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第三章 至關重要的一千年:周朝到漢朝

第三章 至關重要的一千年:周朝到漢朝

在孔子的門徒中,孟子以講授性善論最為聞名;他論辯道,人無有不善(劉殿爵,1970年)。他當時的主要反對者是道家,後者告誡說,善與惡是被人強加的範疇,故未能涉及任何本根,而且人類的可塑性也太強,不可能有特定的本性。稍後,荀子論證了性惡論,其核心是貪婪和自私。「善」與「惡」在周朝晚期的道德範圍大致相當於「利他主義」和「利己主義」:善人為幫助他人而工作,不管是從人類自發的正當行為出發(像孟子認為的那樣) ,還是從開明的自身利益或良好教育出發,而惡人則在追求有點像是現代信奉的「先下手為強」。謀求個人的好處或利益(「利」)是惡;為他人謀福利則是善。這蘊涵了一種普遍共有的觀點,即人世是一種一方得益便會使另一方遭受相應損失的遊戲,「有限善行的偶像」常見於現代中國和其他很多農民社會中(福斯特,1965年)。誠然,就封建社會的民眾而言,生活通常並不遵循這樣一種模式。孟子把善良的統治者稱為善待其臣民者,這首先包含了自我犧牲(如減免可能要花在奢華享受上的稅收) ,但此後必然得到回報,國家昌盛強大,統治者財富增長,長治久安。但孟子強調人不應該只是懷利以相接,或相接以懷利。真正的儒家英雄是那些以身殉道者。
《孟子》卷首的立論開宗明義:曰仁義而已矣,何必曰利——即使是國家的利益。善行被概括為「仁」和「義」,即仁愛和正義。立場堅定與履行職責、利他主義與互相幫助,都包含在這些詞中。孟子緊接著指明,只有賢者才能真正享有其苑囿里的麋鹿、魚鱉,或大量地擁有它們。然後接下來的卻是在所有哲學作品中最令人驚訝的段落之一,孟子在此對他正為之效勞的君主的政策發起了直接的正面攻擊。他毫不隱諱的言辭,肯定是冒著殺頭之險。這一段對理解當時及此後的中國食物政策至關重要:
到漢朝滅亡時,中國的食物、農業和營養學都向前發展了,遠遠超越了其在周初時基本處於新石器時代的狀況。大部分的進步是在公元前500年—前100年間取得的,除了得益於日益增長的人口、城市化和商業化以外,還受益於具體的政府行為。農民想要栽培更多的食物,以便養活日漸增加的人口,並出售給成長中的城市。政府在這種願望中看到了增加實力的途徑,於是便藉經濟及技術手段來幫助農民。漢朝形成了世界上第一個農業價格維持系統,建立了第一批常平倉,頒布了第一種適於農耕農業的標準化度量衡,推出了第一批農業領域的公務員和農書、第一批正式由政府資助和管理的作物實驗、第一項全國性的綜合性現代農業政策,以及使所有這一切得以運轉的官僚機構的合理化。獨立的小自耕農是最有生產效率的農夫,而大莊園則對生產和國家構成威脅,這種觀察在官員們頭腦里已變得根深蒂固(儘管有時也受到挑戰)。中國的官僚機器得益於發明了文官考核制度以及嚴格論功擢升的制度,從此中國政府能持續運作,哪怕是在皇帝昏庸或因分裂造成嚴重動蕩之時也是這樣。農業從來是無論什麼政府執政都須優先考慮的頭等大事之一。
凡此我們都應遵循古代的榜樣。
水果與堅果
豆類似乎在公元前1000年左右傳入中國,但直到東周初期才推廣開來(何炳棣,1975年) ;豆類似乎出自漢人在北方及西北的鄰居——羌人,他們可能是通古斯人或阿爾泰山人,抑或是紅山人的親戚或後裔。栽培的大豆Gly-cinemax,是從野生的G.max var.ussuriensis進化而來的,原產於北京及其西部與西南部丘陵一直到滿洲的中國東北部。
大麥(Hordeum vulgare)和小麥(Triticum aestivum)。耿宣懷疑小麥的存在,但在周朝它已完全被移植。
夫禮之初,始諸飲食,其燔黍捭豚,汙尊而抔飲,蕢桴而土鼓,猶若可以致其敬于鬼神。
藿(Rhynchosia volubilis)。
蘩(Artemisia vulgaris)。嫩苗被食用,今日朝鮮用做調味的香草。
昔者先王未有宮室,冬則居營窟,夏則居橧巢。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實,鳥獸之肉,飲其血,茹其毛;未有麻絲,衣其羽皮。
7.穴灌法,用於沒有溝渠灌溉的莊稼。
2.種子預處理,該書記述詳備。種子浸泡在煮過的骨頭、糞肥或蠶屑製成的人造肥料里,這種肥料還要加入附子或其他植物毒素。種子被反覆覆以一層這類糊狀物;必須小心地將裹在薄薄表皮中的種子弄乾,使它們不會腐爛(在西方,預處理的種子被認為是現代實驗室里的一個奇迹,它只是在近二三十年間才被發明)。
至於小麥,關鍵的發明是麵條製作技術(余英時,1977年)。改進的磨面技術顯然是從中亞傳入的,而且中國人吸取了其優點,很快就開始了自己的發明創造。他們也使用穀物,將之烤熟或在其他情況下煮過後弄乾,用做速食乾糧;這種速食乾糧與肉片干(dried meat)是標準的軍餉。大概放在活動的冷凍裝置里的冰,也用來保存戰時食物,但做乾糧卻是頭等大事。
記述禮儀起源的上述引文被認為是孔子所作。《禮記》繼續論述了社會的起源:
5.實行了區種法(這些區是潮濕的)。區里的瓠瓜經修剪而使果實結得更大,接著在每個瓠瓜下面墊以藁秸,故此它不會由於接觸濕土而腐爛。較大和較淺的區挖好后種穀物;如此每畝產量100斛。
梅(Prunus mume)。中國畫家和詩人最喜愛的植物,《詩經》里是重要的結果植物。西方文學作品幾乎千篇一律地誤譯成「plum」或「prune」。它是杏的一個品種,與西方的P.armeniaca是近親。耿宣認為後者(杏)也可能在中國找到,但在《詩經》中未提及。
對禮儀其他高級功能的解釋包括下述理論:禮儀的目的是表達、灌輸以及(大體上)傳播社會秩序,或社會秩序的重要成分,並告訴百姓怎樣和何時去做事。塗爾干(1961年)把禮儀的概念表述為群體團結一致,以及他把禮儀作為傳遞有關經濟與社會信息之聯絡系統的觀點,都是此一見解的組成部分。《禮記》的作者們意識到了禮儀的這種功能,因此他們在這一節里解釋了禮儀的某些象徵意義。禮儀創立者的目的在於「以別親疏遠邇,教民反古復始,不忘其所由生也」(第2卷第221頁)。在一直延續到1911年中華帝國滅亡為止的禮儀中,在一些特定的節令,皇帝總要象徵性地親耕,而皇后則會象徵性地躬桑。《禮記》解釋道:「是故天子親耕……諸侯耕……天子諸侯非莫耕也,王后、夫人非莫蠶也,身致其誠信,誠信之謂盡。」(第2卷第238頁。)因此這些儀式旨在向民眾傳達這樣一件事實:統治者把這些活動視作根基。它們也傳達、表露或傳播了社會等級制度。
田不以禮曰暴天物。
醫學是根據漢朝的宇宙論建構起來的,而這種宇宙論則建立在戰國鄒衍五行說的基礎上。董仲舒和其他人在西漢時期將宇宙論進一步系統化。萬物皆有陰陽之分,五行之別。食物與味道也被系統化了,並與主要的身體器官聯繫起來。漢朝思想家們將系統的推理綜合法帶進了醫學思想,一如他們把它帶進政治學與倫理學(昂舒爾德,1985年)。早先,疾病更經常地被歸罪於造孽而受到先人的懲罰,或是遭魔鬼的襲擊;自然主義的和理性的醫學也已存在,但直到漢朝才顯著崛起。漢朝思想家們不強調在現代中醫里成為普通特徵的均衡調和;或許這是因為當時是一個樂觀和開放的時代,而控制性的範式尚未居於主導。由於自然主義醫學的興起,出現了對食物和營養的日益強調,這已成為最重要的醫學考慮(正如《周禮》向我們顯示的那樣)。《神農本草經》中列出的主要藥物正變成飲食的一部分,如果它們在過去尚未變成這樣的話。從這時起,在使中國人的飲食更富於變化及營養方面,醫學便大有作為了。
薺(Sonchus oleraceus)。休耕地及其他耕作地里的一種草;《詩經》非常普遍地提到這一點。它顯然也被廣泛食用。
神秘的《易經》以及其他早期著作都提到了陰陽對比。陽是宇宙的光明乾燥面;該字最初的意思是指朝南向陽的山坡。陰是宇宙的冷峭幽暗面;該字最初的意思是指背陽的北面。男性很早就與陽相聯,女性則與陰相聯;男人被認為具有較多的陽剛之氣,並被鼓勵保存它;女人具有較多的陰柔之氣,她們可以安全地釋放它。火屬陽,水屬陰。著名的「太極圖」描繪了陰陽關係。在道家(被大大簡化了)的宇宙論中,「道」這種抽象的本體,生出統一體;統一體生出陰陽;接著它們互相滲透產生宇宙及其萬物。在中國早期歷史上某個難以確定的時期,道家在陰陽概念中加入了分別稱做「五行」、「五個進化階段」或「五元素」的理論〔「五行」是直譯;「行」既可以指過程,也可以指遵循的道。第二種說法是波克特(1974年)新創的譯名。第三種說法是傳統的英語譯名〕。五行是土、木、火、金和水。它們在給定的順序中相生——土生https://read.99csw.com木、木引火、火鍊金、金使露水凝結——並在逆轉的順序中相剋。

