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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知廬陵縣:走出龍場的第一程 六

第八章 知廬陵縣:走出龍場的第一程

第七個問題:防火。亢旱天氣,火災流行,王守仁講到自己昨天才視察了一處火災現場,見失火者千余家,觸目驚心。那麼防火的辦法,一要務虛,根據天人感應理論,王守仁齋戒沐浴,多做自我批評,暫停錢糧催征,赦免只犯了輕罪的囚犯,拜託山川社稷神靈高抬貴手,還請當地百姓平心靜氣別再打官司,免得心火助長烈焰。二要務實,火災之所以容易蔓延,是居住密度過大的緣故,有人建議道路兩邊的民居各自退地五尺,連在一起的房屋各自退地一尺,這是個好辦法。「但你們這些老百姓一向只顧蠅頭小利,沒有長遠眼光,肯定不會有主動退地的自覺性。現在我跟你們約定,凡南北夾道的房屋,各自退地三尺,讓寬街面;凡東西相連的房屋,每間讓地二寸;每間屋出銀一錢,作為在邊巷築防火牆的費用;沿街的房屋,高度不得超過一丈五六,廂樓不得超過二丈一二,違者必罰!」
借辦銀兩,本非正法。然亦上人行一時之急計,出於無聊也。今上人有急難,在爾百姓,亦宜與之周旋。寧忍坐視不顧,又從而怨詈訕訐之,則已過矣。夫忘身為民,此在上人之自處。至於全軀保妻子,則亦人情之常耳。爾民毋責望太過。吾豈不願爾民安居樂業,無此等騷擾事乎?時勢之所值,亦不得已也。今急難已過,本府決無復行追求之理。此必奸偽之徒,假府為名,私行需索。自后但有下鄉征取者,爾等第與俱來,吾有以處之。毋遽洶洶!
第六個問題:錢糧徵收。文章所謂「水次兌運」,屬於明代漕運術語。大運河是錢糧運轉的交通命脈,沿河重鎮設有糧倉,稱為水次倉。里長、糧長需要協調百姓運糧儲倉,但這件事過於耗損民力,後來制度有了改變,百姓負擔運糧儲倉的費用,由衛所官軍代勞,稱為兌運。運送錢糧是關乎地方官業績的頭等大事,過程中又少不得各種吃拿卡要,以至於里長、糧長每每視之為畏途。王守仁要在衛所軍官和里長、糧長之間協調,讓前者不苛求,後者不拖延,倘若後者再有拖延,那就嚴懲不貸了。
1. 今後若非性命攸關的大事,一概不許訴訟。
諭告父老子弟,縣令到任且七月,以多病之故,未能為爾民興利去弊。中間局於時勢,且復未免催科之擾。德澤無及於民,負爾父老子弟多矣。今茲又當北覲,私計往返,與父老且有半年之別。兼亦行藏靡定,父老其各訓誡子弟,息忿罷爭,講信修睦,各安爾室家,保爾產業,務為善良,使人愛樂,勿作凶頑,下取怨惡于鄉里,上招刑戮于有司。嗚呼!言有盡而意無窮,縣令且行矣,吾民其聽之。九_九_藏_書
今災疫大行,無知之民惑于漸染之說,至有骨肉不相顧療者。湯藥饘粥不繼,多飢餓以死。乃歸咎於疫。夫鄉鄰之道,宜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乃今至於骨肉不相顧。縣中父老豈無一二敦行孝義,為子弟倡率者乎?夫民陷於罪,猶且三宥致刑。今吾無辜之民,至於闔門相枕藉以死。為民父母,何忍坐視?言之痛心。中夜憂惶,思所以救療之道,惟在諸父老勸告子弟,興行孝弟。各念爾骨肉,毋忍背棄。洒掃爾室宇,具爾湯藥,時爾饘粥。貧弗能者,官給之葯。雖已遣醫生老人分行鄉井,恐亦虛文無實。父老凡可以佐令之不逮者,悉已見告。有能興行孝義者,縣令當親拜其廬。凡此災疫,實由令之不職,乘愛養之道,上干天和,以至於此。縣令亦方有疾,未能躬問疾者,父老其為我慰勞存恤,諭之以此意。
