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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之宗 明道之要」 三

「學術之宗 明道之要」

原刊武漢大學《圖書情報知識》2005年第3期
探得學術之源也就易於判明簿錄之體,因為學有所本,類有相仍,百家學派既不可憑空產生,各種典籍也淵源有自。闡述了《漢志》溯學術之源后,我們再來論析它「明簿錄之體」這一層面。
總之,從目錄學的角度看,《漢志》為「治學之綱領,群書之要刪」,從學術史的角度看,《漢志》則為「學術之宗,明道之要」。它是一部最早由書籍編成的學術史綱,對它在學術史上的意義和地位無論怎樣高估都不會過分。
鄭樵在《校讎略》中說:「類例既分,學術自明,以其先後本末具在。觀圖譜者可以知圖譜之所始,觀名數者可以知名數之相承。讖緯之學盛于東都,音韻之書傳於江左,傳注起於漢、魏,義疏成於隋、唐,睹其書可以知其學之源流。」如果不明「傳注」「義疏」簿錄之體,自然就無從區分二者的「類例」,也無法辨別二者的源流,分其類例與明其簿錄必須相互補苴相輔而行。《漢志》明簿錄之體就正好體現在以類相從上。如《六藝略》中《春秋》類,首列「《春秋》,古經十二篇」,再列「《經》十一卷(原注:公羊、穀梁二家)」。當原經有古文和今文異本時,班固序次六藝通常先列古文經后列今文經,《尚書》類也同樣先列《尚書》古文本后列今文本,前面論及的《論語》類也同樣如此。假如經的古文本后出則按時間先後登錄,如《詩類》便魯、齊、韓三家今文經居前,而《毛詩》二十九卷古文經在後。經文列完后再列解經著作。這裏不妨以《春秋》類為例,在古文經和今文經後面,依次列出的書籍是:「《左氏傳》三十卷(原注:左丘明,魯太史)、《公羊傳》十一卷(公羊子,齊人)、《穀梁傳》十一卷(穀梁子,魯人)、《鄒氏傳》十一卷、《夾氏傳》十一卷(有錄無書)、《左氏微》二篇、《鐸氏微》三篇(楚太傅鐸椒也)、《張氏微》十篇、《虞氏微》二篇(趙相虞卿)、《公羊外傳》五十篇、《穀梁外傳》二十篇、《公羊章句》三十八篇、《穀梁句》三十三篇、《公羊雜記》八十三篇、《公羊顏氏記》十一篇。」班氏完全按簿錄體例來部次群書,先列「傳」,次列「微」,再列「章句」,最後列「記」。這四種體例都是古代釋經的注述文體。「傳」或論本事以明經意,如《左氏傳》,或闡明經中大義,如《公羊傳》和《穀梁傳》;「微」是闡釋經中的微言大義,唯治《春秋》用這種體式,由於《春秋》經文旨意隱晦難明,只好根據經文微言以揭示經中奧義;「章句」和「傳」一樣也是釋經體式,但「傳」在經之外或附於經之後闡明經義和經意,「章句」則是隨文施注以分析經文章節和句讀;「記」是疏的意思,也就是疏通經文大意。《漢志》把同一體例的書籍進行歸類,將體例分類、圖書分類與學術分類、知識分類統一了起來,顯得井井有條,秩然不亂,真正讓讀者「睹其書可以知其學之源流」。https://read.99csw.comhttps://read•99csw•com
