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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鄭樵文獻學的知識論取向 三、文獻學的功能(上):知識系統的建構

論鄭樵文獻學的知識論取向

三、文獻學的功能(上):知識系統的建構

從這個知識系統的局部子目來看,像《藝文略》將「天文類」別出「諸子類」,天文類再分為「天文」「曆數」「算術」三小類,其中「天文」又細分出「天象」「天文總占」「竺國天文」「五星占」「雜星占」「日月占」「風雲氣候占」「寶氣」八子目;「曆數」又細分出「正歷」「歷術」「七曜歷」「雜星曆」「刻漏」五子目;更精細的是「算術」小類又分出本土的「算術」與「竺國算術」二子目。從現在的知識分科和圖書分類來看,把「算術」置於「天文類」當然欠妥,但在宋代天文與算術可謂互為表裡。鄭氏在《校讎略》中清楚地認識到:「有歷學,有算學。……不知《唐志》如何以歷與算二種之書相濫為一,雖曰歷算同歸乎數,各自名家。」後來的大部分文獻學家及四庫館臣,只知道批評鄭樵《藝文略》中個別書籍的錯出和少數的紕漏,全然看不出他對各類知識「剖核」的精當,如《明史·藝文志》仍然荒謬地把「算術」歸入「小學」,《四庫全書》還是把「天文算術」強並「子部」。非常難得的是,鄭氏重新建構的知識系統中廣泛容納異域新知,《藝文略》既存傳統古籍以溯知識之源,又標「天竺」新書以明知識之變。
豈止是對知識類型的價值估價上表現得十分「另類」,鄭樵在《通志·藝文略》中「對於四部四十類成法」同樣進行了「徹底破壞」,「對於小類節目之分析,不憚苛細,其膽量之巨,識見之宏,實曠古一人」!他的「膽量之巨,識見之宏」又豈止表現於對「四部成法」的「徹底破壞」,還體現在他對古代知識系統的重新建構。由於《藝文略》中少數書目時見兩出,有的典籍歸類偶有舛誤,個別議論稍嫌偏頗,招來許多學者的鄙視和譏評,人們總是盯著他身上的幾處瘢瘕,忘記了激賞他那出群的氣度;喜歡指責他細節上的訛謬疏漏,全然忽視了他在文獻校讎上的匠心獨運。就像章學誠所指出的那樣,「夫鄭氏所振在鴻綱,而末學吹求,則在小節」。《通志二十略》不失為文獻學的「巨制鴻編」,《藝文》《校讎》《圖譜》《金石》四略之可貴在其「發凡起例」和「絕識曠論」。https://read.99csw.com
鄭氏所振之「鴻綱」就是他通過文獻學的「類例」原則,在重新確立典籍分類系統的同時,也重新建構了我國古代的知識系統。從《別錄》《七略》到《漢書·藝文志》,標志著我國第一次知識系統建構的結束;從《漢書·藝文志》的六略到《隋書·經籍志》的四部,標志著我國第二次知識系統建構的完成。《漢書·藝文志》中的六略雖然突出六經與諸子的地位,推崇形而上之「道」,但「兵書略」「術數略」「方技略」獨立於經、子之外,這些形而下之「器」尚有其存在的空間。至《隋書·經籍志》確立典籍四部分類的統治地位后,我國古代知識系統的建構發生了結構性的變化。原先《七略》中與經、子並存的「兵書」「術數」「方技」,由於它們屬於形而下的「器」與「技」,各自沒有單獨成為一類的可能,全部被併入「虛論其理」的子部。在媒介相對單一的古代社會,書籍是知識最重要的載體,書籍的分類與知識的分類是完全同一的。在經、史、子、集四部分類的知識系統中,「除史部性質較近專門外,經、子與集頗近叢書」,即使「較近專門」的史部也包羅了不少非「史」的因素,經、子、史、集都不是根據學科來劃分的知識類型。而且四部之中,「經」為準繩而「垂型萬世」,「史」載史事而彰善癉惡,「子」尚義理而自成一家,「集」摛辭藻而敘事抒情,它們全都屬於人文科學知識的範疇,諸如地理、天文、農家、演算法、醫方等屬於自然科學的知識,和刑法、禮制、職官等屬於社會科學的知識,在四部系統內都沒有單獨成類的資格。它們或者被併入史部之內,或者淹沒于子部之中。四部分類系統突出地暴露了四庫館臣在知識類型上的價值偏見,在知識類型上他們都尚「虛」而不務「實」,只看重「務說」的「道」與「理」而鄙視「務行」的「技」與「藝」九_九_藏_書
