭木蠹侵蝕,稍加碰觸便四分五裂,傾倒于聖壇台階之上,實有玷污神明之嫌。又發現教堂房頂木料亦遭那些惡毒小蟲蛀蝕,令請願者們為自家性命提心弔膽,因為他們既貧窮又虔信,貧窮而無以建造新教堂,虔信則勢必一如既往熱忱膜拜聖父,且必置身神聖場所,而非山林田野。

教會審判官的判決

原文出處:貝藏松市政檔案館(區號CG,箱號377a)。以下案例至今尚未發表,對法律史學家應具特殊意義,其原因在於,出任昆蟲代訴律師的是享有盛名的法學家巴托洛梅·夏斯內,此人後出任省議會第一任議長。夏斯內律師出生於一四八〇年,因在奧頓教會法庭為被指控犯有惡毒毀害大麥罪的田鼠辯護而成名。下列文件,從市民請願書至法庭終審判決,都沒有反映全部訴訟經過——譬如,見證人的證詞並未加以記錄,這些見證人包括了從當地農民到研究被告行為方式的知名專家各種人等;但是,這些法庭申訴體現並經常具體地涉及證據,因而本案的基本結構和論據得以保持全貌。按當時慣例,辯詞和主教代訴律師的最後陳述均以法語表達,而法庭的判決則以拉丁語莊嚴宣布。
我們也無從得知上帝令此卑微教堂蒙受蟲害的種種原因。或許是把乞丐從門前趕走。或許是沒有如時如數繳納什一稅。或許是教堂內輕浮淺薄,主之殿堂成了幽會場所,上帝因此派下木蠹來懲罰。我們切不可忘記慈善的責任和救濟的義務。優西比烏斯不是把地獄比做冷酷之地,那裡的痛苦呻|吟和咬牙切齒全是因為可怕的冰霜嚴寒,而不是永不熄滅的烈火?難道慈善不是我們請求上帝寬恕的一種途徑?因此,我們建議,在判處將這些險惡狠毒破壞主之聖殿的小蟲革除教籍的同時,也要求居民們進行此種情況下按習俗必不可少的苦修和祈禱。
其次,我要進一步從另一角度說明,即使本庭擁有對小蟲的裁決權,本庭受理此案仍于理於法二者不合,因為被告不可缺席受審是眾所周知和由來已久的原則。據稱,已有文書正式傳喚木蠹於今日到庭,木蠹對之傲慢拒絕,因此喪失其正常權利,法庭得以對其缺席審九_九_藏_書判。針對此論,在下提出兩點駁論。其一,儘管出庭傳票確已簽發,但是否能證明已被木蠹接受?因為按規定,文書不但要簽發,而且要發到,居民代訴律師未能說明木蠹是以何種方式接受了文書。其二,更進一步說,在法律史籍中更為牢固確立的一條準則是,如果能證明旅途之長度、難度或危險程度使安全出庭變為不可能,可允許被告不出庭。閣下若傳喚田鼠,您當真指望它穿過遍地是貓的城鎮,直奔閣下的法庭而來?就此點而論,不僅木蠹住所至法庭的距離異常遙遠,無從跋涉,而且路途極其艱險,掠食動物虎視耽耽之下,木蠹性命恐難保全。因此,他們可以無所顧忌、不礙法律、不對本庭失敬而禮數周全地拒絕遵從傳票。
(譯者注:原手稿連續不斷,且全出自一人手筆。因此,我們現在看到的並不是由各個律師的書記員執筆的原始提案,而是由第三方所作,也許是一個法庭官員,他可能省略了辯詞中的一些段落。經與371—379各箱檔案內容比較,可以看出,現有形式的此案例可能是一套培訓法學者的典型訴訟案例中的一部分。如此猜測的佐證是在參与者中只有夏斯內一人具名,似乎有意教導學生研修一個有名望的辯護律師富於啟示的敏思捷辯,而不理會案例結果。手稿書法當屬十六世紀前半葉,因此,如果有可能是抄錄了他人的審判記錄,則仍屬同代人所為。我已儘力將往往風格鋪張華麗的辯詞——特別是未具名的居民代訴律師的辯詞——以貼近的英語譯出。)
吾輩身為貝藏松教區馬米羅勒地方之居民,對無所不能的上帝誠惶誠恐,對上帝的忠實伴侶教會鞠躬盡瘁,什一稅更是如時如數繳納不怠,值此一五二零年八月第十二日,極其緊迫地請求法庭剷除罪惡分子對吾輩的恣意騷擾,此等邪惡之徒對吾輩騷擾已歷時多年,致使上帝遷怒於吾輩,家園名聲亦遭敗壞,並以五雷轟頂一般殺生之禍威脅敬畏上帝、虔誠信教如吾輩者。欲消此災,唯賴威嚴明察之法庭厲行正義,速將罪不可赦之徒逐出吾村,命其離遁,否則處以判罪、詛咒乃至革除教籍。