昨吳魁昊、石洪等軍民互爭火巷,魁昊等赴縣騰告,以為軍強民弱已久。在縣之人,皆請抑軍扶民。何爾民視吾之小也?夫民吾之民,軍亦吾之民也。其田業吾賦稅,其室宇吾井落,其兄弟宗族吾役使,其祖宗墳墓吾土地,何彼此乎?今吉安之軍,比之邊塞雖有間,然其差役亦甚繁難,月糧不得食者半年矣。吾方憫其窮,又可抑乎?今法度嚴厲,一陷於罪,即投諸邊裔,出樂土,離親戚,墳墓不保其守領,國典具在,吾得而繩之,何強之能為?彼為之官長者,平心一視,未嘗少有同異。而爾民先倡為是說,使我負愧於彼多矣。今姑未責爾,教爾以敦睦,其各息爭安分,毋相侵陵。火巷吾將親視,一不得,吾其罪爾矣。訴狀諸軍,明早先行赴縣面審。
如果人人都有足夠的遠見,為什麼還會是這個結果呢?這就好比今天面對高房價,人人都知道只要所有人堅持三年都不買房,房價必降,但這種情況永遠不會發生;再如在一家蛀蟲橫行的企業,每隻蛀蟲都知道,如果大家再這樣損公肥私下去,企業一定會垮,到時候自己不但黑色收益落空,就連白色收益也一道損失了。即便這樣,他們非但不會有所收斂,反而變本加厲,爭取在大廈傾覆之前為自己多撈取一點好處。從博弈論的角度來看,這非但不出於愚蠢,反而恰恰都是理性人利益九九藏書最大化的理性抉擇。
接下來,告諭要處理的第二個問題:廬陵疫病流行,百姓害怕傳染,不敢接近病人,導致很多人一旦染上疫病,便會落入自生自滅的境地。王守仁的意見是:「你們這些無知百姓啊,胡亂相信傳染的謠言,以至於病人往往不是病死的,而是因為沒人照顧而餓死的。治病救人的辦法只有一個,那就是諸父老以孝悌之道勸告子弟,大家都來認真照顧生病的親人。做得好的人,本官會親自登門拜訪。如果有家貧買不起葯的,政府負擔藥費。」
今天時亢旱,火災流行,水泉枯竭,民無屋廬,歲且不稔。實由令之不職,獲怒神人,以致於此。不然,爾民何罪?今方齋戒省咎,請罪于山川社稷,停催征,縱輕罪。爾民亦宜解訟罷爭,息心火,無助烈焰。禁民間毋宰殺酗飲。前已遣老人遍行街巷,其益修火備,察奸民之因火為盜者。縣令政有不平,身有缺失,其各赴縣直言,吾不憚改。
昨行被火之家,不下千余,實切痛心。何延燒至是,皆由衢道太狹,居室太密,架屋太高,無磚瓦之間,無火巷之隔。是以一遇火起,即不可救撲。昨有人言,民居夾道者,各退地五尺,以辟衢道,相連接者,各退地一尺,以拓火巷。此誠至計。但小民惑近利,迷遠圖,孰肯為久長之慮,徒往往臨難追悔無及。今與吾民約,凡南北夾道居者,各退地三尺為街;東西相連接者,每間讓地二寸為巷。又間出銀一錢,助邊巷者為牆,以斷風火。沿街之屋,高不過一丈五六,廂樓不過二丈一二。違者各有罰。地方父老及子弟之諳達事體者,其即赴縣議處,毋忽。
我們當然不能以博弈論思維要求王守仁,但是,讓全縣百姓人人拆房退地,可想而知,最後會由政府出面強拆,那時候會不會激起民變,政府有沒有這份人力物力……每個環節都讓人疑慮叢生。
第五個問題:治安。廬陵縣內盜匪橫行,政府無能為力,民間亦無防盜之法,王守仁因此推出了保甲制度:城內以十家為一個單位,稱為甲;鄉村以自然村落為單位,稱為保。每甲每保,平時要講信修睦,和諧共處,一旦有寇盜侵犯,務必互相救援。
一應公差人員經過河下,驗有關文,即行照關應付,毋得留難取罪。其無關文,及雖有關文而分外需求生事者,先將裝載船戶摘拿,送縣取供。即與搜盤行李上驛封貯,仍將本人綁拿送縣,以憑參究懲治。其公差人安分守法,以禮自處,而在官人役輒行辱慢者,體訪得出,倍加懲究,不恕。九九藏書
