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第二章 史前史與歷史的發端

第二章 史前史與歷史的發端

食物似乎分為「飯」(「grain foods」)和「菜」(「dishes」) ;大概另有一個類別是點心(張光直,1977 b,特別是第23-51頁)。飯的典型形態為一種稠粥,是被煮熟或蒸熟的;菜則通常是豐盛的羹。烤熟和炙熟的肉可能也很常見。除了食物性作物外,作為纖維的麻和絲也很重要;別的纖維植物也可能被栽培了,因為我們知道在隨後的朝代里有一些這類植物。
大約到公元前3500年,農業傳入了滿洲,而1,000年以後,有棱凸紋印的灰陶又全都從滿洲經西伯利亞傳入了歐洲。到新石器時代晚期,農業與畜牧業在中國西部繁榮起來,特別是在齊家文化中,灰色陶器複雜多樣,並重視牲畜飼養。到那時,農業肯定已沿著連續不斷的路線從中國擴展到近東。牛和馬在中國的大量存在證實了這一點,就像粟的栽培出現在西方社會一樣。小麥和大麥,在中國的新石器時代遺址中未曾發現,卻已在歷史的黎明期全面移植,肯定是在此時前後來到的。公元前5000年左右,它們已在阿富汗及毗鄰地區或中國邊境附近移植,並且肯定至少早在新石器時代就被偶爾引入中國(在一處龍山文化遺址中有小麥,卻被裝在該歷史時期之後的一個罈子中,嵌埋在那裡;何炳棣,1975年,第73頁)。小麥和大麥適應了冬季降雨的氣候,因此在跨越中國最西部近乎無雨的地帶時明顯減緩了傳播速度;對中國人來說,它們看來肯定不如粟,粟已適應該地區酷熱多雨的夏季。因而,只有抵達冬天也濕潤適宜的地區后,小麥和大麥才會流行。此後,蓄水技術用於栽培小麥和大麥,中國人決定種植冬夏兩季作物,即以冬季的小麥和大麥與夏季的粟和蕎麥輪作,而近來則更多的是與高粱和玉米輪作。對完成這種循環輪作必不可少的技能與技術,以及開發適應這種循環輪作的作物品種,肯定都花了很長時間;只有人口高度密集才會使這樣大的努力具有價值。的確,在賦稅迫使人們增加農業產量之前,小麥和大麥可能並不重要。故此我們不能因為新石器時代遺址中缺少小麥和大麥便推測它們未被發現;它們可能被認為是稀罕的輸入物或珍品,沒被當成農作物。

周口店和中國前農業社會的人們

民間文學故事相傳「北京人」有嗜食人肉的習慣,這是不正確的;在周口店沒有發現同類相吃的證據。賓福德及其合作者們(賓福德與何傳坤,1985年;賓福德與斯通,1986 a、1986 b)指出,頭蓋骨的損壞,以前曾被認為是嗜食人肉的習俗,實則是食肉動物(很可能是鬣狗)所為。
國王似乎產生於新石器時代晚期的氏族結構。他們是最有權勢之氏族長老,或對偶氏族的長老,因為伴有兩個內部通婚的氏族或氏族之旁支的二元組織,好像在商朝佔了上風(張光直,1979年)。商朝及其鄰國的國王們不是純粹的政治人物,他們必須組織和維持複雜而極其活躍的經濟,為了做到這一點,他們需要讓財富源源不斷地流入國庫,即不能光靠自由的部落民在時間和機會允許時交納的糧食,而要靠更為可靠的進項,以維持宮廷、軍隊和主持龐大規模獻祭的宗教機構。由此,國王從單純的再分配者,即只需在收繳食物后再以大致相等的份額分配給原先那些繳納者,轉變成了統治者,即從整個國家攫取財富並將它分配給極少數親信及其軍事保護者。賦稅與檔案和法律一起在東亞出現(波斯納,1972年)。
在今日的半坡,工人們挖掘新地區所使用的工具,與那裡最初的農夫所使用的工具,其區別僅在製造它們的材料上。這並不意味著現代工具的原始,而毋寧說半坡人是先進、熟練的工具製造者。不遠處有很多別的早期農業村落,儘管沒有一個被證實與半坡一樣古老。在渭河下游,就在更靠近它與黃河的匯合處,坐落著廟底溝文化遺址,只是時代略晚,各方面都與半坡遺址非常相似,除了用花卉圖案取代了半坡陶器上的魚類圖案以外。半坡最早的農作物是粟;顯然從一開始就飼養了豬和狗。豬(與稍後的綿羊一樣)顯然是在當地馴化的,與近東的馴化物無關(何炳棣,1975年)。此後不久有了雞,可能是在華南馴養的。野生原雞(雞的祖先)可能天然出現在半坡北面。食用的粟是Setaria italica,可能是野草Setaria viridis(=S.lutescens)以及Panicum miliaceum的栽培種類。它們的始祖出現在整個北半球乾旱溫和的地區,因此在考古現場往往被當做野生採集的穀物而發掘出來。S.italica(可能還有P.miliaceum)的栽培在中國取得了成功。使野生作物變成栽培作物的遺傳變異,幾乎可以肯定是出現在一個廣闊的地區,而初期的培育就在該地區進行。這可能涉及幾十個或幾百個遺址,其覆蓋面可能為華中的全部,或黃土地帶的全部,或其他某個大區域的全部。
