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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著寫著就散了

寫著寫著就散了

作者:黃昱寧
就這樣,「他最終陷入了自己給自己寫信的狂熱中。」我喜歡這個故事,也喜歡這句話。它既狂歡又憂傷,或許,正道出了所有書信和小說的實質。
總而言之,有真實載體的信,好歹讓分手多了幾具可以憑弔的屍骸。你可以撕,聽心臟也跟著一併撕裂的聲響;你也可以燒,以後在記憶的顯示屏上,你會將火苗的顏色PS出彩虹的細膩層次。相比之下,如今的分手劇情倒是環保了不少:你發獃,試圖找一點證明那些昏了頭的情話曾經被傾訴過的證據,於是你打開電子郵箱和手機,你在一堆電商廣告里找到那個人的名字,然後你檢索,才發現丟了大半——無數次因為程序打開太慢,你批量刪除過,清空過,格式化過。你不死心,給那個人發簡訊:「最後一個問題。」TA在一秒鐘之內就回答你:「愛過」。於是你啞然失笑。通過這一系列動作,你已經瓦解了一個老套羅曼司的詩意框架,將它濃縮成了微博段子。
電子化的書信是終結這些樂趣的冷麵殺手。那些也叫「信」的玩意無聲無息地混在一堆廣告里抵達你的電子郵箱,沒什麼廢話;你淡淡地回復,滑鼠一點就得到了問題圓滿解決的假象。你很放心地著手解決下一件事,因為你覺得無論是來言還是去語都有了穩妥的備份,不像紙信那樣,一旦鄭重其事地寄出去,收寄雙方的心思就跟著在鋼絲上晃悠。一旦寄丟,你便無法複製粘貼當時力透紙背的心血,或者你壓九九藏書根就不敢問那邊有沒有收到,更不可能指望對方的郵箱會有任何形式的「自動回復」,只能正過來反過去地將猜疑煎成一隻溏心荷包蛋。
黃昱寧,作家,編輯,譯者。已在「一個」發表《聽著聽著就老了》(該文收入本工作室新書《去你家玩好嗎》)、《你媽貴姓》。@黃昱寧
小說里,為了緩解對女主角費爾明娜的思念,主人公弗洛倫蒂諾就攬到了這份美差,免費替別人寫情書,「依循著十分可靠的模式——寫信時一直想著費爾明娜,只想著她。」第一個月後,他不得不建立起預約制度,以免自己被焦慮的戀人們淹沒。那個時期,他最愉快的記憶來自一個羞怯的小姑娘,她顫抖著請求他為自己剛剛收到的一封情書寫回信。弗洛倫蒂諾一眼就認出那封信正是自己昨天寫的。於是,他揣摩著姑娘的特點,回了一封風格迥然相異的信,兩天後又不得不再為那情郎代筆……
不過,要論對書信的執迷程度——就我目之所及——似乎沒有比馬爾克斯更瘋狂的作家了。他的小說里,常常會有一個人給另一個一連寫上幾千封、最後對方終於扛著這些信上門的壯觀場面。第一次讀到《霍亂時期的愛情》時,我被其中一個細節弄得神思恍惚:「那是一個有許多拱門的長廊……那些穿著呢子背心、戴著袖套的沉默寡言的書法家們就坐在這裏,以低廉的價格代人寫就各種文書:受屈或申訴的訴狀,法庭證詞,九-九-藏-書賀帖,悼詞,以及各種年齡段的情書。」真難以相信,我兒時的夢幻職業,不就是「代筆人門廊」里的這份營生嗎?當然,如果可以挑,我會申請去那個專攻「各年齡段情書」的部門。
這段友誼——像絕大多數友誼一樣——當然沒能「永遠」。來回兩封信,我們便失去了聯絡,我連她的名字都沒能記住。但我記得郵遞員第一次在樓下喊我的名字時我為之驟然加速的心跳,也記得終於有機會在信紙上寫下第一行字時那莫名其妙的驕傲。直到大學宿舍里,每回被剛從傳達室那裡抱來一大摞信的同學叫到自己的名字,仍然是一件很有儀式感的事。如果在某些特殊的日子里,你在眾目睽睽之下接過一封筆跡可疑的信(信封上也許還傻乎乎地畫著一顆心)——你越是佯裝矜持,那份掩飾不住的得意就越是激起旁人的羡慕嫉妒恨。
為《一個》寫字,眼前先浮出一排在大大小小的屏幕前做夢的孩子——認真算算,其中最小的那幾個,比我那快要上中學的女兒大不了幾歲。如是落差,彷彿可以倚老賣老,實則觸目驚心。英文里有個學術詞兒可以借來形容這種恐慌:anachronism,年代誤植。