我們以全能的上帝,以聖父、聖子和聖靈的名義,以我主耶穌基督最神聖的母親馬利亞的名義,憑藉神聖使徒彼得和保羅的權威,憑藉使我們成為本案法官的權威,以神聖十字架堅強我們的意志,以對上帝的敬畏擦亮我們的雙眼,我們告誡前述木蠹這些面目可憎的害人蟲,並命令它們七日之內離開貝藏松教區馬米羅勒村的聖米歇爾教堂,並毫無延誤或阻礙地移至由居民們為它們提供的牧地,以此作為其棲居地,再不許侵擾聖米歇爾教堂,違則處以譴責、詛咒乃至革除教籍。為使本判決合乎法律,為使隨時即可宣判的譴責、詛咒乃至革除教籍發生效力,特此訓導馬米羅勒村的居民們,熱心慈善義務,按神聖教會的命令供奉什一稅,在主之聖殿內力戒輕浮舉動,並每年一度在貝藏松主教雨果被打入知覺全無的黑暗那個令人痛恨的日子……
先生們,這些貧窮謙卑、凄慘潦倒的請願者,來到閣下面前,如同當年米諾卡和馬略爾卡兩島居民求助於強悍的愷撒大帝,藉助其正義和力量除凈島上毀壞莊稼、斷絕生計的野兔。如果愷撒大帝能夠解救那些本分臣民,那麼,貴法庭要解除請願者肩上的壓迫更屬輕而易舉,這種壓迫同埃涅阿斯從火中的特洛伊城背出其父安喀塞斯一般沉重。老安喀塞斯因遭雷電打擊而失明,而閣下的這班請願者如今也似盲者一般,身陷昏天黑地之間,不見我主福佑之天日,其禍根蓋源於本案被告之罪惡行徑,而被告居然藐視法庭,褻瀆上帝,拒絕到庭接受指控,藏身於邪惡之深淵,躲避真理之光焰。
就小蟲代訴律師提出的關於木蠹多代繁衍的問題,以及傳喚到庭的是否就是犯罪那一代木蠹的問題,我們要說的是,其一,《聖經·出埃及記》中說,父輩造的孽,主會找第三第四代後人清算。因此,在這個問題上,法庭有權畢恭畢敬對冒犯我主的幾代木蠹進行審判,實際上這是伸張正義之偉績。其二,如果我們接受居民代訴律師的論點,即小蟲是鬼迷心竅,那麼,如此著魔竟會讓木蠹壽命超常,還有什麼比這種論點更矇昧無知?在本案則是沒有比這更不合乎常理、卑鄙下流的論點了;如此說來,則對寶座和房頂的破壞有可能統統都只是一代爬蟲的劣跡。無論哪一種情況,我們都很傾向居民代訴律師的論點,即木蠹不可能登上了挪亞方舟——有哪個深謀遠慮的航海船長以其智慧會允許這些毀船能手登上自己的船去?因此,木蠹不可列入上帝最初之造物中。至於木蠹在龐大的等級體系中應占什麼樣的位置——到底是部分天造的,還是活生生一個有訛誤的東西,或是魔鬼的造物,只有留待教會裡那些研究此類問題的神學家來斟酌了。
再者,且不影響前述各點,還有論調說主在造人的同時也造了木蠹,因而主創造的一切都得到主的保佑,無論其如何傷天害理,惡貫滿盈。但是,無所不能的上帝以其無比的智慧和恩慈創造了象鼻蟲,難道是為了讓它毀滅我們的莊稼;創造了木蠹,難道是為了讓它毀滅主之聖殿?多少個世紀以來,我們教會最博學多才的神學家們專心研讀了《聖經》的每個篇章,就像希律的士兵們四處搜查無辜兒童,但他們沒有看到任何一章、任何一行、任何一詞提到過木蠹。因此,我要向法庭提這樣一個問題,這也是本案要害之所在:挪亞方舟上到底有沒有木蠹?《聖經》根本沒有提到木蠹登上或者走下挪亞宏偉的方舟。實際上這又怎麼可能呢,因為方舟不是用木頭建造的嗎?木蠹的日常習性會導致船毀人亡,導致上帝創造的所有獸物統統毀於滅頂之災,上帝以其永恆的智慧怎麼會讓這樣一種生物登船呢?怎麼會有這樣的事呢?因此,可以推斷,方舟上沒有木蠹,木蠹是一種非自然和不完全的動物,洪水泛濫之時並不存在。我們不知道它從何處冒出來,或許是某種惡性自發生長,或者出於某種罪惡之手,但它那充滿怨恨的惡意是很明顯的。這個孽種已委身於魔鬼,因而已將自己置身於主的庇護之外。