據魏特夫(1957年)所說,中國和亞洲大部分地區特有的中央集權、官僚政治的國家體制——在這種體制中,受皇帝個人領導的國家,擁有並處置土地——由中央對水利的控制來維持,並在很大程度上由此產生,而這種控制則由建設龐大的水利工程的需要引起。但這一假設處境困難(張光直,1979年;埃伯哈德,1977年;惠特利,1971年)。當代學者的共識是,舊大陸上對水利的控制往往是分散的,而國家早在大規模的灌溉系統出現以前就已完全建立,因此灌溉農業與高度中央集權的政府之間幾乎毫無聯繫。魏特夫的假設對中國來說顯然站不住腳。商朝文明似乎並沒有大的水利工程,直到公元前三四世紀才見於中國;此前的工程不像北美洲一些土著文化如歐文斯河谷中派尤特人之類的灌溉系統那般大,而派尤特人,更不要說國家了,就連栽培的植物也沒有(勞頓等,1976年)。
商朝的耕作技術與新石器時代晚期的耕作技術並無重大差別。儘管青銅時代已經開始,從而在大小和精緻方面為金屬製品帶來驚人的增長,但農具仍用石頭、骨頭和木頭製作,並局限於簡單的、刈刀、鋤、鏟、鐮刀、杵、和臼等。大的可能被拖著當原始的犁來用。魚鉤、網和石鏃——富人有青銅鏃——也是食物獲取系統的一部分。水利灌溉似乎被大批的溝渠所證實,即使小屯的溝渠是城壕,它們也表明了對開溝引水技術的充分了解。稻子作為主要農作物而出現,這意味著對水的管理,故此可能存在小規模的局部灌溉,它為商朝文明帶來了繁榮和城市中心,不過我們對此並無充分證據。顯然沒有大規模的灌溉工程。所以,中國的青銅時代文明是以十分簡單的技術為基礎的,這種技術與過去諸世紀的技術沒有重大差別。
新石器時代初期的中國豐饒的環境曾經歷過明顯的改善;公元前6000年左右,較濕潤溫暖的時期取代了和現在一樣惡劣的更早氣候階段。在半坡村民共享的天地里,有大量的獵物、野生水果、堅果、魚及蔬菜,而在一二千年間,農業只提供了其生活必需品的極小部分。他們並未由於匱乏而轉入栽培或馴養。那麼究竟為什麼呢?卡爾·索爾(1952年)純粹read.99csw.com為了向流行思想發起挑戰,在純屬推測性的章節中,提出了一種既荒唐又有見地的農業發明假說。我們從現代經驗中得知,生活在真正貧困邊緣的人們並不實驗:他們負擔不起實驗費用。在富人中產生的發明要比在窮人中產生的多;要看清這一點,人們只需將美國或法國的農業研究機構與孟加拉國或海地的這類機構加以比較,或者將致力於為富人研究牛肉和羔羊肉的做法與致力於研究大麥、粟、木薯和其他主要由窮人食用的農作物的做法相比較就行了——即使在近幾年來相當自覺地努力糾正這種狀況之後仍是如此。
桑和蠶在半坡已為人知;一隻剖開的蠶繭被發掘出來。沒有結論性的證據表明蠶已被養殖,但大多數權威人士都推斷已被養殖。果真如此,這就是另一個第一了,即已知最早的昆蟲養殖(蜜蜂只是在幾千年後才處於人類的控制之下)。看來極有可能的是,其他農作物也已被栽培;小宗的蔬菜和藥用作物只會留下極少的考古記錄。例如錦葵(Malva)就有可能;它在中國早期歷史上曾是主要的蔬菜。
就我們目前所知,在中國,新石器時代的早期文化通常出現並興盛于交換中心:西安、靠近渭河與黃河的匯合處,以及長江三角洲地區。或許別的中心點尚有待于被發現,但不斷增長的跡象表明,歷史上遠離主要交換路線的邊緣地區,在史前時代也是邊緣地區。
在周口店以及中國和東南亞的其他地方,有極其豐富的石器:穿孔礫石和砍削器。更新世時期東亞的石器通常被形容為簡單、粗糙和原始,但它們幾乎與同時代的其他石器一樣複雜。製造者顯然精於處理堅硬石塊,因此各種用途的石器似乎恰到好處。石器除了在狩獵中有顯著的重要性外,在砍伐和刨挖竹子、蔓草和樹木這類植物材料時也一定很有用。
當然,中國早期的先民並沒有把自己束縛在這樣一張匱乏的食品單上。他們吃竹筍、柿子、草種、胡桃、松子、栗子、桑葚以及諸如魚、蛤、蚝和各種鹿類的野生動物。裝滿種子的儲藏罐是常見的發掘物;它們包括有蓋的小罈子和類似於撲滿(piggybank)的有窄縫圓罐(這就是撲滿的由來嗎?)。杵和臼、上下磨石用來碾搗種子。在半坡,正如在別的遺址一樣,相對於野生及野生類的食物,栽培食物的比例明顯與日俱增。
水牛的明顯被馴化,出現於公元前2500年。一處著名的遺址出土了甜瓜、芝麻、蠶豆和落花生這類令人驚奇的種子,導致了有關它們曾在中國古代存在的一些極不負責的斷言。然而,前三種已知是歷史上從近東傳入的(羅佛,1919年) ,而第四種則是南美洲植物,在16世紀末或17世紀初傳入中國。
到公元前4000年,大的農業村落在中國已星羅棋布。飲食是豐富多樣的:野生食物補充了粟與肉食,而少數蔬菜則添加滋味。食物被煮和烤,還可能被蒸。美麗的彩陶看上去很像同時代近東和中亞的製品,因此自岡納·安德森(1934年)以後的學者們都在推測它們之間的關係。也有人不同意這種說法(何炳棣,1975年)。我的看法則是,相似性總是不會弄錯的;橫跨乾草原和沙漠的間接聯繫似乎不可否認。影響無疑是雙向互動的。