秦漢古籍往往所涉多方,包容至廣,常常理有互通而書有兩用,遇到這種情況時,《漢志》有時採用互著的方法,完全不以重複為嫌,使一書在兩類或數類中分錄。章學誠在《校讎通義·互著》中說:「古人最重家學,敘列一家之書,凡有涉此一家之學者,無不窮源至委,竟別其流,所謂著作之標準,群言之折衷也。如避重複而不載,則一書本有兩用而僅登一錄,于本書之體,既有所不全;一家本有是書而缺而不載,於一家之學,亦有所不備矣。」據張舜徽先生統計,「《漢志》儒家有《景子》《公孫尼子》,而雜家亦有《公孫尼》,兵家亦有《景子》;道家有《伊尹》《鬻子》《力牧》《孫子》,而小說家亦有《伊尹說》《鬻子說》,兵家亦有《力牧》《孫子》;法家有《李子》《商君》,而兵家亦有《李氏》《公孫鞅》;縱橫家有《龐煖》,而兵家亦有《龐煖》;雜家有《伍子胥》《尉繚》《吳子》,而兵家亦有《伍子胥》《尉繚》《吳起》;小說家有《師曠》,而兵家亦有《師曠》」。對於《漢志》是否自覺地使用了互著法,現代目錄學家王重民先生提出了質疑,他認為《兵書略》與《諸子略》常常一書重錄,是由於負責校兵書的步兵校尉任宏,與負責校經傳、諸子、詩賦的劉向、劉歆沒有很好協調,各自根據他們「專官典守的現實傳本」,卻沒有發覺重複登錄的問題,於是出現一書而兩類分錄,在他看來,互著法的產生完全是歪打正著的結果。但是王先生的猜測不能解釋同是在《諸子略》中,為什麼儒家類收有《公孫尼子》,雜家類也收錄了《公孫尼》,道家類收有《伊尹》《鬻子》,小說家類也收錄了《伊尹說》《鬻子說》這一現象,總不至於劉氏父子兩人沒有很好協調,以致都沒有發覺自己重複登錄吧?退一萬步說,即使劉氏父子二人都忽略了重複登錄的問題,到東漢的班固編《漢志》時,還看不出《兵書略》與《諸子略》以及《諸子略》同一略中大量的一書兩錄和一書多錄這一現象嗎?除了肯定劉氏父子或班固自覺地運用互著法部次群書外,我們找不出解釋《漢志》中頻繁使用互著法的其他理由。與互著法相輔而行,《漢志》中還自覺地採用了別裁法。別裁與互著功用相近而用法不同,互著是根據學術源流將一書兩類或多類分錄,別裁是把一書內的部分內容裁篇別出,收錄在與此相關的另一類裏面。如《中庸》及《孔子三朝記》都是「七十子後學者所記」(《漢志》原注),收在《大戴禮記》或《小戴禮記》中,《漢志》《六藝略》中《禮》有《記》百三十一篇,同時又收錄《中庸說》二篇,《論語》類收錄《孔子三朝》七篇,這兩種書顯然是從《禮記》中裁篇別出的。章學誠認為只有在如下情況才可用別裁法:「蓋權于賓主重輕之間,知其無庸互見者,而始有裁篇別出之法耳。」互著和別裁使涉及一家之學的典籍窮源至委,書之體用既明,學之源流自顯,學者既可以即類而求其書,也可以因書而明其道。https://read.99csw.com九_九_藏_書read.99csw.com
《漢志》將每一種彙編和摘抄之書各歸其本類。經書與子書同為立言著作,經文隱約玄遠,子部深博繁蕪,釋經博士解說多歧,各派傳人百家異趣,很早就有群經總義彙編和諸子摘抄一類著述出現。如《諸子略》中,儒家有《儒家言》十八篇,道家有《道家言》二篇,陰陽家有《雜陰陽》三十八篇,法家有《法家言》二篇,雜家有《雜家言》一篇,小說家有《百家》百三十九篇,這些都是諸子摘抄一類書籍。又如《六藝略》中《尚書》《禮記》《春秋》《論語》各有《議奏》數十篇,《易經》有《古雜》八十篇,《詩經》有《齊雜記》十八卷,這些都屬於經義註解彙編一類書籍。《漢志》把經義註解彙編和諸子摘抄一類典籍附載於各本類之末,說明《漢志》編撰者洞悉學術源流和深明簿錄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