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檢,塗有餓莩而不知發;人死,則曰,「非我也,歲也。」是何異於刺人而殺之,曰,「非我也,兵也?」王無罪歲,斯天下之民至焉。(劉殿爵,1970年,第51-52頁。)
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畝之田,勿奪其時,數口之家,可以無飢矣;謹庠序之數,申之以孝悌之義,頒白者不負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飢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因此,典型的農莊大約為7.7英畝。這是保守的估計,但70畝地充其量只是小塊的田產,不集約使用土地就無法養活五口之家。有些農莊比這還小得多。漢朝的中國人體型較小,對卡路里的需要很低,但勞作很辛苦,所以勤勉的戶主們應該需要良好的膳食。很多人家不得不在7.7英畝地里生產出1噸穀物(這還是在留出了來年的種子以後)。根據封建時代的標準,漢朝農業產量高——高於中世紀的歐洲,那裡每英畝500磅的產量就被視為高產,而且由於種植的穀物品種產出率低,收成中的1/3必須留作種子(斯利徹·馮巴思,1963年)。中國人留種要少得多,而得到的回報卻多得多。根據漢朝以後不久的報表來看,種子與產量之比為,小麥1:10,粟66:1,000,稻266:1,000(我得到未具名者提供的信息;見白馥蘭,1984年;趙岡,1986年)。產量通常為每畝2-4斛。1斛(picul)為20升,或大約37.4磅穀物。因此產量大致是每畝75-150磅,或每英畝675-1,340磅。據司馬遷所說,在秦漢時代,灌溉不久的良田每畝產糧1鍾(614斛) ,即差不多為每英畝25,000磅,這也是20世紀初期華北較好土地上的產量。《漢書》(該時期的一本史書;白馥蘭,1984年)講過,代田法可使每畝提高產量1斛;汜勝之又提到了區種法,可使每畝產糧100斛,這高得似乎難以置信,卻或許並非不可信(小E.N.安德森,1987年;白馥蘭,1984年;石聲漢,1974年)。當然,農夫不僅得養活全家,還得交納很少但遠非微不足道的租稅。兵役、徭役等把人們帶離家園;而由於農業和工業的勞動密集性質,這些人又不得不被替換。所以,那時跟晚近的時代一樣,中國人盡量地多生孩子(特別是兒子) ,至少使自己能有足夠的孩子,以便在應付了兵役和勞役之後,尚有一個兒子留在家裡務農。
藚(Alisma plantago)。
榆(Ulmus spp.)。嫩葉、樹皮與種子在後世(大概也在周朝)被食用。
除了主要的取種作物以外,汜勝之還提到了葫蘆(顯然是瓠瓜,lagenaria) ;芋;「水-毒麥黍」(石聲漢,1959年,第27頁;其鑒定尚無把握,但顯然屬於一種穀物) ;桑(多半用於養蠶) ;艾蒿,最初是一種野外採集植物,可防止留作種子的穀物遭受蟲害,但也是一種調味的香草;甜瓜;大蔥(Allium) ;紫蘇屬(一種油料種子,其葉是一種很好的調味用料) ;芝麻(新出現物)以及榆樹。榆樹(Ulmus spp.)在《汜勝之書》中未當作食物提及,但我們從《四民月令》中得悉它是食物。其種子被食用,其葉子也幾乎可以肯定被食用,葉子還做成調味品,大概發酵得極像豆腐(日本豆面醬)。該樹無疑常被種植,跟在晚近的諸世紀中一樣。種子於二月採集,在當時和/或在五月做成𨡭䤅。這看上去很奇怪,因為普通的榔榆(Ulmus parvifolia)在秋天結果。榆樹嫩葉是精美的食物,其種子可以吃,但又硬又干。
故玄酒在室,醴、醆在戶,粢醍在堂,澄酒在下。(第369-370頁)
9.任何含氮物看來都被細心地存作肥料。有關何種肥料最好在哪個階段用於哪種農作物的整門科學收錄在該書中。

