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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四

第二部

「先生們,事情就是這樣,」檢察官說,「我給你們複述出全部事實的發展線索,說明此人完全是在神志清醒的狀態中殺了人。我要強調這一點。因為這不是一樁普通的殺人案,不是一個未經思考、不是一個當時的條件情有可原、不是一個值得諸位考慮不妨減刑的罪行。先生們,此人,犯罪的此人是很聰明的。你們聽他說過話沒有?他善於應對,他很清楚每個字的分量。我們不能說他行動的時候不知他是在幹什麼。」
我們等了很久,我想大概有三刻鐘。最後,又響起了鈴聲。我的律師先走了,走時對我說:「庭長要宣讀對雙方辯論的評語了,待一會兒,宣讀判決詞的時候,會讓您進去的。」我聽見一陣門響,一些人在樓梯上跑過,聽不出離我多遠。接著,我聽見大廳里有一個低沉的聲音在讀什麼。鈴聲又一次響起,門開了,我一出現,大廳里就鴉雀無聲,真是一片死寂,我看見那個年輕的新聞記者把視線從我身上移開,我突然產生一種奇異的感覺。我沒有朝瑪麗那邊看。我已經沒有時間去看了,因為庭長用一種奇怪的方式向我宣布,將要以法蘭西人民的名義,在一個廣場上將我斬首示眾。這時,我才覺得自己弄明白了審訊過程中我在所有聽眾臉上看到的表情意味著什麼。我確信那就是另眼相看。法警對我很溫和了,律師把他的手放在我的腕上。我這時什麼都不想了。庭長問我是不是有話要說,我考慮了一下,說了聲「沒有」,立刻就被帶出了法庭。
外面,天色已晚,也不那麼炎熱了。我聽見從街上傳來的一些聲音,可以想象已經有了傍晚時分的涼爽。大廳里的人都在那裡等著,其實大家所等的事情只關係我一個人。我看了看整個大廳,情形與頭一天完全一樣。我又碰見了那個穿灰色上衣的新聞記者和那個像機器人的女子的目光。這使我想起了,在整個審訊過程中我都沒有用眼光去搜索瑪麗。我並沒有忘記她,而是因為我要應付的事太多了。這時,我看見她坐在塞萊斯特與雷蒙之間,她向我做了個小小的手勢,彷彿在說:「總算完了!」我看見她那略顯憂傷https://read.99csw.com的臉上泛出了一絲笑容,但我感到自己的心已經對外封閉,甚至無法回答她的微笑。
最後,我只記得,正當我的律師在繼續發言時,一個賣冰的小販吹響了喇叭,聲音從街上穿過一個個大廳與法庭,傳到了我耳邊,對過去生活的種種回憶突然湧入我的腦海,那生活已經不屬於我了,但我從那裡確曾得到過我最可憐、最難以忘懷的快樂,如夏天的氣味、我所熱愛的街區、傍晚時的天空、瑪麗的笑聲與裙子。我覺得來到法庭上所做的一切都毫無用處,這使我心裏堵得難受,只想讓他們趕緊結束,我好回到牢房裡去睡大覺。所以,我的律師最後大聲嚷嚷時,我幾乎沒有聽見。他說,陪審員先生們是不會把一個因一時糊塗而失足的老實勞動者送上死路的,他要求對我已犯下的罪行予以減刑,因為對我最實在的懲罰,就是讓我終身悔恨。法庭結束辯論,我的律師筋疲力盡地坐下。但他的同事都走過來跟他握手,我聽他們說:「棒極了,親愛的。」其中的一人甚至拉我來幫腔:「嗨,怎麼樣?」我表示同意,但我的恭維言不由衷,因為我實在太累了。
檢察官坐下后好久一會兒,大廳里靜寂無聲。我因為悶熱與驚愕而頭昏腦漲。庭長咳了兩聲,清清嗓子,用很低的聲音問我有沒有話要說。我站了起來,由於我憋了好久,急著要說,說起來就有點沒頭沒腦,我說我並沒有打死那個阿拉伯人的意圖。庭長回答說,這是肯定的,又說到目前為止,他還沒有搞清楚我為自己辯護的要領,希望在聽取我律師的辯護詞之前,我先說清楚導致我殺人的動因。我說得很急,有點兒語無倫次,自己也意識到有些可笑,我說,那是因為太陽起了作用。大廳里發出了笑聲。我的律師聳了聳肩膀,馬上,庭長就讓他發言了。但他說,時間不早了,他的發言需要好幾個鐘頭,他要求推遲到下午再講。法庭同意了。