這樣一件事大體相當於今天城管拆除違建,怎麼看都像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難道老百姓真的如此短視,不曉得過度密集的木結構建築在火災中的倖存幾率微乎其微嗎?癥結其實在於,即便每個人都有足夠的遠見,都知道火災風險的存在,利益最大化的辦法仍然是見縫插針——因為你退讓了,退讓出來的土地只會被旁人侵佔,你平白損失了居住面積,火災的隱患卻絲毫沒有降低。
以今天的概念來說,王守仁的保甲制度近乎一種民兵制,由政府協調,由民間自組,是一種權變應急的辦法。不難想見的是,這種民間武裝組織一定會招來皇帝的忌憚。幸而武宗是個頑童,幸而北京的高層權力鬥爭正如火如荼。後來王守仁領兵平亂,嚴行保甲,正是與廬陵知縣的這段經歷一脈相承的。
諭告父老,為吾訓戒子弟,吾所以不放告者,非獨為吾病不任事。以今農月,爾民方宜力田,苟春時一失,則終歲無望,放告爾民,將牽連而出,荒爾田畝,棄爾室家,老幼失養,貧病莫全,稱貸營求,賓士供送,愈長刁風,為害滋甚。昨見爾民號呼道路,若真有大苦而莫伸者。姑一放告,爾民之來訟者以數千。披閱其詞,類虛妄。取其近似者窮治之,亦多憑空架捏,曾無實事。甚哉,爾民之難喻也,自今吾不復放告。爾民果有大冤抑,人人所共憤者,終必彰聞,吾自能訪而知之。有不盡知者,鄉老據實呈縣。不實,則反坐鄉老以其罪。自余宿憾小忿,自宜互相容忍。夫容忍美德,眾所悅愛,非獨全身保家而已。嗟乎!吾非無嚴刑峻罰以懲爾民之誕,顧吾為政之日淺,爾民未吾信,未有德澤及爾,而先概治以法,是雖為政之常,然吾心尚有所未忍也。姑申教爾。申教爾而不復吾聽,則吾亦不能復貸爾矣。爾民其熟思之,毋遺悔。
2. 就算訴訟,也只許針對一件事,不得牽扯到其他事情。
這份告諭至少使我們知道,知縣的工作何其煩瑣,又何其無奈,種種具體事務並不是靠著一顆悟道之心就能夠應付裕如的。退一步說,就算知縣大人一舉一動都能安心,但縣裡能不能太平、百姓能不能滿意就是另一回事了。不過據《年譜》的說法,王守仁治廬陵縣當真卓有成效。
王守仁還有解釋:「我之所以這樣做,其實主要因為現在正是農忙時節,打官司會耽誤收成。而且,昨天很多人攔路喊冤,好像真的苦大仇深似的,我就準備審一審看,結果消息一出,趕來告狀的一下子就有好幾千人!我一看狀紙,基本都是胡說八道,read•99csw.com你們這些老百姓也太過分了吧?所以呢,以後別來找我打官司了,如果真有人神共憤的深冤大恨,遲早都會彰顯的,到時候再來處置也就是了。你們要是不聽我的話,就別怪我對你們不留情面!」
廬陵文獻之地,而以健訟稱,甚為吾民羞之。縣令不明,不能聽斷,且氣弱多疾。今與吾民約:自今非有迫於軀命,大不得已事,不得輒興詞。興詞但訴一事,不得牽連,不得過兩行,每行不得過三十字。過是者不聽,故違者有罰。縣中父老謹厚知禮法者,其以吾言歸告子弟,務在息爭興讓。嗚呼!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親,破敗其家,遺禍於其子孫,孰與和巽自處,以良善稱于鄉族,為人之所敬愛者乎?吾民其思之。
從上述內容可以看出當時官民矛盾太深,民間怨氣太重。確實在正德年間,各地民變愈演愈烈,民怨很容易就會演變為民變。
3. 狀紙別寫太長,兩行以內把事說完,每行不得超過三十字。大家要和睦相處,少生事端!