與孔子別的門徒一樣,而且確實與同時代的中國大多數哲學家(特別是法家)一樣,孟子把農業當作基礎部門,而手工業、製造業及商業則排位較低。在這一點上,他被中國歷代的統治者和精英所仿效。這並不意味著農民享有崇高的聲譽;他們表面上受到尊重,實則受到輕視,這種交加的痛苦是農夫在很多文化中的共同命運。但由於儒家的教義,國家還是給予農業以最優先的考慮。
《詩經》中並未當作食物性植物而確切提到、但以後常用、周朝幾乎肯定食用的蔬菜:
汜勝之曰,「種大豆,率人五畝,此田之本也。」(石聲漢,1974年。)在我們的觀念中,五口之家的農戶耕作百畝土地,這意味著有1/4的土地用於種豆。他提到了種大豆安全可靠,哪怕是在穀物歉收的年份里也是如此(只有在雨水充足或有點兒水利灌溉的地區是正確的)。豆葉是一種流行的菜蔬,因此汜勝之並未忘記提醒讀者留下足夠的葉子,以確保豆的豐收。
鑄鐵好像在東周后不久就問世了;鍛鐵則出現得稍晚〔巴納德和佐滕保(音譯) ,1975年〕。鐵促進了農耕革命,這場革命雖類似於所有真正的革命,卻是緩慢漸進的過程。早在周亡以前,鐵已被廣泛應用,雖說很少用在農具上。這一新技術具有決定性的影響。一方面,高級農具的產生賦予了生產力的新變化,中國的人口得以增加。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過控制鐵的交易以及利用真正的致命武器來裝備大批軍隊以更徹底地控制民眾(青銅太貴,不適合廣泛應用,且又太脆,不適宜製造工具和武器,所以較早的軍隊是用相當原始的材料作戰的)。
蔬菜
不違農時,谷不可勝食也;數罟不入洿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林木不可勝用也;谷與魚鱉不可勝食,林木不可勝用,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養生喪死無憾,王道之始也。
其他蠻族也有吃生食或不食五穀者。我們不需去相信這裏的人種志。重要的是考慮到了環境對文化的影響,而且飲食方式中的差異也得到了確認。禮儀的進化也包括在《禮記》中:
《詩經》的佚名作者是優秀的生態學家,他們注意到了黃蜂捉毛蟲喂幼蜂、露水濃重與香蒿長勢相關這類情況(《詩經》第173首;我以為這是能吸吮露水的品種之一,同那些在加利福尼亞南部的品種一樣)。他們也是最傑出的詩人。《詩經》中壯觀而豐富的生態學藻飾華麗而誇張。在《詩經》中有已知最早的四重讀音節的四行詩範例,頭兩行描寫一些生物現象(通常是植物的) ,次兩行則用詩人強烈的情感關切——通常是浪漫的並每每是性|愛的——與之對應。葛蘭言(1930年、1932年)令人信服地論證了這種形式源於已到婚齡之年輕人的節日:姑娘們用四行詩揶揄小夥子,小夥子們則以他們自己的詩回應。這種風俗——連四行詩一起——在現在的華南及東南亞繼續存在。它也殘存在邊遠及保守的客家人中,他們的「山歌」全都是這種風格。它也存在於越南人中間,而在馬來人中間,現在則以一種被宗教上極端拘謹的伊斯蘭教修改過的形式——「盤頭詩」的形式存在。
芹(Oenanthe javanica)。也可能是Cryptotaenia annadensis。
8.《氾勝之書》提供了格外詳細和精確的施肥、澆水、移植等的節令。
椒(Zanthoxylum piperitum,同為Z.simulans的植物及其他)。《詩經》里提到的主要香料,顯然極廣泛地用於為食物添加香料和薰香居室等等。其果實看上去像黑胡椒子,但該植物與黑胡椒和辣椒並無親本關係。在《詩經》中主要出現在隱喻的情節里:小果實成雙成對地長在短梗莖上,整個看上去像是微型的男性生殖器;因而它在《詩經》及其他中國早期詩歌里是男性器官的標準比喻。〔「spicy」(香料)的雙重含義可能為全世界共知。〕
𦯆(Brasenia schreberi)。周朝文獻把它當做食物頻繁提及,特別是在有關著名美味蒓菜羹的前後文中。
孟春行夏令,則風雨不時,草木蚤落,國時有恐;行秋令,則其民大疫,猋風暴雨總至,藜、莠、蓬、蒿並興;行冬令,則水潦為敗,雪霜大摯,首種不久。(第257頁)
在長詩中,又包括了出身神話的頌詩。其中一首敘述了周朝世系的始祖后稷的傳說。他不僅「種之黃茂……維秬維秠,維穈維芑」(高本漢,1950年,第201頁) ,還「蓺之荏菽」。這表明到周朝中期時,大豆已很古老,包含在神話起源中;看來周初可能正是大豆傳入的最晚時限。這些長詩中有許多處把旱災說成是最糟的災禍。在《詩經》第265首里,這類「於乎哀哉」在一切時代的文獻中都能見到,高貴者的掠奪成性被比做旱災。
瓜(Cucumis melo,可能是var.conomon)。別的甜瓜這時還未被了解。
蒲(Acorus grread.99csw.comamineus)。可能包括香蒲(Typha latifolia)。
耕作似乎同較早時一樣集中在肥沃的窪地,但正擴大到所有的聚居地。《詩經》提及清除艾(艾蒿、苦艾、蒿子)、薊及別的雜草類植物的次數大大超過木本植物,所以大部分良田肯定被開墾出來了;農民通常寧可改造舊有的休耕地,也不願開拓處|女地。也有可能擴大到了乾旱的高地,但在《詩經》中,這些土地卻總是與休耕地里的雜草相聯繫。《詩經》常將國(城市)與野(田地)、山與澤做對比。后兩個名詞通常譯成「mountains and marshes」,顯然有點像是指「荒蕪的高地和荒蕪的窪地」。德克·博德(1981年)指出,許多澤是乾的,而不是濕的。這種在所有土壤類型中最肥沃的土壤,在周朝中期大都仍是荒地,這表明人口對土地的壓力較小。各種各樣的野生動物仍在那裡生存,尤其是鹿(在休耕地里繁衍生長) ,但狩獵已成了富人的一項運動,而不是窮人的生存方式。根據《詩經》中幾首詩的評論,野生動物仍是農作物的主要危害動物。耕作區顯然人口眾多,而荒野地區則人煙稀少,但人口絕不像漢朝和漢以後那樣密集。
韭(Alium tuberosum)。被耿宣誤稱成另一種韭(A.odorum)。
菽(Glycine max)。