信這種東西,不管如今有多少既逼真又便捷的電子變體(電郵,簡訊,微信),我都認定,惟有白紙黑字套信封蓋郵戳的那種,才真正符合「信」的題中之義。兒時收到的第一封信來自本區另一所小學,九*九*藏*書那女孩只是在區三好學生夏令營上跟我有過半天的交情。實際上,照面才十分鐘我們就互相交換了地址,宣告從此以後成為「永遠的」筆友。在剩下的時間里,我們聊天的中心思想就成了對即將收到的信的憧憬。交換郵票,花色信箋,務必在信封里夾一張葉脈書籤……它們在想象中的樣子甚至更激動人心,更像是為一場成人禮悄悄燃放的煙花。
事實上,大部分小說家都跟法布里斯一樣,對寫信有異乎尋常的熱情。他們常常將一部小說(或者其中的某些部分)寫成一封隱秘的書信,然後在生活中將一封信寫得像小說那樣亦真亦假——不信你可以去看看喬伊斯怎麼給他的老婆諾拉寫情書。在這一系列里,大概最短的「小說」是《了不起的蓋茨比》的作者菲茨傑拉德寫給自己的一張無比凄涼的明信片(1937):「親愛的斯科特:你好嗎?一直想來看你。我現在住在『真主的花園』飯店。你的斯科特·菲茨傑拉德。」明信片的妙處是信中的內容以裸體示人,在郵局兜兜轉轉的這一圈,便構成了這「小說」的公開發表之路。
究其原因,書信體小說在字裡行間插滿無數個「你」,過去時一舉變成了現在時,作者就像黑暗劇場里的引座員,召喚讀者悄悄入座,讓他們自以為窺視到了人物之間的秘密。每一個寫信的角色都會說一半藏一半,都會話裡有話,弦外有音,於是懸念有了,迷局有了,讀者參与破案的熱情也呼之九_九_藏_書欲出。儘管後來書信體小說日漸衰微,書信本身卻留在了各種小說里,常常充當推動小說關鍵情節的動力。看過《苔絲》的人不會忘記那封沒有被安吉爾及時看到的懺悔信,它改變了苔絲婚姻的走向,也埋下了她最後上絞架的伏筆。前兩天隨手翻翻司湯達的《巴馬修道院》,差點笑出聲來。男主角法布里斯在逃亡路上廣受少女青睞,靠著她們頻頻出手相救才脫離險境。儘管後面隨時有追兵,他卻總是勻得出時間給每人寫上一封感謝信,「表達對她們的感情」,而且,「信是含淚寫成的。」
說到詩意與書信的瓜葛,我們在小學里就背得出「烽火連三月,家書抵萬金」,設若在後面接上翟永明那首著名的《在古代》,在意境上居然沒有多少違和感,反而像是隔著長長的時光隧道,彼此凝視,互相註解:「在古代/我只能這樣/給你寫信/並不知道/我們下一次/會在哪裡見面/現在/我往你的郵箱/灌滿了群星/它們都是五筆字形/它們站起來/為你奔跑/它們停泊在天上的某處/我並不關心。」至於虛構界,至少在歐洲,書信體小說在很長一段時間(十七、十八世紀)都是最時髦的暢銷書樣式——從《少年維特之煩惱》到《新愛洛伊斯》再到《危險的關係》,莫不如此。另一部常常被奉為書信體高峰的傑作——《克拉麗莎》,儘管篇幅長得至今都沒人敢出中譯本,卻時不時地跟《傲慢與偏見》或者《哈利·波特》一起,躋身於read•99csw.com各類「最受英國人歡迎的小說」總榜單。
誤闖時間窗口的人只能故作鎮定,先套一個「我小時候」的萬能句型壓住陣腳,隨即茫然四顧,找點看得見摸得著的道具,才能把挖下的坑慢慢填上。比方說,寫《聽著聽著就老了》的動機來自兩抽屜舊盒帶,其實它們上面還有一個抽屜裝得更滿。全是信,紙信。
是的,記憶就是這麼弔詭的事:在磁碟里留下多少備份,也不及這漫長而難熬的「煎蛋」的過程,更可能留下些許印痕。好比《唐頓莊園》里的安娜與貝茨,當那些被監獄看守扣押數月的兩地書終於抵達,演員抱起厚厚一疊信封,情緒和動作自然而然地就調動到淚如雨下、雙手打顫的地步——很難想象如果道具換成一台電腦,他們是否還能演出這樣的效果。
當然,不管是哪種形式的信,在大部分情況下,都改變不了「寫著寫著就散了」的宿命。那一堆過時的紙信,也許壓在抽屜的最底層,不曉得會在你哪次翻箱倒櫃時,突然冒出來硌你一下。或者更激烈一些,像《圍城》里的方鴻漸和唐曉芙,吩咐黃包車夫將對方的舊信原樣送回,於是便有了這樣的情節:「她知道匣子里是自己的信,不願意打開,似乎匣子不打開,自己跟他還沒有完全破裂,一打開便證據確鑿地跟他斷了。這樣痴坐了不多久——也許只是幾秒種——開了匣蓋,看見自己給他的七封信,信封都破了,用玻璃紙襯補的,想得出他急於看信,撕破了信封又手指笨拙地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