在對陶器和青銅器的研究中,有關食物的主要結論是: (1)食物的配製和供應儀式化、規範化和複雜化; (2)禮儀是一樁至關重要的大事;整個文明的福祉顯然被認為依賴於獻祭及其他儀式的規範化,這意味著器皿和食物的正確排列尤為重要。現代中國的參拜儀式(「拜拜」)延續了這一傳統,但顯然沒有商朝儀式精細縝密。(3)酒對商民是很關鍵的(「酒」——在現代漢語中為「含有酒精的液體」——是指早期歷史時代的淡酒或發酵酒,而非通常翻譯的葡萄酒)。他們有酗酒者的名聲,而根據《書經》記載,其周朝繼承人制定了很多法令專門反對酗酒,以免自己的王朝重蹈商朝覆轍,他們將商朝的滅亡歸咎於其縱酒過度。這個故事得到了保存下來的大量飲酒巨器的印證。根據傳說,商以前的最後一位統治者擁有「酒池肉林」——「肉林」意謂以干肉條懸挂成林。
關於人口增長有一種可能的說明,就是假定衝突的存在模式,這種衝突由於產品以及——一言以蔽之——貪婪的增加而加劇。人們想要得到更多,除了交換還有搶劫:正如薩林斯(1972年)所云,搶劫不過是交換的一種極端情形,其回報格外低,也可以說不存在回報。日益複雜的產品和日趨嚴重的衝突導致對社會控制的更大需求。社會中強勢者和弱小者之間的差距在拉大。村子里的頭面人物可能是軍事首長、最成功的社會仲裁者或富人。憑藉一種手段獲得權力的人,會用另外的手段來鞏固它:富人力爭政治成就,政客力求財富,不一而足。我猜想,在有許多致富機會的擴張經濟中,正是富人掌握了權力,然後著手鞏固自己對政治的控制。而在靜止經濟中,則由能說會道者和擅長管理者——從政者和政治家——掌權,然後再靠攫取財富來加以強化。在戰爭狀態下,軍事首長接管和獲取政治與經濟權力。所有這些走向成功的道路,可能都存在於龍山文化的村落里;在每一個共同體中,謀取權力者可能會遵循複雜的模式,同時還使用各種策略。其最後結果是,作為經濟活動日益增長的副產品,社會分層也日益加劇。
貿易在商朝文明中的重要性,張光直(1975年)作了論述,他認為貿易遠比大多數學者的已有認識更為重要。流入商朝議事廳的龜甲、出現在那裡的鯨骨和別的舶來物,以及商朝時在整個中國分佈很廣的文化相似性,都表明了廣泛而又重要的經濟聯繫。大部分交易是與其他比較先進的社會進行的。隨意瞥一眼地圖,便可看出黃河中游乃是何等天然的貿易中心。米鹽交易廣泛。日益增長的農業活動無疑導致了對鹽的更大需求,到商代它對於保存食物已是不可或缺的了。「鹽和鐵」在後世作為交易商品的重要性眾所周知,這在某種程度上肯定由商朝鹽和礦石的重要性預示了。
或許人類歷史中最重大的一步是決定種植和培育食物。不過幾百萬年以來,人類為其需要和慾望找到了充足的食物。從種子、插條或萌櫱枝中長出植物的事實為大多數狩獵者和採集人所了解;沒有一個生活在荒野之中的人會對此長期一無所知。因此,農業不必像做決定一樣被創造或發現。很多人以為是人口壓力迫使中國人發展精細農業,而真實情況要更為複雜〔下列敘述主要引自:安志敏(音譯) ,1982年; J·岡納·安德森,1934年、1943年;白馥蘭,1984年;張光直,1977 a、1986年;鄭德坤,1959年;何炳棣,1975年;高廣仁(音譯) ,1978年;米查姆,1975年、1977年;皮爾遜,1981年;香格勞,1978年;沃森,1969年、1971年〕。
另一方面,傳統農業的高產當然使國家的出現成為可能。我們難以天真地相信,人們先是產生了「剩餘物」,然後再創造城市和精英來用光它。人們難得生產他們不打算利用的大量食物(或其他物品) ,而如果他們生產了,也肯定是更多地考慮直接滿足read.99csw.com某種用途,而不是去養活稅吏、軍人和掠奪成性的地主,這類人在全部歷史中對中國農民而言代表著國家。不過很顯然,除非農業體系有潛在能力養活他們,否則就不可能出現這樣的社會特徵。這種潛力在政治狀況需要時就明確地變成現實。
這一理論使很多認為農業的發明與發展是建立在貧困基礎之上的理論不能成立了。按照索爾所說,貧困並非發明之母。近年來,考古學家們贊成博塞拉普(1965年)的理論,他認為人口壓力導致了對食物基地的壓力,迫使人們要麼發明創造,要麼忍飢挨餓。這種人口壓力模式往往與一種理論相結合,該理論聲稱更新世晚期許多動物種群的滅絕(或許與作為某種成因的人類狩獵一起)造成了食物短缺,這使人們轉移到食物的植物來源上。馬克·科恩(1975年)從這個觀點出發,提供了特別可靠且詳細的分析。
但這一模式不可能適用於中國。事實上,發明了農業的狩獵民族與採集民族,肯定是通過內部規定、戰爭或遷徙來控制其數量的,如同所有這類群體都似曾做過的那樣(考吉爾,1975年) ;如果面臨資源基地的壓力,它們會乞助於這類解決辦法,或者忍受飢荒,而不是去發明。在華北,與博塞拉普的理論相反,農業肇始於氣候和環境正在改善之際,且在氣候繼續改善時得到了發展。但在另一方面,農耕又被普遍認為不如狩獵與採集那般有趣,以至許多或者大多數農耕民族——尤其是包括中國人和編造了伊甸園故事的近東人在內——都有人類墮落的傳說,從不事稼穡而養尊處優的國家到「靠額角的汗水謀生糊口」的世界。