他說他一直在研究我的靈魂,結果發現其中空虛無物。他說我實際上沒有靈魂,沒有絲毫人性,沒有任何一條在人類靈魂中占神聖地位的道德原則九*九*藏*書,所有這些都與我格格不入。他補充道:「當然,我們也不能因此而譴責他。他既然不能獲得這些品德,我們也就不能怪他沒有。但是,我們現在是在法庭上,寬容可能產生的消極作用應該予以杜絕,而代之以正義的積極作用,這樣做並不那麼容易,但是更為高尚。特別是在今天,我們在此人身上所看到的如此大的靈魂黑洞,正在變成整個社會有可能陷進去的深淵,就更有必要這樣做。」這時,他又說起了我對媽媽的態度。他把在辯論時說過的話又重複了一遍。但說這事的話要比說我殺人罪的話多得多,而且滔滔不絕,不厭其煩,最後使得我聽而不聞,只感覺到這天早晨的天氣熱得厲害。至少直到檢察官停了一下的時候。然後,他又以低沉而堅定不移的聲音說道:「先生們,我們這個法庭明天將要審判一樁最兇殘可惡的罪行,殺死親生父親的罪行。」據他說,這種殘忍的謀殺簡直令人無法想象。他希望人類的正義對此予以嚴懲而不手軟。但是他敢說那樁罪行在他身上引起的憎惡,與我對媽媽的冷酷所引起的憎惡相比,幾乎可說是小巫見大巫。他認為,一個在精神心理上殺死了自己母親的人,與一個謀害了自己父親的人,都是以同樣的罪名自絕於人類社會。在任何意義上來說,前一種罪行是后一種罪行的準備,它以某種方式預示著后一種罪行的發生,並使之合法化。他提高聲調繼續說:「先生們,我堅信,如果我說坐在這張凳子的人,與本法庭明天將要審判的謀殺案同樣罪不可恕,你們決不會認為我這個想法過於魯莽。他應該受到相應的懲罰。」說到這裏,檢察官擦了擦因汗水閃閃發光的臉,他最後說,他的職責是痛苦的,但他要堅決地去完成。他宣稱,既然我連這個社會的基本法則都不承認,當然已與這個社會一刀兩斷;既然我對人類良心的基本反應麻木不仁,當然不能對它再有所指望。他說:「我現在向你們要求,取下此人的腦袋,在提出這個要求時,我的心情是輕快的,因為,在我從事已久的職業生涯中,如果我有時也偶爾提出了處以極刑的要九*九*藏*書求的話,我從未像今天這樣感到我艱巨的職責得了補償,達到了平衡,並通明透亮,因為我的判斷是遵循著某種上天的、不可抗拒的旨意,是出自對這張臉孔的憎惡,在這張臉孔上,我除了看見有殘忍外,別無任何其他的東西。」
全體法官又回來了。庭長向陪審團很快地念了一連串問題。我聽見有「殺人犯」……「預謀」……「可減輕罪行的情節」等。陪審團走出大廳,我也被帶到我原來在裏面等候的那個小房間。我的律師也來了,他滔滔不絕,以從來沒有過的自信心與親切態度跟我說話。他認為一切順利,我只須坐幾年牢或者服幾年苦役即可完事。我問他,如果判決嚴厲的話,我是否還有上訴的機會。他對我說沒有。他的策略是,訴訟當事人放棄提出意見,以免引起陪審團的反感。他向我解釋說,不能無緣無故就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我覺得這是顯而易見的道理,也就同意了他的意見。其實,冷靜地加以考慮,這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否則,要耗費的公文狀紙就會太多。我的律師又說:「無論如何,上訴是允許的,但我有把握,判決肯定對你有利。」
即使是坐在被告席上,聽那麼多人談論自己,也不失為一件有意思的事。在檢察官與我的律師進行辯論時,我可以說,雙方對我的談論的確很多,也許談論我比談論我的罪行更多。但雙方的辯詞,果真有那麼大的區別嗎?律師舉起胳臂,承認我有罪,但認為情有可原;檢察官伸出雙手,宣稱我有罪,而且認為罪不可赦。使我隱隱約約感到不安的是一個東西,那便是有罪。雖然我顧慮重重,我有時仍想插|進去講一講,但這時我的律師就這麼對我說:「別做聲,這樣對您的案子更有利。」可以說,人們好像是在把我完全撇開的情況下處理這樁案子。所有這一切都是在沒有我參与的情況下進行的。我的命運由他們決定,而根本不徵求我的意見。時不時,我真想打斷大家的話,這樣說:「歸根到底,究竟誰是被告?被告才是至關重要的。我本人有話要說!」但經過考慮,我又沒有什麼要說了。而且,我應該承認,一個人對九-九-藏-書大家感興趣的問題,也不可能關注那麼久。例如,對檢察官的控詞,我很快就感到厭煩了。只有其中那些與整體無關的隻言片語、手勢動作、滔滔不絕講話,才使我感到驚訝,或者引起我的興趣。