儒家對初期清教主義的回答見於《禮記》。這本內容浩繁的鴻篇巨著在秦朝發生的「焚書」事件中幾乎失傳。漢朝找到殘缺不全的原文,並儘可能完整地作了修復。我的非專業性印象是,漢朝的校訂者出色而忠實,因其極少「補綴」,並保留了一些分類,儘管很多評註如今都被視作原文的組成部分。除《詩經》以外,《周禮》和《禮記》也都透露了大量有關周朝盛宴和祭祀的情況。供品有:大量按遞減順序排列的雞、豬、狗、綿羊和公牛;魚,特別是上等的肥鯉魚;蔬菜,新鮮和腌泡的;穀物,具體指較優種類的粟;以及淡酒,也是較優的品級。狗在當時是受到極大偏愛的常見食物(目前,狗在華北已不再食用,僅在南方才偶爾食用)。
在秦漢時代,中國的農業成型了。此一時期最重要的是,自漢朝初期開始由帝國政府對全面的農業發展政策進行了明確規定。這一政策在中國歷史中始終奉行——經常只是一種虔誠的希冀,但間或也得到認真的貫徹。
《詩經》中提到的確定的或可能的食物性植物名單,根據耿宣的著作(1974年)改編如下:
葑(Brasica spp.)。耿宣聲稱,蕪菁B.rapa是已知的品種。這肯定有誤。白菜以其各種形式(或許還有別的品種)被食用。蘿蔔(Raphanus sati-vus)幾乎肯定被包括在一些附註中,儘管耿宣沒有提到。
漢文帝——大概是中國曾經有過的最盡責的統治者,屢下罪己詔——在公元前167年試圖廢除田租和產品稅。這項措施為時短暫,但文帝的繼任者景帝,于公元前155年將田稅從十五稅一減至三十稅一,這「可能是中國歷史上農人曾經繳納的最低稅率」(許倬雲,1980年,第16頁)。在這以後,租稅又慢慢上揚,而官方記錄並未道出全部實情,因為地方官吏勢必要吸取高於應得數額的東西。但根據封建社會的標準,漢朝的租稅始終格外低。即使在東漢時期,也徘徊在10%上下。
在孔子以後的兩個半世紀里,出現了許多別的哲學流派,提出了各種倫理學和邏輯學體系,它們全都力爭被統治者認可以及在政府和政治中得到應用。中國早期哲學歸根結蒂全是政治哲學:其目標是創造和維持一個管理有方的國家,而墨家學派的哲人像現代經濟學家那樣稱其為著民眾的最大福祉和最小危害。儒家學派的弟子們面臨著其老師未曾遇到的挑戰:他們不得不建立起一個完整體系,以免遭尖銳抨擊。在所謂的「百家」中,最難對付的競爭者是法家學派,它力主通過法律與發展農業的積極政策來實行強有力的統治。
蓍(Achilea sibirica和/或A.millefolium)。最初是藥用;這可能恰好導致了用作通靈植物。在以後的時代,它回復為一種葯。其苗偶被食用,儘管並不被認為非常可口。
木瓜(Chaenomeles japonica)。
一般說來,烹調方法類似於周朝,但重要的炒除外,炒很像是漢朝的又一項發明。雖然它在文獻材料或在其他地方未被直接提到,卻可以從人們特彆強調要又薄又勻地切開食物的說法以及出現在考古記錄中的鑊模型中推知。從考古學的意義上,漢朝中國人具有可貴的習俗,即製造死者可能在另一個世界里所需的各種東西的陶制模型:船、僕人、狗、豬圈、房屋,當然還有爐灶。大爐灶跟今日中國舊式農家使用的類似,具有適合於鍋之彎曲底部的大爐膛口和孔洞,其縮微模型常被出土;而陶俑中的僕人和廚師則表明了實際尺寸。大水壺和燉鍋在隨葬品中占多數,後者像現代咖喱瓶那樣被牢固地撐起,而鑊也很突出。據我所知,這些鑊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此種類型的鍋。鑊(這個名字是鍋的粵語發音)是一種專門的用具,極適合於炒,因此就不合於任何其他用途。所以,基於漢朝爐灶形制的鑊模型的出現,乃是中國發展了最獨特烹調方式的充分證據。
3.不僅稻子得到灌溉,稻田得到平整,且每年間還通過變動水道來改變水流,使水春天溫暖、夏天不熱。
穀物的另一大用途是釀酒。除了酒以外,還有一種白色物質——醴,從其中濾出的顯然是未經處理的新鮮發酵麥芽漿液,就像當代東南亞的tapai或tapeh。它可以在客人等候時現釀,如果他不介意等一會兒的話。酒的製作更複雜,在社交上也更重要。藥草常被加入,大概是防其變酸,而且除了提味以外,還使它具有藥用價值(蛇麻草用於西方啤酒中,使它不會變混和發酸;只是到後來人們才學會了喜歡其味道。大概這類次序在中國是相同的)。遵循著周朝習俗,摻有藥草的黑粟酒在漢朝是精選的飲料。除去穀物類食品和這種酒之外,最普通的菜肴仍然是羹(stew) ,正如墓葬發掘物證實的一樣。烤肉也得到了充分的證實:所有種類的獵物都已被吃光,寄望于外來的獵物。一位權貴飼養兔子,並處死了偷獵者(瞿同祖,1972年)。過於講究排場的人們,被控連其奴隸也都給予酒肉(泛指漢朝的精美食物) ,而不是清湯與豆葉(窮人的食物;瞿同祖,1972年)。與此相反的是,為了特定的慶典,政府卻贈予豪門以牛和酒。



粟當然是食用與釀酒的首選穀物;這一點在原始資料和考古發掘中都被充分證實了。其次是稻。在漢朝的大部分時間里,小麥被明確認定為低檔,豆與大麥甚至被認為更低檔。用小麥和豆做的飯類似於在周朝用素凈蔬菜做的飯,即文學比喻中的粗茶淡飯。
粟和粱(Setaria italica)。
精英地位的確立與上升,也使美食需求有所增加,而這種美食的要求起初只是藉助于禮儀——特別是強調社會差別的禮儀才顯得正當。公眾對社會秩序的確認,使簡樸的觀念消失了,中國人絕不會再認真地抱有這種見解——當權者不應享受勝利的果實。
棗和棘(Ziziphus jujuba和Z.spinosa)。華北最普通和流傳最廣的果實,為廢棄的田野與其他高低不平、開闊乾旱、難以成活的自然環境區中最常見的木本植物。從新石器時代至今格外流行,與別的果實一起在《詩經》里被提到。
社會進化的唯物主義理論存在於《禮記》大部分內容中:
公元前221年,秦朝征服了全中國。從農業和食物的觀點來看,秦統一中國后的重要舉措是貫徹法家理念,將農業與食物生產置於優先地位,並視為增強國力的關鍵。因而公元前213年的大焚書中,明確赦免的類目便惟有農業與醫學(任何熟悉審查制度的人都能猜到後果:那些書在漢以前的文獻中保存極差)。
及其死也,升屋而號,告曰:「皋某復!」然後飯腥而苴孰。(第368-369頁)
芄蘭(Metaplexis stauntoni)。
葵(Malva verticillata)。顯然是周朝的一種主要食物;李蕙林(1969年)認為這是中國古代最重要的蔬菜。白菜應已成為其強大的對手;與李蕙林的斷言相反,烹調白菜不必用油;現在通常是煮或蒸著吃。
孟子對食物的興趣在其著作中不斷反映出來。他最有名的說法也許是:「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劉殿爵,1970年,第166頁。)在同一節里他又說道:「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嘑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他接著又說道,他將多麼堅定地拒絕接受不辨禮儀的高官厚祿。
后聖有作,然後脩火之利,……以炮以燔,以享為炙,以為醴酪;……以養生送死,以事鬼神上帝。
由此,這五個階段便與能想像得出的其他萬物連在一起:五色、五味、五氣、五大身體器官、五小身體器官、read.99csw.com軀幹的五翼,以及可以牽強湊成類似數目的其他萬物。例如,五味是酸、苦、甘、辛(或辣,就像辣椒)和咸;五氣是膻、腥、香、臊和臭。波克特詳細解釋了這一體系如何用來觀察與時節相關的疾病(下面將進一步論述)。