雖然沒有屬於商朝的歷史記錄或長篇書面著作,但我們確有大批文獻,大部分是刻在胛骨和龜甲上的著名甲骨文。商朝的占卜,就是把這些東西加熱至裂開后再根據裂紋以定吉凶,幾乎和今日有些地方的占卜一模一樣。由於問題和答案均用複雜的字樣刻在龜甲獸骨上,這種字體現已能釋讀,我們因此獲得了商朝生活中的某些內容,特別是王宮中主要事務的精彩記錄。在這些事務中,狩獵與星象最為突出。
同時,東亞也發明了陶器。數十年來,人類學家認定陶器是與農業一起出現的,它與磨光石器一樣,構成了新石器時代的某個部分。最早的陶器確實與最早的農業在同一時間出現——但在世界的中間地帶,在日本,最早的繩紋陶器卻被斷代為公元前10000年以前。而在中國和東南亞北部,很像繩紋陶器的陶器則出現在公元前8000-7000年以前(張光直,1987年)。
或許值得一提的是,商朝的影響並沒有直接擴展到新大陸。商朝文化與美洲印第安人文化之間的相似性在於經由白令海峽的間接聯繫,或完全歸因於獨立的發展。例如玉在商朝及同時代奧爾麥克文明中的重要地位,並非由於它們之間的相互影響,而是基於這樣的事實:玉是堅硬、強韌而美麗的石頭,所有了解它的文化都深知其價值。人們所宣稱的藝術風格上的相似性太過籠統,令人難以置信。並無食物性植物跨越太平洋,但如果文明間的接觸充分,足以維持藝術風格的傳播的話,那些植物也肯定會傳播過去的。中國與新大陸的直接聯繫,必須等到15世紀歐洲航海家的出現。
商朝文明依靠許多品種的粟和稷,也依靠稻子、小麥和大麥。略有一些二熟制的跡象,大概是粟,因為原始品種的稻子生長季節很長,不容複種。在商朝時期,中國比現在更溫暖濕潤;大象、貘、犀牛以及別的熱帶與亞熱帶動物群活躍在中部平原。然而氣候的差異並沒有大到足以允許稻子在濕地或灌溉區以外生長。該區域如今每年降雨20-25英寸,而黃河周圍的中心區則降雨20-30英寸;旱稻在每個生長季節需要大約80英寸或更多的雨水。很顯然,即使雨量再增加一倍,也不會允許水稻生長,何況該地區在商朝也沒有過那麼多的雨水。有一些跡象顯示了商朝的灌溉,同時也不缺少對撒播稻種堪稱理想的河塘。很有可能使用了一系列技術,從簡單地往天然水坑撒種,到在積水低草地耕種,再到實際灌溉準備好的稻田。但可以肯定的是,教科書頻繁提及商朝的旱稻栽培,實屬謬誤。
農業最早不是在東亞、而是在近東以及鄰近的東南歐發軔,在那裡,狗在公元前14000年被馴養;小麥、大麥、綿羊和山羊在公元前10000年以前被栽培或馴化;接著牛、豬、鷹嘴豆、小扁豆以及可能還有一些別的食物,在公元前6000-5000年被馴化或栽培(栽培或馴化是指野生種群的遺傳變化;栽培或馴化的種群是人類有意或偶然選擇的產物。有關早期農業的敘述,見本德,1975年;哈倫,1975年;里德,1977年;佐哈里,1973年)。不久以後,耕作在北美洲出現,那裡已知最早的栽培物是墨西哥的辣椒和南瓜,而在公元前8000年左右的南美洲,秘魯的利馬豆則被開發。時間上的這種巧合十分有趣,正像豆科種子在所有地區的早期栽培一樣(豆在墨西哥比大豆在中國栽培得早)。農業在新、舊大陸均被獨立地發明出來了。
有些發掘物在時空上分佈很廣,填補了從「北京人」到現在之間的空白。在別的遺址中,類似「尼安德特人」的個人,被斷代為從10多萬年前至5萬年前,已在廣州附近的馬壩發掘出來。到公元前50000年,在靠近中亞的地方,尼安德特人已發展起頗為複雜的文化:他們蓋起了房屋,掌握了複雜的石器技術,並實行了相當講究的墓葬。在蘇聯的特希克-塔什,此地離中國西部不遠,發掘出了一名尼安德特人小夥子,在他周圍擺放著熊的頭骨,身上覆蓋著紅赭石;在伊朗的沙達尼爾洞穴,拉爾夫·索爾基發現了墓葬,裏面的死者用藥草遮蓋或裝飾。這大概是復活生命或保存遺體的葬儀之殘跡。於是到了5萬年前,在中國的鄰近地區,無疑也在中國,人們正開始將植物和動物不單純當作食物看待。
伴隨著權力的逐漸集中,人人平等、共同支配生產資料的平均主義村社已不復存在。隨之消失的是很多限制人口的因素。人們感到不再能完全把握自己的命運。他們也不再能迴避小家庭缺乏勞力的問題。需要更多的勞動和產品,而得到它的惟一途徑則是增加家庭的勞動力。由此開始了中國經濟史上的惡性循環:食物產量的提高導致人口的增加;而增加的人口又導致了對食物的更大需求和由此產生的對農業集約化的要求。在國家出現以後,賦稅使農民的生存更為艱難。他們不可能積攢財產,只能寄望于孩子,與之一起勞動,並在年邁時依賴其贍養。
最近在滿洲南部進行了更令人驚奇的發掘。在這裏,大型的村落、具有相當規模的廟宇、形形色|色的精美藝術品以及高水準的玉雕,表明紅山文化是處於萌芽期的文化,甚至比夏朝更早〔方滇川(音譯)與魏凡(音譯) ,1986年;郭旭(音譯) ,1986年;孫守道與郭大順,1986年〕。那裡的資料把我們帶回到公元前3500年以至更早的時候;大村落的起源可能在公元前3000年以前,與美索不達米亞城邦國家一樣早(這些城邦國家在那時卻更為先進一些)。這一文化繁榮所在地區,是歷史上操阿爾泰語系者(https://read.99csw.com通古斯人、朝鮮人及其他人)居住之地,因此在我看來,好像它是非中國文化,肯定不同(不過有所關聯)于夏朝由以產生的華北中部仰韶文化和龍山文化。無論如何,在龍山文化區內發現的大市鎮,表明紅山文化並非孤立,因此我們對中國文明的起源仍有許多要探究的。

