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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成人大計:婚姻與科舉 一

第三章 成人大計:婚姻與科舉

孝宗並非一個能建立赫赫武功、大揚國威的皇帝,所以很難被後人以驕傲的口吻提及。但在治內政、理民生的領域里,孝宗總還是有些作為的,以至於《明通鑒》滿懷感情地將他譽為「中興之令主」。其實最主要的原因不是因為他能幹,而是因為他不太能幹。
婚姻有標準的一套程序,統稱「六禮」,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儀禮》與《禮記》盡述其詳,認為這就是孔子所推崇的「周禮」之一。漢代經學大師鄭玄為之註釋,使之成為指導婚姻儀程的標準規範。九*九*藏*書及至宋代,朱熹因時損益,將「六禮」簡化,《朱子家禮》成為新的標準規範。明代禮制,以《朱子家禮》為基礎,王守仁的婚事原則上應當依據明制中的「品官婚禮」執行之。
依照婚禮儀程,合卺應當是「親迎」之後,新郎將新娘迎到自己家裡之後的儀式,但想來是因為南昌與京師懸隔千里,禮儀規範也就因此而順遂人情了吧。但是,就在這個至關重要的「合卺之日」,諸養和一家人肯定急如熱鍋上的螞蟻,因為新郎遲遲不見露面,派人去找,卻怎麼都不見蹤影。此情此景,正常人頭腦中閃現的都會是「悔婚」「逃婚」一類的字眼。
所以,在士大夫階層,「媒介」實為關乎臉面的頭等大事之一,譬如孟子講過,男人天生就需要女人,女人天生也需要男人,但如果只顧著遵循天性,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https://read.99csw.com就私定終身、踰牆相從,那麼父母和國人都會輕賤他們;同理,古代的君子都有急切的出仕之心,但再急也會遵循正道來求仕,如果求仕卻不由其道,那就和男女私定終身一樣了,會被所有人看不起的。(《孟子·滕文公下》)
古人的婚姻,必須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之所以要有「父母之命」,是因為古人的個體意識弱,家族意識強,婚姻不是夫妻二人的事情,而是事關兩個家族的大事,意義在於「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禮記·昏義》),意即橫向連接兩個家族,縱向連接無數代以來的祖先與無數代以後的子孫。之所以「媒妁之言」,是為了強化男女雙方的廉恥意識,嚴禁傷風敗俗的自由戀愛。
合卺儀式確實是洞房花燭的前奏曲,所謂卺,最早的樣子是將一個瓠(葫蘆)剖成兩個瓢,夫妻九九藏書各執一瓢飲用醴酒,因為兩瓢相合便是一個完整的瓠,故稱合卺。後來發展出專用的合卺杯,是現代婚禮上所謂交杯酒的前身。之所以會有這種風俗,是因為中國最傳統的飲食模式很像今天的西餐,是分餐制,所以在結婚當晚,夫妻二人才要特意「共牢而食,合卺而飲」,即同吃一份肉,同飲一份酒,變分為合。
無論如何,換個皇帝,總給人一點新的希望。而就在這位中興令主改弦更張的大氣象里,十七歲的王守仁千里赴越,準備娶妻生子,過自己的小日子了。他的未婚妻是時任江西布政使司參議的諸養和的女兒,這位諸養和,《年譜九_九_藏_書》稱之為王守仁的「外舅」,以至於今天有人誤解兩人本有甥舅關係。實則「外舅」就是「岳父」的意思,《爾雅·釋親》所謂「妻之父為外舅,妻之母為外姑」。
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八月,憲宗駕崩,十八歲的皇太子朱祐樘即位,是為明孝宗,翌年改元弘治,是為弘治元年(1488年)。
於是王守仁趕赴南昌,在江西布政司的官署中拜見岳父大人諸養和,獻上一隻大雁。大雁是傳統婚姻儀式中最重要的物事,社會各階層無論尊卑,婚禮皆用雁,據鄭玄的解釋,這是取大雁「順陰陽往來」之意。
孝宗皇帝是個性情溫和、不愛生事的人,這應該和他體質孱弱、精力不足有關。史書雖然稱道他的「勤政」,但這「勤政」一來只就他在位的前幾年而言,二來也實在是被明朝皇帝的各種怠政反襯出來的。然而經濟運作的規律是,統治者越少生事,經濟發展也就越read.99csw.com快。所以歷史上只要一出現休養生息,經濟就會突飛猛進,這不是因為朝廷管得好,而是因為朝廷管得少。老百姓不明白這個道理,只曉得感謝皇恩浩蕩。
接下來發生的事情頗有幾分怪異。《行狀》記載王守仁成婚于諸養和的官舍,《年譜》記載了王守仁在南昌諸家的「合卺之日」,似乎洞房花燭夜是在岳父家度過的。
王守仁在七年之後為岳父撰寫的祭文里簡略提及了這一段婚姻的原委:諸養和與王華曾經一同在京師做官,有金蘭之交。諸養和當時任職吏部,主持京師科考,某次拜訪王華,看到年紀尚小的王守仁正在一旁和小夥伴們戲耍,越看越愛,於是與王華約為兒女親家。弘治二年(1489年),諸養和調職外任,做了江西布政司參議,從南昌寄來書信,召王守仁前去完婚,這便是事情的緣起。(祭文在時間記載上與《年譜》相差一年,這裏不妨從俗,暫以《年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