國家還幫助傳播農業知識,贊助為農人所編的農書,並指示官吏宣傳有用的知識。前漢(公元前206年—公元8年)時期,搜粟都慰趙過,將推廣集約耕作技術作為其職責的一部分(斯旺,1950年,第184-185頁) ;汜勝之和其他作者在出版農書時得到了國家的資助(石聲漢,1974年)。有些人被重新安置在新開發的土地上,但據許倬雲證實,這更多是戰略性而非經濟性的;人們被安置於農業上毫無希望、防禦上卻很重要的西北地區,而不是富庶、多產、居民稀疏的南方。
中心地區供養著非常稠密的人口;許倬雲推測其密度(考慮到各種諸侯領地)高達每平方公里207人,儘管相形之下,帝國的大部分地方實際上沒有人口。這些地區在墾田方面有相當大的壓力(1980年,第17-20頁)。大約五口人的普通人家耕田近70漢畝(1漢畝約合1/9英畝)。家庭充當生產和消費單位,並時常試圖自給自足:比較富裕的家庭有一條規矩,家庭成員不應吃或穿他們不生產的東西(瞿同祖,1972年,第286-287頁)。
在漢朝和整個中國歷史中,藥物與食物間的界限模糊,以致根本就不存在界限。許多東西是純粹的藥物,但如果人們逐漸喜歡它們,藥物往往也會變成食物;很多食物一旦人們停止品嘗,就變成了純粹的藥物;因此所有的食物都被認為具有藥用價值,無論有益還是有損,總是對健康有重大影響。《神農本草經》將藥物分成三品(與儒家體系的天、人、地及人世間的君、臣、佐使相一致,這並非盲目的分類,以本身質地而言,它們確實是很好的品種。在上品中有滋補強身之葯,如人蔘、化石骨頭及車前草子之類。現在人們認為它們具有滋補、輕微刺|激或營養的價值。中品由既有特定價值、又有一般營養和/或醫療效果的藥物組成。下品則據稱只有治療專門病症的價值(雖有一些重要的例外,漢朝醫學卻是在治療多種特別的癥狀,而不是試圖推斷隱藏於其背後的「疾病」)。現代人也許會將麥芽列入上品,鈣列入中品,青霉素列入下品。我們所擁有的《神農本草經》(只是由於《汜勝之書》這類晚出的著作引用才得以部分保存下來)論述了大約365種葯。偏愛植物的成見在此書中有所顯露: 246種是植物藥品,67種是動物藥品(包括1種人的產品) ,42種是礦物藥品。若依現代標準,這些藥物中有不少都並不具備所據說的那些價值。少數葯則有價值。但它們無論如何也不會有很大的害處,因為《神農本草經》的作者們有良好的辨識力,只把最溫和最安全的藥物列入上品。
中國在食物生產上的成功,以及由此而作為一個帝國的許多成功之處,都歸功於下述因素:政府在一個人口增長及商業化的環境中的積極作用,尤其是信息傳播;小自耕農的重要地位;美食需求;以及詳盡的營養學知識在醫學中的顯要地位。

枸(Hovenia dulcis)。因其果串而被栽培,其梗莖而非果實被食用;味道像非常好吃的無核葡萄乾。
其他挑戰者包括神秘主義,它在早期中國的條件下融入富於哲理的道教,它對食物的看法頗像禁欲主義。精美的食物和獨到的技術在《道德經》(作者不詳)和《莊子》(莊周作于公元前3或4世紀;很多內容是後人加上去的)中受到譴責(翟理斯,1926年;葛瑞漢,1981年;魏禮,1939年、1958年)。周朝文獻相當部分已佚;有些作為以後的增添部分殘存在《莊子》中,有些則殘存在編纂于漢朝的《列子》中(葛瑞漢,1960年)。同時,墨翟主張兼愛,楊朱卻主張為我;墨翟傾向於極端節制食慾,楊朱則傾向於及時行樂。周朝科學包含了醫學和營養成分;這一點以及它的民間表徵,將對中國的食物產生深遠影響——我相信,這種影響的程度跟信仰體系向來對某種文化的飲食習慣所起的作用一樣深刻。不過這對儒家體系並沒有直接的威脅;相反它們倒是互補的。
或許漢朝政策中最重要的方面是它的公共工程。就農業而言,就是指治水,國家早已參与這一事務。在漢朝以前,偉大的岷江水利灌溉系統就已在李冰父子的指導下建成;這一不朽的工程至今仍在使用。然而,開溝排水和改道分流一旦由遠遜於李氏的人物來進行,便逐漸導致河床淤積堵塞,隨後必然發生溝渠坍塌和洪水泛濫。與以往相比,雨量的自然漲落就容易釀成更大規模的災害:據許倬雲統計,在漢朝(包括「新」朝)期間,有43次大旱災和68次大洪澇(第80頁)。但正如許氏所說,它們簡直不是「天災」,而跟這一時期的戰爭與陰謀一樣,肯定是人禍,是當人們尚不能輕易控制這類工程時必然要為公共事業之收益所付出的代價。這些教訓即使今天也還沒有被完全吸取:現代中國與包括美國在內的其他大多數國家一樣,分擔著因奢望過度和計劃不周的公共治水工程所帶來的此種災難。
《四民月令》在汜勝之的名錄上加入了其他農作物:芥菜葉(或白菜)、葵(Malva spp.)、韮、大蔥和小蔥、蓼(類似水芹的水生蔬菜)、一種被許倬雲(1980年,第217頁)錯譯成「百里香」的無法辨認的香草,以及別的農作物。除了高粱和玉米是由近代傳入並有取代粟的趨勢以外,這些農作物多多少少正是近代華北的那些農作物。稻在南部和中部都很重要,就和現在一樣。
豐年的生產率似乎很高,但不可能對數字做出解釋,因為數字的可靠性及漢朝計量單位的確切度量均不能確定(許倬雲,1980年;斯旺,1950年)。典型的情況是: 70畝田宅養活五口之家。但漢畝比現代的畝(約合1/6英畝)要小。畝的大小於公元前87年從100步改為240步,因此70畝之數應屬於240步的較大田畝單位。仍在討論中的步幅有兩跨寬,標準化為6尺,每尺約合9英寸。這種畝長240步寬1步,約合1/9英畝(斯旺,1950年)。
10.哪種土壤最適宜哪種農作物的知識幾乎同今天一樣廣博。