最早的農業

南方的王國也促進了中國歷史文化的發展。一個特別有名的遺址是靈窟,位於泰國北部,由切斯特·戈爾曼發掘出土,那裡的植物遺存被斷代為公元前9000-7000年(戈爾曼,1970年;參看索萊姆,1970年)。宣稱這些遺存物含有耕種或栽培物質的說法都經不起時間的檢驗。可長江三角洲馬家浜與河姆渡的先民看來是已知最早的種稻者。長粒稻秈稻或indica)和短粒稻(粳稻或japonica)兩者的並存,表明把稻子基本劃分為兩大類始於公元前5000年以前。
人口的增加在這個時期顯然很重要,然則為什麼會出現人口增長?如果這是對農業的自然反應,那麼為什麼不集中在南方呢?那裡的稻子和塊根作物比乾旱北方的粟提供了更多產和更牢靠的基礎。在該核心區域,相對於農耕文化複合體的原因而言,人口的增加肯定會導致更多的結果。由於獵物的枯竭及其聚居地的減少,再加上有可能獲得更多的勞力從事農耕,似乎導致了對農業依賴的增強,但人口的增長本身必須加以解釋,倘若在純農業社會中有眾所周知的限制人口傾向的話。龍山文化的人口比其農業可以養活的人口要少。中國在20世紀仍大量依靠常稱作(如果不是非常準確地)新石器時代農業體系中的相同農作物,因此龍山文化的先民無疑可以維持比他們曾經維持過的更多的人。人口的增加在這一個案中不能說明什麼問題。
此後出現了牛和馬。Brassica(白菜)種子在公元前4000年半坡的罈子里被發掘出來。但綿羊、馬和稷就不那麼容易被斷定年代了。前兩類已在半坡被發掘出來,但很可能是野生獵物:它們的骨頭很少,因此沒有顯示出馴養的痕迹。惟獨把這三種食物放到一起的其他早期證據是在一處遺址——山西的丁村,很久以前在考古條件不太理想的情況下曾被發掘(畢士博,1933年;何炳棣,1975年)。綿羊很快就被馴化,但山羊直到大約公元前2500年廟底溝二期文化時才從其近東原產地傳入這裏(何炳棣,1975年)。稷在公元前4000年出現於歐洲(哈伯德,1980年) ;可能是從中國經由中亞傳去的。為完成這幅畫面,大麻或稱Cannabis sativa(在現代社會更以印度大麻而為人熟知)顯然也被栽培了。中國人主要把它當做可以食用的種子和織布用的纖維植物來使用(他們當然知道它的其他性質。它在中國被當做麻醉劑或止痛藥使用,而且李時珍寫於1593年的草木志巨著《本草綱目》也把它評論為「令人見鬼狂走」)。漢麻是世界上已知最早栽培的大麻。
我將把半坡村當做典型的新石器時代村莊來論述,因為它在所能找到的文獻中被描述得最多,而我又參觀過。半坡大概在公元前6000年擁有了農耕,儘管其農業是從始於公元前5000年的仰韶階段起才更出名。半坡位於陝西省省會西安附近。意味深長的是,在中國最早的諸王朝中,有很多重要城市也都靠近西安,那裡是偉大的長安城所在地,為唐朝中國的首都。它的位置幾乎正好處於該國的中心(雖然常被說成是位於西部,因其處在中國古代核心部分之西)。西安海拔約1,200英尺,坐落在開闊的渭河流域,該河流經秦嶺北側及其北面高低起伏、乾旱少雨的黃土地帶。由此,它恰好處在中國生態大分水嶺的寒冷乾旱一側,卻又位於一個溫暖的地區,夏季非常炎熱。這裏雨量很小,年均降水略低於20英寸;但丘陵雨水較多,因此高大的秦嶺很濕潤。西安位於雨水被遮的乾燥凹地,但它附近卻有渭河的巨大水流,而且幾條較小的支流也從濕潤的秦嶺群山向北流去。於是該地區在兩相平衡之下給水充足。
因此,我認為中國的古代居民是在環境日益豐富的時期開始從事農業的。更新世的結束可能迫使他們比以往更加轉向植物,但他們卻是在已經適應這一點、並確立了看來對於實驗不可或缺的穩定性之後,才開始考慮農耕的。生活在富產植物性食物之地區的人,與其他多半擁有較好動物或礦物資源的人交換此類食物。為了手邊能擁有這些植物並防止它們遭到搶劫,植物性食物的交換者鼓勵將食物性植物靠近村子栽種。或許他們起先只關心投下的種子里長出的植物,但不久以後便體會到了精心種植的好處。
理查德·麥克尼什(1977年)強調了交換在農業起源中的重要地位:在世界各地,農業最早出現於交換及聯絡中心、大路交會處以及中心場所。在交換集中地的人們適於較早耕作的原因有兩條:他們準是跟上了新的發展,包括植物及其用途的所有新信息在內,而且他們總想手頭有些東西去交換。這種交換誘發模式解釋了農業為什麼在交易地點出現、而難得在別處出現,並解釋了農業為什麼沿交換路線傳開,以及為什麼未能早早地興起或出現於人口稠密而氣候適宜的三面臨海地區,比如在澳大利亞南部、南美洲南部、大部分島嶼及很多沿海地區(在東亞,日本是一個被海包圍的國家,確實很早就有密集的定居人口、陶器和別的新石器時代特色,但在公元前數百年之前,卻沒有明顯的農業發展)。中國南部邊疆的現存文化證實了交換與搶劫模式。擁有良田的農耕部落強化農業經營,生產商品,而且還使土地靠近居所,以最大限度地防止被劫(富雷爾-海門多夫,1962年)。