它褻瀆神明,陰險毒辣地將貝藏松主教雨果害得喪失知覺,還有什麼比這更能說明問題呢?像這樣多少年裡暗中搗鬼,然後使其罪惡陰謀終於得逞,難道不是魔鬼的勾當?然而,小蟲代訴律師聲稱,木蠹所做的一切和所吃的一切都得到主的保佑。據此,他斷言,木蠹吞噬主教寶座座腿也得到上帝保佑。他甚至揚言,主以自己的手將他自己神聖教會的主教之一打倒,正如他打倒伯沙撒,打倒亞瑪力,打倒米甸人,打倒迦南人,打倒亞摩利人西宏。像這樣惡毒地褻瀆神明,法庭不是必須連根剷除,就像赫拉克勒斯清洗奧吉厄斯的牛舍一樣?https://read•99csw.com
其一,代訴律師提及小蟲長期棲居於主教寶座座腿之內,玩弄陰謀詭計,並以此證明,其所作所為皆受魔鬼唆使。正是為此原因,在下曾請弗羅利伯特善僧向閣下作證,他熟諳地上爬蟲之習性。實際上,閣下知道,他在聖喬治修道院制蜜。他不是斷言,智者認為小蟲子至多存活幾度短暑嗎?而我們都知道,木蠹蛀蝕木料要過好多代人之後才會引起開裂,如發生於貝藏松主教雨果身上之情形,使其陷於不省人事之狀態。由此,我們只能得到如此結論:傳喚到庭的木蠹只是棲居聖米歇爾教堂那些木蠹若干代後裔。若要追究小蟲子的罪惡用心,當然只能追究第一代小蟲,而不是它們的無辜後代。後代生來住在哪裡都不是它們自己的過錯。基於此,在下再次要求本案不予審理。更何況,原告並未提供任何證據證明木蠹何年何月何日又在何種情形之下進入那木料之中。代訴律師試圖證實,《聖經》沒有賦予小蟲棲居木料的權利。對此,我們的回答是:首先,《聖經》沒有以任何明確的形式禁止它們這樣做;其次,上帝如果不想讓它們吃木料,就不會給它們這種本能;再者,在沒有相反證據的情況下,被告未經定罪之前是無罪的,對木料優先佔有權的假定必須適用於小蟲,亦即樵夫伐木之前它們已在其中,之後樵夫售木于木匠,木匠又將木製成寶座。遠非木蠹蛀蝕人所建造之物,實為人類執意毀滅木蠹之棲息所在而為己所用。基於此,我們再次要求本案不予審理。
其五,也是最末一點,居民代訴律師要求法庭如雷轟電擊一般將小蟲驅逐出教會。在下有責任請閣下考慮,且不影響前述各點,如此懲罰既不近情理,更不合法律。革除教籍意在令罪犯脫離與上帝的交流,不允許罪犯吃基督軀體變成的麵包,喝基督之血變成的酒,讓他們拋棄神聖的教會,拋棄教會的光明和溫暖。因此,將從未在神聖的教會領受聖餐的畜獸或爬蟲逐出教會,這怎麼合法呢?剝奪被告本來就從未擁有過的東西,這不是一種合適的懲罰。這是糟糕的立法。其次,革除教籍是非常恐怖的過程,將罪犯打入恐怖的黑暗,永遠脫離上帝的光芒和仁慈。小蟲子沒有永生不死的靈魂,如此懲罰它們怎麼會合適呢?被告如果沒有永久生命,又怎麼可能被判處永久遭受折磨?這些動物無法驅逐出教會,因為它們不是其成員,正如保羅使徒所說:「你審判局內人,而不是局外人。」
其三,說什麼上帝造人的同時也造了木蠹,給它種子、果實和樹木作為食物,什麼不論它們想吃什麼都得到上帝的保佑。這就是木蠹代訴律師的主要的和基本的申辯,本人在此予以駁斥。《創世記》告訴我們,上帝以其無限慈悲和慷慨給予地上的獸類和爬蟲所有的種子、果實和樹木作為食物。他把樹木授予那些有食樹本能的動物,儘管這可能給人類帶來妨礙和不適。但是,上帝並沒有給它們木料做食物。《創世記》中哪一處允許地上的昆蟲棲居木料?上帝若允許某種生物蛀蝕橡樹,是不是就讓它有權蛀蝕主之聖殿?主在《聖經》中哪一處給動物們吞噬其聖殿的權利?當上帝的聖殿橫遭吞噬,他的主教落到不省人事的地步,主難道教導他的僕人避而遠之,袖手旁觀?偷吃聖餅的豬因為犯了褻瀆罪而被絞死,把主的居室當成自己住處的小蟲,其褻瀆神明的罪惡一點不比豬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