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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一

第二部

開始,我並沒有認真對待他。他是在一間掛著窗帘的房間里接待我的,他的桌子上只有一盞燈,照亮了他讓我坐下的那把椅子,而他自己卻坐在陰影中。我過去在一些書里讀到過類似的描寫,在我看來,這些司法程序都是一場遊戲。在我們進行談話后,我端詳了他一番,我看清楚他是一個面目清秀的人,藍色的眼睛深陷在鼻樑旁,身材高大,蓄著長長的灰色唇髭,頭髮濃密,幾乎全都白了。我覺得他很通情達理,和藹可親,雖然臉上不時有神經性的抽搐扯動他的嘴巴。走出房間的時候,我甚至想去跟他握手,但我馬上想起了我是殺過人的罪犯。
突然,他站起來,大步走到辦公室的盡頭,拉開檔案櫃的一個抽屜,取出一個銀十字架,一邊朝我走,一邊晃動著十字架。他的聲音完全變了,幾乎在顫抖了,他大聲嚷道:「您認得這個嗎?我手裡的這個。」「認得,當然認得。」於是,他急促而充滿了激|情地說他是相信上帝的,他的信念是,任何人的罪孽再深重,也不至於得不到上帝的寬恕。但是,為了得到上帝的寬恕,他就得悔過,變得像孩子那樣心靈純凈,無保留地接受神意。他整個身子都俯在桌上,幾乎就在我的頭上晃動著十字架。說老實話,他的這番論證,我真難以跟上,首先是因為我感到很熱,又因為他這間房子里有幾隻大蒼蠅正落在我臉上,還因為他使我感到有點可怕。與此同時,我覺得他的論證也是可笑的,因為不論怎麼說,罪犯畢竟是我。但他仍在滔滔不絕。終於我差不多聽明白了,那就是,在他看來,我的供詞中只有一點不清楚:為什麼我等了一下才開第二槍。其實一切都很明白,只有這一點,他一直沒有……沒有搞懂。
他考慮了一下。他問我他是否可以說那天我是控制住了自己悲痛的感情。我對他說:九-九-藏-書「不,因為這是假話。」他以一種古怪的方式看了我一眼,好像是我有點兒使他感到厭惡了。他幾乎是不懷好意地對我說,無論如何,養老院的院長與有關人員,將作為證人陳述當時情況,那將會使我「極為難堪」。我提醒他注意,安葬那天的事與我的犯案毫無關係。但他只回答說,顯而易見的是我從未與司法打過交道。
他很生氣地走了。我真想叫他別走,向他解釋我希望得到他的同情,而並非他的強硬辯護,如果我可以說的話,也就是自然而然、通情達理的辯護。特別是,我看出了我已經使他感到很不自在。他沒有理解我,他對我有點反感。我挺想向他說明,我和大家一樣,絕對和大家一樣。但是,說這些話,實際上沒有多大用處,而且,我也懶得去費口舌。
我與預審法官都端坐在自己的椅子上。訊問開始了。他首先說人家把我描繪成一個性格孤僻、沉默寡言的人,他想知道我對此有何看法。我回答說:「這是因為我從來沒有什麼值得一說的,於是我就不說。」他像上次那樣笑了笑,承認這是最好的理由,馬上,他又補充了一句:「不過,這事無關緊要。」他沉默了一下,看了看我,然後,有點突如其來,把身子一挺,快速地說了一句:「我感興趣的,是您本人。」我不太明白他這句話是什麼意思,也就沒有回答。他又接著說:「在您的行為中,有些事情叫我搞不明白。我相信您會幫助我來理解。」我說其實所有的事情都很簡單。他要我把那天槍殺的事情再複述複述。我就把上次曾經給他講過的過程又講了一遍:雷蒙,海灘,游泳,打架,又是海灘,小水泉,太陽以及開了五槍。我每講一句,他都說:「好,好。」當我說到躺在地上的屍體時,他表示確認說:「很好。」而我呢,這麼一read.99csw•com個老故事又重複來重複去,真叫我煩透了,我覺得我從來沒有說過這麼多的話。