李(Prumus salicina)。這是中國的土生品種,不同於歐洲的品種,《詩經》常提到。
漢朝深具意義的一個舉措是恢復了親耕和親桑的儀式。公元前178年,謹慎的文帝幾乎剛登基就恢復了這些儀式(在呂后及其家族敗落以後,他在快樂的鄉間突然從徒有其名的王侯被擁立為皇帝,因此他從未忘記自己較卑微的出身)。恢復儀式的詔書曰:「農,天下之本,其開籍田,朕親率耕,以給宗廟粢盛。」(伯頓·沃森,1967年,第352頁)與《禮記》所講的一樣,文帝主持儀式的確切理由,乃是為了顯示政府何其認真地對待農業(德效騫,1938-1955年,第281-283頁)。親桑同樣由皇后率領。
6.在不易排水而易保濕的地區,實施了壟耕法,這是今日中國使用的集約方式之前身。
萍(Marsilea quadrifolia)。
僅僅在「始皇帝」下葬後幾年,秦朝就崩潰了。公元前206年,劉邦佔領了首都——具有戰略地位的長安城(現在的西安) ,並宣布建立漢朝。受益於秦始皇的教訓以及他本人天生的謹慎,劉邦建立了一個使漢朝得以延續400年的框架,漢朝比中國任何其他王朝都持續得更久,儘管其統治曾被一次成功的政變和朝廷失控或名存實亡的幾個時期所打斷。就像秦朝給了西方以「支那」(China)一樣,漢朝也給了所有中國人以「漢人」的認同感。「漢人」在中國還用以區分漢族與少數民族。許倬雲(1978年、1980年)、克羅韋爾(1979年)和其他作者(小E.N.安德森,1987年;白馥蘭,1980年、1984年;陳啟雲,1984年;魯惟一,1968年;米歇爾·皮雷佐利-T'塞斯蒂文斯,1982年)描述了漢朝農業的沿革;食物則由余英時(1967年、1977年)和王仲殊(1982年)做了論述。但最好的記述見於漢朝歷史學家自己的著述中:司馬遷(伯頓·沃森,1967年;司馬遷,1974年)和班氏一家(德效騫,1938-1955年;斯旺,1950年;伯頓·沃森,1974 b)。他們不愧為偉大的作家和卓越的客觀觀察家,因為他們實際上為中國創造了系統的闡述性史學,又卷進過當時的政治。
荇菜(Nymphoides peltatum)。
蓷(Leonurus sibiricus)。一種非常普通的路邊草,用做一種葯,且至今還被視為能治百病。
很多植物在《詩經》里成對出現,以平行的兩行對仗,並在一行中並列:竹與松、葛與藤、小麥與大麥(這一點意義重大,因為它們是冬季栽培的外傳穀物)、粟與稻(夏季栽培的本地穀物)、棗與梅(兩者都是長在高地的多刺果樹——它們又各自與桑配對)、野兔與雉等。別的物質和非食物性植物也配成一對,如金屬與玉、白楊與柳樹。櫟樹、松樹、栗樹這類樹木常與山區連在一起被九-九-藏-書提及。《詩經》最常提起的是艾。很多不同的品種都被命名;顯然艾這個物種除了富於詩意以外,在生態學上也很突出,這種印象經由對中國新石器時代及早期王朝的花粉研究而被證實(何炳棣,1975年;段義夫,1969年)。
中國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東方曰夷,被發文身,有不火食者矣。(第228-229頁)

11.鐵農具普遍、多樣和複雜,提高了生產率。
荷(Nelumbo nucifera)。
4.一種細緻有效的蓄水方式用於北方旱地:土壤在夏季被反覆弄碎,形成一層蓄水的覆蓋土。冬天,雪被壓實以免被風颳走。氾勝之指出這種做法也凍死了能在冬天倖存的昆蟲卵。
葍(Phytolacca acinosavar. esculenta)。
《詩經》至少提到了44種確定的或可能的食物性植物;相形之下,《聖經》只指出了29種。《詩經》提到了幾種魚,還提到了所有通常馴養的動物及野生的可獵動物。同今天一樣,對魚的鑒賞能力使人們偏愛某些來源的魚;周洪祥(音譯) (人物集注)挑出了《詩經》第138首,在這首詩里,特殊河流中的魴魚(通常譯成「bream」)和鯉魚受到偏愛。
最後,中醫已具現代形式。中醫從巫術和咒法中脫胎,形成了一種理性、科學併合乎邏輯的體系,而營養在此體系中明顯備受重視。
松(Pinus spp.)。作為一種林木被提到;其堅果可能被食用。
國君春天不圍澤,大夫不掩群,士不取麛卵。歲凶,年穀不登,君膳不祭肺,馬不食谷,馳道不除,祭事不縣;大夫不食粱。(理雅各,1967年,第1卷第106頁。)
桑(Morus alba)。主要用來養蠶,但其果實顯然也被食用。
商末周初年間,農業技術或生產都沒有令人信服的證據顯出其差別。新石器時代的技術繼續存在;農民的工具差不多都是用石頭、骨頭和木頭製作,農作物也由較早時的粟及粗雜菜蔬組成。社會組織顯然仍是頗不發達的封建制。張光直(1977 a)指出,這一時期社會體系的複雜化和財富的增加,並不是由大量的技術進步所帶來:財富是由犧牲窮人的利益而積累起來的。
黍和稷(Panicum miliaceum)。
世界上的首次人口普查(公元2年)統計到了6000萬中國人。到280年,人口已減少到1600萬左右(畢漢斯,1974年)。主要城市在其實力達到頂點時可能各有100萬人口(算上近郊及郊區村莊)。在這個城市化和城市增長的時代,城市的規劃既仔細又詳盡。然而在動亂時期,城市卻是突出的目標,各種形式的爭鬥和圍攻實際上還是減少了城市人口。農業越發精耕細作,以養活日益增加的城市居民。為了勸課農桑,租稅保持在低線,但即使納稅較低,對於依靠小塊土地為生的農民來說仍很艱辛。此外,土地佔有在縮小:中國人始終傾向於分割遺產,因此當人口增長時,土地佔有就必然減少。於是,大家族甚至小地主便常能以犧牲小農的代價來增加自己的土地。現代學者強調地主所有制的較低稅收和較輕負擔,以及農民經濟的高額收益和相對穩定,可「較」這個字卻掩蓋了很多東西。中國漢朝的農民面臨著從土地中榨出更高生產率的問題。租賦的徵收常常以物代錢,而在遠離城市的地方,實物性部分大概支配了農耕;鄉村的農民首先感覺到了增加食物性作物生產的壓力。但城邊的農民也需要現金。食物買賣在此一時期的經濟中占重要地位。

秦漢時代

天子不合圍,諸侯不掩群。(第220-221頁)
根據文化遺產和別的文獻,我們可以填齊漢朝這張主要食物單(余英時,1977年;王仲殊,1982年) :馬、綿羊、鹿和別的野生獵物、鴨、鵝、雉、鴿(可能全養在籠子里)、野鳥、雉鳩和龜、包括普通鯉魚(放養在池塘里)在內的各種鯉科魚、許多野魚、蓮(根莖和葉子)、龍眼和荔枝(新的和舶來的南方物品)、肉桂、花椒(Zanthoxylum spp.,也被叫做秦椒、川椒和椒)、木蘭芽、芍藥屬植物(用作調味品)、藺苗、高良姜、黃花菜、南部楊梅(在有些參考書中誤稱為「草莓」,漢語中的詞彙是相似的)、純正的橘、葡萄、栗子、菱(Trapa bicornis)、竹筍、甘蔗、蜂蜜,以及種類齊全的野生香草,包括藜、苦苣菜(Sonchus)和一種野薑。原文中的「小豆」作為赤豆出現在考古記錄上,或作紅豆(Vigna angu-laris)出現在馬王堆墓葬中。別的Vigna種也極有可能被食用。