第四個問題:上級長官向民間借辦銀兩,即各項攤派,導致民情激憤,前述《廬陵縣公移》正是一例。王守仁並沒有公然聲討攤派的不對,而是站在父母官的立場做勸導說:「攤派確實不是正法,只是上級長官為了應急而行的無奈之舉。上官有了急難,你們做百姓的也應該積極想辦法才對,哪能忍心坐視呢?還有人謾罵攻訐,這實在過分了!大公無私、一心為民,做長官當然該有這樣的自我要求,但保全自身與妻兒之心也屬人之常情啊。官也是人,你們這些老百姓不要對長官責望太過。難道我不願意讓你們安居樂業嗎,難道我願意搞各種攤派來難為你們嗎?這都是時也,勢也,我也是不得已啊!如今急難已過,我絕無再向你們追討索求之理,如果有人要到你們頭上,那一定是奸偽之徒打著我的旗號謀求私利。從今以後,再遇到下鄉徵收錢糧的,你們儘管帶著他來縣衙找我,我自有辦法處置,你們可不能自己鬧起事端來啊!」
諭示鄉頭糧長人等,上司奏定水次兌運,正恐爾輩在縣拖延,不即起運。苟錢糧無虧,先期完事,豈有必以水次責爾之理?縱罪不免,比之後期不納者,獲罪必輕。昨呼兌運軍期面語,亦皆樂從,不敢有異。爾輩第於水次速兌,苟有益於民,吾當身任其咎,不以累上官。但後期誤事,則吾必爾罰。定限二十九日未時完報。
今縣境多盜,良由有司不能撫緝,民間又無防禦之法,是以盜起益橫。近與父老豪傑謀,居城郭者,十家為甲;在鄉村者,村自為保。平時相與講信修睦,寇至務相救援。庶幾齣入相友,守望相助之義。今城中略已編定。父老其各寫鄉村為圖,付老人呈來。子弟平日染于薄惡者,固有司失於撫緝,亦父老素缺教誨之道也。今亦不追咎,其各改行為善。老人去,宜諭此意,毋有所擾。九九藏書
從這篇告諭里可以看出知縣確實不容易做,一個小小的縣城有多少麻煩事,又有多少總也擺不平的利害糾葛。告諭針對的第一個問題便是好訟之風,王守仁先強佔道德制高點,說廬陵有這種風氣,我都為你們感到羞恥!我身體不好,沒精神處理官司,我跟大家約好:
這種制度源於管仲,使民、兵一體,作戰的時候,每一個單位不是父子兄弟就是左鄰右舍,熟悉程度高,協同能力強,齊桓公以此稱霸諸侯。及至戰國,商鞅變法在秦國施行了加強版的保甲制度,極大強化了行政效率和作戰能力。
這類糾紛不論孰是孰非,都會很讓地方官為難。王守仁以宣傳教育為主,說了許多軍民一家的道理,又講到軍戶的負擔其實比民戶更重,生計更艱,請民戶多多體諒,不要搞到這般對立的地步。
這些政策究竟收效如何呢?告諭的最後一段給出線索:「本官到任將近七個月了,身體一直不好,沒能為你等百姓興利除弊,中間還迫於局勢,沒少因為催糧催錢的事情打擾你們,實在有點過意不去。我馬上就要進京朝覲了,來回大約需要半年,也不一定回來,所以就拜託本縣父老好好訓誡子弟,別再動不動打官司了,親善和睦地過日子多好!」
第三個問題:公差下去辦事,倘若手續不全或有非分要求,百姓可以將他們綁到縣衙發落;但如果人家手續完整、安分守法,卻受到辱罵、刁難,只要被我查出,一定嚴懲不貸!
做地方官勢必要面對紛繁複雜的具體事務,這可不是只靠格物致知、正心誠意就能應付裕如的。所以,儘管《告諭廬陵父老子弟》一文在思想史關於陽明心學的研究中完全不受重視——它也確乎沒有什麼「思想意義」——但它自有一種獨到的意義,那就是為我們展示了龍場悟道之後的王守仁是如何真正應對世務的:
第八個問題:調解軍戶和民戶的糾紛。明代軍制是衛所制,重要地點設衛,次要地點設所,軍人另立戶籍,世襲為軍。所以明代戶籍主要分為軍籍、民籍、匠籍三種,軍籍隸屬於都督府,民籍隸屬於戶部,匠籍隸屬於工部。儘管戶籍各有隸屬,但現實生活往往交叉。這次在廬陵縣,軍戶和民戶發生了糾紛,民戶告到縣衙,說軍戶常常欺壓民戶,政府實在有必要抑軍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