他在我的床上坐下,對我說,他們已經調查了我的個人生活,知道我媽媽前不久死在養老院。他們專程到馬朗戈做過調查,預審推事們了解到我在媽媽下葬的那天「表現得無動於衷」。這位律師對我說:「請您理解,我實在不便啟齒詢問此事,但事關重要。如果我作不出什麼解釋的話,這將成為起訴您的一條重要依據。」他要我幫他了解當天的情況。他問我,當時我心裏是否難過。他這個問題使我感到很驚訝,我覺得假若是我在問對方這個問題的話,我會感到很尷尬的。但是,我卻回答說,我已經不習慣對過去進行回想了,因此很難向他提供情況。毫無疑問,我很愛媽媽,但這並不說明什麼。所有身心健康的人,都或多或少設想期待過自己所愛的人的死亡。我說到這裏,律師打斷我的話,並顯得很焦躁不安。他要我保證不在法庭上說這句話,也不在預審法官那裡說。我卻向他解釋說,我有一個天性,就是我生理上的需要常常干擾我的感情。安葬媽媽的那天,我又疲勞又發困,因此,我沒有體會到當時所發生的事情的意義。我可以絕對肯定地說,我是不願意媽媽死去的。但我的律師聽了此話並不顯得高興。他對我說:「僅這麼說是不夠的。」
他沉默了一會兒,站起來對我說,他願意幫助我,說他對我感興趣,如果上帝開恩的話,他一定能為我做點什麼。不過,在這樣做之前,他還想向我提幾個問題。沒有繞彎子,他直截了當問我愛不愛媽媽。我說:「愛,跟常人一樣。」書記員一直很有節奏地在打字,這時大概是按錯鍵盤,因而有點慌亂,不得不退回去重來。預審法官的提問看起來並無邏輯聯繫,他又問我,我那read.99csw.com五槍是否是連續射出的,我想了想,斷定先是開了一槍,幾秒后,又開了四槍。對此,他問道:「您為什麼在第一槍之後,停了一停才開第二槍?」這時,那一天火紅的海灘又一次顯現在我眼前,我似乎又感到自己的額頭正被太陽炙烤著。但這一次我什麼也沒有回答。接下來是一陣沉寂,預審法官顯得煩躁不安,他坐下去,搔了搔頭髮,把胳臂支在桌子上,微微向我俯身過來,神情古怪地問:「為什麼,為什麼您還向一個死人身上開槍呢?」對這個問題,我不知如何回答。預審法官雙手放在額頭上,又重複了他的問題,聲音有點兒異樣了:「為什麼,您得告訴我,究竟是為什麼?」我一直沉默不語。
第二天,有位律師來獄中探視我。他矮矮胖胖,相當年輕,頭髮梳得整整齊齊。天氣很熱,我沒有穿外衣,他卻穿著深色的套裝,襯衣的領子硬硬的,系著一根怪怪的領帶,上面有黑白兩色的粗條紋。他把夾在胳臂下的公文包放在我的床上,作了自我介紹,說他已經研究了我的案卷。我的案子很棘手,但如果我信任他的話,他有勝訴的把握。我向他表示感謝,他說:「現在咱們言歸正傳吧。」
他顯得很疲倦,待了好一會兒沒有吭聲。打字機一直緊追我們的對話,這時還在打那最後的幾句。他全神貫注地盯著我,帶點兒傷心的神情,低聲說:「我從沒有見過像您這樣冥頑不化的靈魂,所有來到我面前的犯人,見了這個十字架,都會痛哭流涕。」我正想回答說,這正是因為他們都是罪犯,但我立刻想到我也跟他們一樣。罪犯這個念頭,我一直還習慣不了。法官站起身來,好像是告訴我審訊已經結束。他的樣子顯得有點兒厭倦,只是問我是否對自己的犯案感到悔恨,我沉思了一下,回答說與其說是真正的悔恨,不如說我感到某九九藏書種厭煩。當時我覺得他並沒有聽懂我這句話。