鑊及炒的存在,意味著需要大規模地煉油。新的碾磨技術無疑運用到了新的芝麻和蘇籽上,故而植物油傳入了中國。
諼和諼草(Hemerocallis flava)。現稱黃花菜,是來源不明、遺傳複雜的栽培品種,可能到周朝已開發。
稻(Oryza sativa)。
纖維作物是絲、麻和葛〔耿宣(音譯) ,1974年;李蕙林,1974年〕。主食無疑是粟。到這時,Setaria和Panicum的很多品種已被栽培。有些是「粘性的」。有幾種(特別是一些粘性品種)尤其適於釀酒。另一些粟種可能也已種植。大麥和小麥無足輕重;但稻卻非常重要——鑒於周朝本土氣候乾旱,這令人稱奇。各種豆也被視為主食。廣大範圍內的蔬菜、水果及其他植物性食物被利用;很多可能是採集的野生植物。
這一政策在中國導致了一場真正的「綠色革命」,在世界範圍內也屬首次。從周朝晚期到漢朝中期,產量和技術獲得了實質性的進展。該政策的主要特點是: (1)相對適中的田租; (2)維護自立的小農階級(要麼是自耕農,要麼是相對有保障的佃戶) ; (3)擴大農業並由政府編纂農書及農業百科全書;(4)公共工程,包括灌溉系統及一向正規的糧倉; (5)救荒; (6)除關注食物外,還關心藥物和藥草。政府為了這些目標所採取的行動,常受到大地主和軍事征伐這類緊迫問題的阻撓或限制,而耗費了時間及資金。不過,漢朝畢竟農業繁榮,人口增加,而且編纂了中國的農業與醫學知識。這出現在城市化和市場發展的背景下;靠近城市的農民和地主逐漸強烈地以市場為導向,並融入成長中的貨幣經濟。從漢朝至今中國農業所形成的獨特發展方向,凡此種種均至關緊要。
穀物
蒼耳(Xanthium strumarium)。嫩芽在今日廣泛食用,在周朝無疑也吃它。
到了漢朝晚期,情況已大為改觀。腌泡和鹽漬是周朝食品工藝中的關鍵技術。在周朝晚期的某個時候,抑或遲至漢朝初年,大豆發酵工藝已臻完善。此後的漢朝書籍把大量篇幅用在豆豉(或豉)上,即現代廣東烹調中的tausi(鹽漬的大豆)。醬,這種發酵的調味品,除了用榆樹產品和肉來製作外,也用豆來製作。《四民月令》中論述的「醘」是用碎肉做的,發酵后很像現代的辣醬或蒜味咸臘腸。就這些產品來講,食物先是鹽漬,后才使之發酵。
麻(Cannabis sativa)。主要也是一種纖維植物,但種子被食用。它作為一種藥物的用途未在《詩經》里提及,但到漢朝(也可能在周朝)已被知曉,在中國它從來不太被重視。
1.複種(冬麥或大麥,隨後是粟或另一種夏季作物)很常見,儘管並未推廣。

漢朝還以其醫書聞名於世。《淮南子》把醫學與玄學混到了一起(魯惟一,1979年、1982年)。淳于意在西漢初年寫了一部醫書。張仲景因其《傷寒論》而聞名(論述發燒症;張仲景,1981年) ,華佗則以外科見長。《神農本草經》和《黃帝內經》問世了(維思,1966年)。兩者似乎在公元一、二世紀都已演變成了公認的甚至最後的形式,而且顯然都包含了被篩選過的既有知識,並與較新的資料相結合。兩者都是為高級的醫學讀者而寫,並都冠以神話中的皇帝之名。
榛(Corylus heterophylla)。
規定的月令活動包括破壞性活動的禁忌。孟春之月,「毋覆巢,毋殺孩蟲、胎、夭、飛鳥,毋麛,毋卵。」(第256頁。)不遵守這些禁忌以及別的時令性勸誡,不僅會危害獵物,而且還破壞了宇宙的和諧與秩序:
汜勝之提到的農作物包括了最重要的九大宗:小麥、大麥、粟、糯粟、穗狀粟、大豆、稻、麻和小豆(Vigna spp.;其栽培技術不同於大豆)。中國宇宙論中的傳統五行說和《汜勝之書》無關。漢朝農作物的五大宗是粟(兩個種,要不然是粘性的及非粘性的)、小麥(被理解為包括大麥)、豆和稻(或麻,在乾旱的北方)。麻是適於做食物和油的重要種子作物。另一本農書是崔石漢(Ts'ui Shih)的《四民月令》,論述了類似的問題(許倬雲,1980年,第215-218頁)。
汜勝之寫于公元前1世紀的農書(許倬雲,1980年,第280-294頁;石聲漢,1959年) ,散佚於後世農業著九_九_藏_書作所引用的大量片斷中。《汜勝之書》記述的某些極詳盡的過程,表明了漢朝農業是何等精耕細作:
瓠(Legenaria siceraria)。正像其名稱所示,這主要是一種經濟植物,但嫩果食用廣泛。
在以後的1,000年裡,中國農業的成功差不多全都歸因於農民的高超技術和知識。而這類高超的技藝則要大大歸功於公開的知識傳播,它是由政府的推廣(如《汜勝之書》)和家庭的努力(如《四民月令》)等來實現的。別的古代帝國在遇到人口壓力和城市地區商業性農業之挑戰時,都沒有這種創造性。許倬雲(1980年)強調中國需要對人口壓力的上升做出反應;與之相反,趙岡(1986年)則把漢朝視為人口稀少時期,因此發明了節省勞力的方法,以更好地利用相當有限的勞力。我認為實際情況是,秦漢初期為人煙稀少時期,但人口的增長(尤其是在城市周圍地帶)到漢朝中期便漸漸產生了意義重大的影響。在博塞拉普的動力論中,要加上養活龐大軍隊和朝廷的需要。地主也想獲得比僅夠維持生存更多的穀物。對食物的需求極大增長,而人口也與之一起增加。播種機、馬套具、水車和鐵工具均有所普及,遂使勞動更有效率,但政府似乎對汜勝之推廣的勞力集約、土地節省方法更感興趣。從節省勞力的「機械」發明到節省土地的「生物」發明,這一決定性轉變進展順利。
土地在漢朝常被收回重新分配。這通常不包括政府對貴族的剝奪:皇帝們甚至間或從其心愛的苑囿中拿出土地來再分配。許倬雲指出,在東漢,只有部分開發中的土地給了開拓者,並且在公元109年以後就沒有過新的土地轉讓,而到那時最大和最好的土地已被轉歸私人莊園了(第33頁)。
櫟(Quercus spp.)。也是一種林木,其種子被食用。
人們討論了飲食中的地區差異(維思,1966年,第147-148頁)。《黃帝內經》記述了怎樣做湯,並提供了大量其他營養學知識。它把攝取鹽與循環系統的疾病連在一起,這是中醫思想的一個基準點,而且當然是十分正確的:鹽能升高血壓,並依次造成中風以及其他較有可能的循環系統病變。在《黃帝內經》中的其他飲食箴言也可能具有某些價值,儘管過度的系統化已侵入進來,而且經驗主義的準確率只要與這種系統化有所抵觸,就會代之以簡化和排序。