商朝文明創造了輝煌的藝術品,尤其是鑄造出了青銅器,建造了大城市。商朝地處中國的心臟地帶,從黃河中游起,北近北京,東入山東,南達江西。商朝實際統治的地域,從華北平原沿黃河上溯到洛陽西北的三角形低地,地當樞紐,位置重要,可能是發掘物最豐富和城市最大的地區。這一區域的中心是歷史名城洛陽和鄭州。商朝早期都城在洛陽附近被發掘出來,而鄭州事實上復壓在商朝都城之上(可能是,處於該王朝中期) ,該都城位於現代鄭州的一塊大得驚人的地區之下,包括人民公園與中心市場地區。在市場上,人們仍可以發現很多脆弱易碎的、淺灰色的粗沙質陶制水壺,實際上在各方面都與商朝的那些陶制水壺毫無差異。它們現仍是普通廚具,適用於當地烹調,非常理想,所以無需改進。商朝都城後來北遷至安陽附近的小屯,商朝在這裏建造起最後、也是最壯觀的首都——殷。文明的周邊地區,從河北直到山東、江西,文化上各具特色,顯示出其他王朝在當地統治的烙印(張光直,1979年)。
人們肯定會猜想,素食同樣也是多樣化並經過篩選的,但商朝遺址中植物遺存的公布與分析很不全面。殷墟的植物資料在進行分析之前就被毀於二戰之中(李濟,1977年)。周初的文獻遺存證明了對素食的廣泛熟悉,我們理應推想這些素食源自商民,並且可能反映了自那時起並無變化的狀況。有必要進行考古方面的研究,並對甲骨文進行最九*九*藏*書新的分析。甲骨文提到了「麥」(可能這個字也涉及大麥)、「黍」和「粟」、稻、秣,以及幾種重要的食物性樹木:栗、桑(主要用於絲綢生產)、杏和棗。「果」字和「采」字已定形(吉布森,1937年)。所有這些字在商朝的書寫中都是可以識別的象形文字。杏樹的記載讓人費解:一般認為,杏的栽培源自西亞和中亞,而中國卻有它自己的杏種——「梅」(Prunusmume,通常錯譯成「plum」)。但在商朝字體中並未出現梅,卻出現了杏。高粱在甲骨文中未提及,儘管有些出版物意見相左(安德森與保羅·布爾,稿本;哈格蒂,1940年)。
爭議較多的是奴隸制在商朝社會中的重要性。共產主義的歷史學家們感到他們必須把商朝設定為奴隸社會,這完全是因為在馬克思恩格斯的圖式中,奴隸制是國家中勞工管理的第一階段(許倬雲,1979年)。可事實上,左試右探也罕有證據。情況好像是這樣的:商朝的黎民百姓雖沒有鳥一般的自由(或曰原始耕作者般的自由) ,但他們卻並非古羅馬或早期美國南方的奴隸。他們擁有權利、財產和作為人的某種地位。他們是「眾」,即普通百姓(李濟,1977年)。國家與平民共同創造了具有鮮明特色和相當孤立的文明。
在南方,龍山文化漸次衍化成考古遺物並無二致的眾多遺址,通稱為和平文化。和平為越南的一處遺址,用它來命名整個中石器時代和早期新石器時代的東南亞傳統,包括數萬平方英里地區內一萬年間的歷史進程。
需要解釋的是,人們為什麼會希望有更多的植物和動物食品靠近居所呢?最早的農業不能導致食物實際產量的任何驚人增長;只有經過若干年或若干世紀的選種才能做到這一點。毋寧說,人們肯定是出於控制食物位置的願望而開始農耕。馬克·科恩所說的更新世結束時世界上大部分大動物群的滅絕迫使人們更多地強調植物的情況,被農業早先出現在可食性植物日漸豐富之地區的事實弄複雜了。更新世晚期的動物相繼滅絕,在近東、墨西哥高地或東南亞山地並非十分顯著;而在美國西部、北歐和沒有早期農業的其他地區卻很明顯。因此,動物漸次滅絕論本身顯然不能充分地解釋農業。
毫無疑問,至少新石器時代的一些部落,最可能的是那些在渭河與黃河流域以及華北平原的部落,所操語言為原始的漢藏語系。華南除了有瑤、髳(苗)以及或許還有一些南島語系民族的祖先居住外,可能還有講泰-卡代原始語言者(本尼迪克特,1942年)。沿現在的中國北部邊境一線,講阿爾泰語系者肯定分化成了今日蒙古人、土耳其人、通古斯人、朝鮮人和日本人的祖先。漢人在古代只是許多民族之一,並未像現在這樣在該區域成為壓倒性的多數。看一下公元前3000年時的這一地區,任何人都會選擇傣族、苗族、瑤族或別的群體作為「最有可能繼承的」人(當然那時還沒有自覺的民族主義者;有關防衛安排和其他方面的考古發掘證實,每個村落或村落群都是獨立的組織)。中國在史前的進步,似乎是由東亞許多地區多種語言背景的民族的眾多小發明共同促成的。考古發現正日益揭示出,重要的發明與發展在中國廣泛產生,地方傳統也以大致平行的速度取得進展,每個人都借鑒著其他人的經驗,從而導致了若干相似性的界定,張光直將此稱為「龍山文化的地平線」(張光直,1977 a)。
中國最早的已知農業是在北方,特別是在黃土地帶以及毗鄰地區。從農業的源起到早期的文明,活動的中心似乎一直在陝西的渭河流域以及從渭河流經中原的黃河流域地區。然而,中國的其餘地方從未落後太多,至少另一個重要的中心已知是在長江三角洲地區。別的中心則被猜測為南方的某些地區。