不過,談話沒有再繼續下去,這天的事情就到此為止了。在此之後,我經常見到預審法官,只不過,每次都由我的律師陪同。他們限於要我對過去重述過的內容的某些地方再加以確認,或者是預審法官與我的律師討論對我的控告罪名。但在這些時候,他們實際上根本就不管我了。反正是,漸漸地,這類審訊的調子改變了。預審法官似乎不再對我感興趣,已經以某些方式把我的案子歸類入檔了。他不再跟我談上帝,我再也沒有見過他像第一天那麼激動過。結果,我們的交談變得較為親切誠摯了。提幾個問題,稍微與我的律師談談,一次次審訊就這麼了事。照預審法官的說法,我的案子一直在正常進行。有幾次,當他們談一般性問題的時候,還讓我也參加議論。我開始鬆了一口氣。在這些時候,沒有人對我不好。一切都進行得很自然,有條不紊,恰如其分,甚至使我產生了「親如一家」這種滑稽的感覺。預審持續了十一個月,我可以說,使我頗感驚奇的是,有那麼不多的幾次竟是我生平以來最叫我高興的事:每次,預審法官都把我送到他的辦公室門口,拍拍我的肩膀,親切地說:「今天就進行到這裏吧,反基督先生。」然後讓法警把我帶走。
我正要對他說,他講的這點並不那麼重要,他如此鑽牛角尖實在沒有道理。但他打斷了我,挺直了身子,又一次對我進行說教,問我是否信仰上帝。我回答說不相信,他憤怒地坐下。他反駁我說這是不可能的,所有的人都信仰上帝,甚至那些背叛了上帝的人也信仰。這就是他的信念,如果他對此也持懷疑態度的話,那麼他的生活也就失去意義了。他嚷道:「您難道要使我的生活失去意義嗎?」在我看來,這是他自己的事,與我無關。我把這話對他說了。但他已經越過桌九-九-藏-書子把刻著基督受難像的十字架杵到我眼皮底下,瘋狂地叫喊道:「我,我是基督徒,我祈求基督寬恕你的過錯,你怎麼能不相信他是為你而上十字架的?」我清楚地注意到他已經稱呼我為「你」,而不是「您」了,但我對他的一套已經膩煩了。房間里愈來愈熱。像往常那樣,當我聽某個人說話聽煩了,想要擺脫他時,就裝出欣然同意的樣子。出乎我的意料,他竟以為自己大獲全勝,得意揚揚起來:「你瞧,你瞧,你現在不是也信上帝了?你是不是要把真話告訴他啦?」我又一次說了聲「不」。他頹然往椅子上一倒。
過了不久,我又被帶到預審法官面前。當時是下午兩點鐘,這一次,他的辦公室亮亮堂堂的,只有一層紗簾掛在窗口。天氣很熱。他要我坐下,很彬彬有禮地告訴我,我的律師因為「臨時不湊巧」而不能來,但我有權對他提出的問題保持沉默,等我的律師將來在場時再回答。我對他說,我可以單獨回答。他用手指按了按桌子的一個電鈕。一個年輕的書記員進來了,幾乎就在我的背後坐下。
我被捕之後,立即就被審訊了好幾次。但都是關於身份問題之類的訊問,時間都不長。頭一次是在警察局,我的案子似乎沒有引起任何人的興趣。過了八天,預審法官來了,他倒是好奇地打量了我一番。但作為開場白,他只詢問了我的姓名、住址、職業、出生年月與出生地點。然後,他問我是否找了律師。我說沒有,我問他是否一定要找一個才行。「您為什麼這麼問?」他說。我回答說,我覺得我的案子很簡單。他微笑著說:「您這是一種看法,但是,法律是另一回事。如果您自己不找律師,我們就指派一位給您。」我覺得司法部門還管這類細枝末節的事,真叫人感到再方便不過。我把自己的這個看法告訴了這位法官,他表示贊同,並認為法律的確制定得很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