如果我沒有理解錯的話,他基本的思想是認定我殺人純系出自預謀。至少,他力圖證明這一點。正如他本人所說:「先生們,我將進行論證,進行雙重的論證。首先是舉出光天化日之下犯罪的事實,然後是揭示出我所看到的這個罪犯心理中的蛛絲馬跡。」他概述了媽媽死後的一連串事實,曆數了我的冷漠、我對媽媽歲數的無知、我第二天與女人去游泳、去看費爾南德的片子、與瑪麗回家上床。我開始沒有搞清楚他的所指,因為他老說什麼「他的情婦」、「他的情婦」,而在我看來,其實很簡單,就是瑪麗。接著,他又談雷矇事件的過程。我發現他觀察事物的方式不夠清晰明了。他說的話還算合情合理。我先是與雷蒙合謀寫信,把他的情婦誘騙出來,讓這個「道德有問題」的男人去作踐她。後來我又在海灘上向雷蒙的仇人進行挑釁。雷蒙受了傷后,我向他要來了手槍。我為了使用武器又獨自回到海灘。我按自己的預謀打死了阿拉伯人。我又等了一會兒。為了「確保事情解決得徹底」,又開了四槍,沉著、穩定、在某種程度上是經過深思熟慮地又開了四槍。
下午,巨大的電扇不斷地攪和著大廳里混濁的空氣,陪審員們手裡五顏六色的小草扇全朝一個方向扇動。我覺得我的律師的辯護詞大概會講個沒完沒了。有一陣子,我是注意聽了,因為他這樣說:「的確,我殺了人。」接著,他繼續用這種語氣講下去,每次談到我這個被告時,他都自稱為「我」。我很奇怪,就彎下身子去問法警這是為什麼,法警要我別出聲,過了一會兒,他說:「所有的律師都用這個法子。」我呢,我認為這仍然是把我這個人排斥出審判過程,把我化成一個零,又以某種方式,由他取代了我。不過,我覺得我已經離這個法庭很遠了,而且,還覺得我的律師很可笑。他很快就以阿拉伯人的挑釁為由替我進行辯護,然後,他九九藏書也大談起我的靈魂,但我覺得他的辯才遠遠不如那位檢察官。他這樣說:「我本人,我也研究過被告的靈魂,但與檢察機構這位傑出的代表相反,我發現了一些東西,而且我可以說,這些東西是一目了然的。」他說,他看到我是一個正經人,一個循規蹈矩的職員,不知疲倦,忠於職守,得到大家的喜愛,對他人的痛苦富有同情心。在他看來,我是一個模範兒子,盡了最大的努力供養母親。最後,由於希望老太太得到我的能力難以提供的舒適生活,才把她送進了養老院。他又補充說:「先生們,我很奇怪,有關人士竟對養老院議論紛紛,大加貶損。說到底,如果要證明養老院這種設施的用處與偉大,只需指出這些機構全是由國家津貼的就行了。」不過,他沒有談到葬禮問題,我覺得這是他辯護詞的一個漏洞。由於這些長篇大論,由於人們一小時又一小時、一天又一天沒完沒了地評論我的靈魂,我似乎覺得,所有這一切都變成了一片無顏無色的水,在它面前我感到暈頭轉向。
我聽著他侃侃而談,聽見了他說我這個人很聰明。但我難以理解,為什麼一個普通人身上的優點,到了罪犯身上就成為了他十惡不赦的罪狀。至少,他這種說法使我感到很驚詫,於是,我不去聽檢察官的長篇大論了,直到過了一會兒,我又聽見他這樣說:「難道此人表示過一次悔恨嗎?從來沒有,先生們,在整個預審過程中,此人從沒有對他這樁可憎的罪行流露過一絲沉痛的感情。」說到這裏,他向我轉過身來,用手指著我,繼續對我大加討伐,真弄得我有些莫名其妙。當然,我不能不承認他說得有根有據。我對開槍殺人的行為,的確一直並不怎麼悔恨。但他那麼慷慨激昂,卻使我感到奇怪。我真想親切地,甚至是帶著友情地向他解釋,我從來沒有對某件事真正悔恨過。我總是為將要來到的事,為今天或明天的事忙忙碌碌,操心勞神。但是,在我目前這種處境下,我當然不能以這種口吻對任何人說話。我沒有權利對人表示友情,沒有權利抱有善良的願望。想到這裏,我又試圖去傾聽檢察官的演說,因為他開始評說我的靈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