公元前6500-5000年,裴李崗及相關文化存在於黃土地帶,並伴有栽培的粟(Setaria italica)、稷(Panicum miliaceum) ,馴養的豬、狗和雞(張光直,1986年)。除了狗(很久以來就是人類的伴侶) ,或許還有雞以外,顯然全都是當地的栽培物和馴化物,而雞則非常有可能是從南方傳入的。到了公元前5000年,從滿洲到越南,別的新石器時代文化繁榮起來,而且仰韶文化將美麗非凡的彩陶和大型村落帶入了黃土地的畫面。就算整個華北當時的文化落到了後面,但也不會非常落後。總的畫面是各個地區穩定發展,並伴有大量相互影響,卻並無移民或被外來民族取代的跡象。
「北京人」(Homo erectus Pekinensis,以前稱作Sinanthropus Pekinensis)最初是在北京附近的周口店那滿是石灰岩的洞穴里被發現的。自那時起,人們又發現了中國早期原始人的其他標本(賓福德與何傳坤,1985年;張光直,1977 a、1986年;賈蘭坡,1975年、1980年)。周口店的發掘物被斷代為大約公元前500,000年,其中的朴樹(hackberry)果實可能表明早期原始人對可食性植物產品的興趣,也可能是偶然落在那裡。洞穴里有很多骨頭,特別是那些鹿骨。雖然有些骨頭似乎代表著人的食物,但大部分卻是由鬣狗和狼帶進來的,它們比原始人在洞穴里呆的時間更久。另外,大堆的小動物骨頭,尤其是地鼠這類嚙齒動物的骨頭,顯然是狼留下的。這些骨頭被砸碎,並且往往被燒過,這顯示出人類使用火的早期證據,儘管人類無疑在很久以前就已使用了火。周口店的大部分火堆好像最初並非人跡,但至少有一些火堆可能是人類用火。
除了穀物以外,我們還了解商朝飲食中的肉類。豬、狗、雞、綿羊、山羊、牛和馬早就可以獲得了,此外,水牛(據說是本地種,現已滅絕)也開始被馴養。大衛神父鹿(Elaphurus)的骨頭是如此常見,表明這種動物也已被馴化(李濟,1977年)。狩獵規模大,人們用網捕捉各種獵物,從象、犀牛到兔子與鹿。各種魚和龜都被食用。剔去了肩胛骨和甲殼的獻祭動物大概是捆起來放進燉鍋的。商業為該地區帶來了一些外傳的手工製品;華中是龜的出沒之地,而且有些種類的龜被查明原產於華南。海貝與鯨骨則表明了與沿海的貿易。
同時,由於文明的興起,整個領導結構也發生了變化。在小村莊組成的平均主義社會中,領袖往往不是氏族首領就是最好的調解人,均為傑出的政治人物。但隨著物質財富的增長,專業化便出現了,商業也強化了,擁有大量財富越發重要了。在靜態經濟中,尤其是在一個很小的社會裡,領導權就落到了最擅長處置財富的人手中,這典型地表現在再分配的盛宴或其他高尚俠義的行為中。
新石器時代華北的先民有可能是母系和「母權制」的氏族,不管這個常常用錯的詞是被怎樣理解的。中國當代很多考古學家都支持這一立場,因為它符合馬克思與恩格斯支持的進化論。而中國之外的學者則通常不同意。其實雙方都沒有確切的證據。新石器時代初期的墓葬似乎表明,這是個平均主義的社會。個人被單獨(或在同一性別的小群體里)埋葬,並伴有一些隨葬品。北美洲的波尼族印第安人,是個母系氏族的部落(韋爾九-九-藏-書特菲什,1965年) ,過著頗像半坡考古遺存顯示的那種生活,而他們的很多鄰居如奧馬哈人等,則是父系氏族。
屬於商朝的食器和酒具很多。但巴納德和佐滕保(音譯) (1975年)對它們的獨斷評論遲早將被推翻(也見張光直,1979年)。他們斷定青銅器是在商朝中心地區發明,與合金于較早時在近東的發明無關。

商朝文明

此外,索爾還斷言,很多並無國家及文明蔭庇的人,其實極少處於貧窮或困境之中。飢荒、赤貧及其伴生問題,可能正是國家連同其稅收、戰爭和由法律所維持的社會不公平一道創造出來的(參看薩林斯,1972年)。
文明在近東始於公元前3000年,在中國始於公元前2000年以前。中國最早的著名文明是商朝文明,傳統上定代為前1766—前1122年,而現在據大多數學者認為則要略晚一些;目前提出的年代範圍介於上述年代與大約前1500—前1000年之間。商朝以前是朦朧不清的夏朝,傳統上定代為始於公元前22世紀。直到最近,這一朝代都被認為是傳說時期,但那個時期的幾座城市或曰大鎮已被發掘出來,這些城鎮後來成為商朝的轄區,同時還出土了大量美麗的青銅器。所以青銅時代的文明確曾在華北中部繁榮過,而且它充分標明了夏朝的存在(關於中國文明的黎明,見巴納德,1972年;張光直,1986年、1977 a、1979年、1983年;鄭德坤,1960年;古德煒,1978年、1983年;李濟,1977年;保羅·惠特利,1971年;威利特,1965年)。