凡居民材,必因天地寒煖燥濕。廣谷大川異制,民生其間者異俗,剛柔、輕重、遲速異齊,五味異和……
行文顯露的一個主題是資源保護:與孔子一樣,孟子是一位自然資源保護論者,但他更講究系統。他對人性的著名直喻是牛山:「牛山之木嘗美矣,但后因斧斤伐之,牛羊又從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相似地,「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猶斧斤之於木也」。照孟子看來,保護資源合乎理想,但不應走得太遠,而農業現代化也不應走得太遠。他嚴厲批評將其麋鹿者視為兇犯的國君(劉殿爵,1970年,第61-62頁) ,以及那些庖有肥肉、廄有肥馬、民有飢色、野有餓莩的國君(劉殿爵,1970年,第124頁) ,這是對誤入歧途的法家與儒家信徒的抨擊。國君擁有苑囿是很正常的,但百姓應該可以去那裡搞到一些木柴和獵物。至於食物,孟子指出,「聖人治天下,使有菽粟如水火。菽粟如水火,而民焉有不仁者乎?」(劉殿爵,1970年,第187頁)。孟子不單是在說人們豐衣足食便會舉止得體,其主要論點是,他們有了賢明統治者的楷模才會如此。在儒家的治國術中,再沒有比統治者為其臣民制定應遵守的準則更重要的理念了。
葛(Pueraria lobata)。在較老的文學作品中譯成「dolichos」。真正的扁豆屬這時可能已存在於華南,但有一個不同的中國名字。耿宣將葛列為纖維植物,但他指出其芽、葉和塊根都可以吃,因此無疑也是一種食物。普通百姓以葛的纖維織布做衣。葛履在《詩經》中有質地優良之意。
意味深長的是,所有學派都討論了農業、食物和食物政策。農業被認為是國家及其臣民最重要的工作。飢荒與戰爭意味著食物是所有學派的關注焦點。然而比這更重要的是,能夠知味乃屬生活的一部分,即便對農民而言也是如此:《詩經》拿節日的淡酒、上等的穀物和肉與平常吃的粗糧進行了對比。精英當然總是食不厭精。在西方,清教傳統極大地妨礙了食物享受以及其他肉體快樂。不清楚這種意識形態為什麼沒有控制中國,既然道家和墨家都在提倡節儉。
《禮記》中記述了祭祀儀式,包括使用和供奉的食物(理雅各,1967年,第459-464頁差不多列出了周朝享用的所有食物,但那幅表中把一個品種的粟誤譯成了「玉米」)。按規定,農業與資源保護活動由統治者安排和監督。校訂《禮記》章節段落的戰國與漢朝哲學家們,在處理禮儀時頂著道家、墨家、法家與其他學派的壓力,以實用和逼真的名詞來為其行為慣例辯解。他們第一個最重要的辯解就是資源保護,對此我們已在孔子和孟子的著述中有所了解。禮儀和食物的其他用途旨在保障食物供給並規定其分配,這特別適用於野生動物和魚,它們在周朝正迅速減少,而人口卻在增加。統治者及士大夫被告誡要小心對待食物供給。
漢武帝在長達53年的統治中(公元前147年—前87年) ,拓展了帝國疆域並擴大了對外聯繫。他的著名使節張騫從中亞帶回了各種有用的植物。究竟是哪些植物,記載不一,最常提及的是葡萄和紫花苜蓿。張騫並沒有引進後來歸於他名下的大部分植物,其中有幾種先前就傳入了(例如小麥) ,也有許多是後來引進的(從胡蘿蔔到菠蘿;羅佛,1919年)。但無疑該時代對科學、醫學及農學思想的傳播是決定性的:絲綢之路前所未有地繁榮興盛起來了。
《禮記》接著記述了其他祭祀儀式的起源(有時在起源與現行儀式之間的關係上模稜兩可;這很可能是由於原文訛誤及翻譯拙劣,而不是由於原作不夠明晰)。不過要注意,對於社會進化的描述顯然純屬設想,而非如某些天真學者認為的那樣,是古代的真實反映。
竹(Bambusa spp.及其旁屬)。竹筍在《詩經》中被當成普通的風味食品提及。

周朝

漢初的食物與周朝的食物相仿。豆要煮。煮熟的大豆無論如何也引不起食慾;它們使腸胃大量脹氣,因此幾乎所有的食用者均不愛吃(儘管一些專吃健康食品者可能會不同意)。煮過的「小豆」(漢朝時的赤豆)味道可口,卻是小宗作物。穀物煮成粥或放在鍋上蒸。就這些用途而言,粟比小麥高級:可做成可口而易消化的粥,或蓬鬆柔軟的蒸團,而小麥卻仍舊是又硬又費嚼。粟的味道類似於堅果,它與煮過的整粒小麥所含的微苦相比幾乎發甜。
桃(Prunus persica)。原產於中國;其他本地的品種大概也被食用。
周朝後半期的開創性作用在倫理學及政治哲學領域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記。至少就中國的未來而言,最重要的是儒家學派。孔夫子(拉丁文為Con-fucius,「子」的意思是「先生」)生活於前551—前479年,其身世仍有點模糊不清。我們對他的了解主要是根據《論語》這樣一本有關其逸事與語錄的簡短文集,而非依據其任何一本前後連貫的著作。未經證實的傳說稱,他編纂了《書經》(我們所掌握的全部大量和豐富的神話傳說)、《易經》《詩經》、《禮記》,以及其故邦魯國的編年史《春秋》。《詩經》包括了300多首在周朝口頭流傳的詩歌,其中數百次地提到了食物類目,因此相當完整地描繪了該時代的農業圖景。這些詩歌似乎是農民創作的,但在不少情況下又被宮廷詩人加工過,有些詩歌可能是模仿民間形式的宮廷作品。它們大體上反映了公元前6世紀及更早時期的社會。
漢朝農莊往往極小,由直系大家庭經營,一如中國歷史上的慣例。向一、二戶或幾戶佃農出租土地的小地主十分常見。但少數大地主卻佔有了大部分土地,並以擁有大量佃農、田客及奴婢為榮。漢朝官府擁有大約10萬名奴婢,而一個非常富裕的個人也可能擁有幾千名奴婢。奴婢主要是戰俘或罪犯及其後代,他們在社會上或農業中均無足輕重(趙岡,1986年)。詩人王襃(或王子淵,公元前1世紀)寫了一首打油詩,假借一種奴婢約規的形式來「叱責」一名反抗其主人(王襃的東道主)的奴隸(王襃實際上機智地批評了自己的東道主使用奴婢太狠)。該詩列舉了王襃能想像出的一個人要做的每一種體力活,因此這份目錄是有關漢朝田莊管理的寶貴材料(許倬雲,1980年,第231-234頁載有這首詩的譯文)。
芣苢(Plantago major var.asiatica)。另一種主要的藥用植物,近代少量食用,可能周朝亦然。
宗教繼續通過祭祀和禮儀性宴會來影響食物。人們甚至盜取食物來履行禮儀義務。到公元前40年代,給先皇的祭品每年要花費24,455錢,並需要一個有57,544人的機構,他們中不少人是準備食物的。自那以後,風雨飄搖的朝廷則拚命地簡化祭祀(瞿同祖,1972年)。
栗(Castanea mollissima)。曾在4首詩中與別的林木或堅果樹一起提及,從上下文可以看出它是一種重要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