關於新石器時代的這些先民如何耕作,擁有何種土地,考古學家們看法不一。何炳棣(1975年)提出,他們在香蒿-青草的乾草原上實行固定的高地耕作。而另一些人則認為,這種土地長滿樹木,因此農夫們實行刀耕火種的農業。何炳棣(1984年)作了回應,他指出,遺址都在河畔溪邊,而由於隨後受到侵蝕,往往加上了台腳。我們知道,山區肯定會植樹造林,沖積平原也是如此,但磧原與高原則極可能是曠野。此外,人類,特別是獵人和無知的農夫放火與追隨火的嗜好,也肯定保證了大量的燃燒,從而導致了更大的曠野。在整個有文字記載的時代,草地通過持續不斷的燃燒而形成,並在中國擴散開來。最後,引起爭議的這個地區在氣候上類似於美國的大草原和大平原,波尼族印第安人及其同胞就是在那裡洪水漫溢的沖積地上實行耕作的。
通常以為男人(注意性別)在農業出現以前基本上是獵人。這不正確。人類是雜食動物,正如我們的營養需求、行為模式和人類文化學中普遍記載的生活方式所證實的那樣。與動物王國的大多數成員相比,人類具有相當奇怪的飲食要求,總的來說我們是和別的靈長動物共有這些要求。與大多數動物不同,我們不能製造維生素C,但必須消費它。我們需要異乎尋常的大量蛋白質,且不能像有些哺乳動物那樣合成許多氨基酸。我們是大動物,因此有大腦袋要支撐;於是我們需要食用大量的卡路里。在維生素丸問世以前,人類可以確保健康的惟一方法是吞吃各種各樣的食物。人類諸群體曾經依賴幾乎是單一內容的食物如肉(愛斯基摩人的)、穀物(中國人的)和水果等而生存——差不多每一個可能的特殊品種均在某處有發現——但總是以人丁不旺、饑饉不斷或有損健康為代價。基本食肉動物已罕見和邊緣化,因為更新世時養活它們的龐大物種已經滅絕,而且有可能在更新世時就已罕見和邊緣化,還因為更新世時期的植物與動物一樣豐富,故而肯定不會被能夠利用它們的群體忽視。陸地動物的肉除了提供過多的飽和脂肪以及別的化學品外,還能提供少量的維生素C,因為人類必須依靠它而生存。可是人類卻不能消化長鏈碳水化合物(纖維素、木質素等) ,也不能對付在成熟植物組織中的鞣酸以及別的普通化學品。我們被限制于柔軟食品脂肪、糖、澱粉類食物和蛋白質,即種子、果實、嫩葉幼芽、塊根和動物。這類食物在開墾不久的地區最大限度地出現,並漸漸回復到成熟的植物群落。剛被火燒過或被水淹過的地區尤其豐饒;生長一兩年後便燒一下是很理想的。所有的人類群體都知道火,並且大多都利用它來開發土地,以符合食物生產或類似的目的。因此似乎極有可能的是,當我們適應了第三紀上新世和中新世時期非洲以及其他地區的乾旱后,我們就把高度智慧、極端靈活的行為舉止及社會制度與廣泛的營養需要結合起來了,並且變成了火的追隨者和用火先驅。
新石器時代中國人的生活,肯定非常像現代東南亞的無政府文化(non-state culture)的生活。那裡有獵頭的好戰之徒和精細的耕作者,有才華橫溢的藝術家與禮儀舞蹈動作的設計者,卻沒有政府組織與文字表述,這些人目前仍生存於從印度和緬甸一直遠至印度尼西亞的地區,以及台灣與外界隔絕的地方。較弱小的部落,不能藉戰爭手段增加其財富,被迫更集約地耕作並積極地交換。該地區盛行這樣一種首領模式:最有能力調解爭端和安排社會事務者,會獲得顯赫的名望,並往往伴有財富,他會通過擺慶功宴使自己的地位合法化,並最終成為再分配製度的核心人物。他組織宴會和慶典,其他人則為此提供吃的或分派的物品(這些慶功宴可能很像美洲印第安人的冬季贈禮節)。今日中國社會的地方領袖,也靠使用同樣的技巧——作為仲裁人和賀宴組織者——來發跡及增加實力。在新石器時代晚期較奢華的墓葬中,隨葬品多的男子肯定與此類似;他們可能是父系氏族部落的首領。毋庸置疑,戰爭、交換和重新分配模式為農業的強化提供了強大的推動力。
從公元前4000年左右到公元前2000年,中國的進步顯然在於人口的不斷增加,物質文化的日益複雜化,伴隨著社會不均而加劇的墓葬分化,以及尤其是對農業的依賴日益增長及由此引起的迅速擴張與提高(白馥蘭,1984年;張光直,1977 a)。形形色|色的先進磨光石器用於農耕:鶴嘴鋤、割刀(常是小的半月形,像現代東南亞的金屬割稻刀) ,以及中國現代大砍刀、鐵鎬等的始祖工具。穀物在考古現場大量存在,其中最突出的是北方的粟和南方的稻,而交換以及粟的向南傳播,則確保了兩種穀物的廣泛分佈。公元前2500年前,從台灣到中印度都種上了稻子。種在無水灌溉的旱地上的稻,就像如今種在東南亞山區的稻一樣,需要均勻分佈在生長季節的80英寸左右的雨水。自公元前2500年起,甚至從更早的公元前3000年起,稻子就在並無很高水位的地區得到了充分栽培,該作物必須濕地生長,或引水灌溉,或在能保濕的地里。稻子在平時漫滿了水,而在當莊稼成熟時又漸漸變乾的地里長勢最好(如果穀物陷於不流動的水中,就會腐爛) ,所以最早的水稻灌溉,肯定是通過開溝挖渠而擴大季節性漫滿淺水的低草地及泥沼來實現,使之自然生長。認為稻子曾是「芋地里的雜草」的陳詞濫調看來是不正確的。水稻在始終積水的地里長勢並不好,會被長得更高和更富攻擊性的植物(包括芋這種現代稻田裡令人討厭的雜草)扼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