鄭樵以其過人的膽識,根據自己尚「實學」而薄「空言」的知識價值標準,打破了四部分類所建構的知識系統,並在當時已有的知識類型基礎上,依據自己的「類例」原則,重新建構了我國古代的知識系統:「《七略》者,所以分書之次,即《七略》不可以明書。欲明天者在於明推步,欲明地者在於明遠邇,欲明書者在於明類例。噫!類例不明,圖書失紀,有自來矣。臣於是總古今有無之書為之區別,凡十二類:經類第一,禮類第二,樂類第三,小學類第四,史類第五,諸子類第六,星數類第七(《藝文略》中名為『天文類第七』——引者注),五行類第八,藝術類第九,醫方類第十,類書類第十一,文類第十二。經一類分九家,九家有八十八種書,以八十八種書而總為九種書可乎?禮一類分七家,七家有五十四種書,以五十四種書而總為七種書可乎?樂一類為一家,書十一種。小學一類為一家,書八種。史一類分十三家,十三家為書九十種,朝代之書則以朝代分,非朝代書則以類聚分。諸子一類分十一家,其八家為書八種,道、釋、兵三家書差多,為四十種。星數一類分三家,三家為書十五種。五行一類分三十家,三十家為書三十三種。藝術一類為一家,書十七種。醫方一類為一家,書二十六種。類書一類為一家,分上、下二種。文類一類分二家,二十二種,別集一家為十九種,餘二十一家二十一種書而已。總十二類,百家,四百二十二種,朱紫分矣。散四百二十二種書可以窮百家之學,斂百家之學可以明十二類之所歸。」「十二類,百家,四百二十二種」,不只囊括了當時所有的知識類型,還對這些知識類型進行了重新建構,另起爐灶構架了知識系統的「鴻綱」。這一新建構的知識系統最大的優點,是將人文科學知識、社會科學知識與自然科學知識「朱紫分矣」,讓許多知識類型剝離經、史、子單獨成為一類,讓「道」與「器」、「理」與「藝」比肩而立,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他抑「空言」而揚「實學」的價值目標,更體現了他「斂百家之學」的雄心。明人胡應麟也充分肯定他對知識的建構和對典籍的分類,更由衷讚歎他總群書斂百家的宏大氣魄:「鄭氏《藝文》一略,該括甚巨,剖核彌精,良堪省閱。」的確,鄭氏所建構的知識系統,「鴻綱」構架既「該括甚巨」,局部子系統也「剖核彌精」。https://read•99csw.comhttps://read.99csw.com
從這個知識系統的「鴻綱」構架來看,鄭氏所分的十二大類對當時所有知識幾乎囊括無遺,既表現了他極其開闊的學術視野,更顯露了他難能可貴的學科意識。譬如,別「禮類」「樂類」「小學類」于「經」之外,出「天文類」「五行類」「藝術類」「醫方類」「類書類」于「子」之中,就顯示了鄭氏的卓識。「禮」在古代是隨時而異的禮儀法制,自然不能與亘古不變的「經」類同條,「小學」是古代人人須要誦習的文字,當然不可與深奧的「經」類共貫,「醫方類」屬於治病救人的「技」,「諸子類」屬於立言明道的「理」,四部將「醫方類」併入「諸子類」有何理據?「藝術類」表現人類感性的直覺與想象,「諸子類」表現的是人類理性的抽象與思辨,將「藝術類」與「諸子類」合而為一豈不更為荒唐?鄭氏所分的十二大類中,除「經類」和「類書類」屬於叢書性質外,其他十大類已具有現代意義上的學科知識特徵。姚名達在《中國目錄學史》中說:「向來目錄之弊,惟知類書,不知類學。類之有無,一依書之多少而定。司馬談分思想為六家之旨,後世徒存其遺蛻于《子部》,而不能充之於各部。乃至以不成學術之名稱,猥為部類之標題,自《七略》《七錄》已不能無其弊,《隋志》以下抑又甚焉。」「惟知類書,不知類學」的根源是文獻學家沒有學科意識,四部中的「經」「子」「集」三部都不是學科名稱,而完全是三種叢書,「史」雖然在現代是一級學科,但四部中的「史」部十分龐雜,依舊是部類而不能算學科。鄭樵以十二類取代四部成法,九-九-藏-書在進行學科重新分類的同時,也建構了全新的知識系統,可惜它在學術史上的意義至今還沒有被人們所認識。
在通過類例重新建構知識系統這一點上,將鄭樵與章學誠這兩位傑出的文獻學家做一比較,就更能顯出前者過人的膽識。對自己文史校讎極為自負的章學誠,在文獻校讎領域一輩子都未能跳出《七略》和四部的掌心——不被《七略》所囿,便被四部所限,他的思維一直在《七略》和四部二者之中打轉:「《七略》之流而為四部,如篆隸之流而為行楷,皆勢之所不容已者也。」他把從《七略》流為四部當作一種文化發展的必然,好像除了《七略》或四部之外,古代典籍不可能再做其他分類,文化系統也不可能進行重新建構:「四部之與《七略》,亦勢之不容兩立者也。《七略》之古法終不可復;而四部之體質又不可改。」他神往《七略》古法,但「《七略》之古法終不可復」;不滿意四部成規,可「四部之體質又不可改」。章學誠被逼到了牆角,他似乎只能被動接受現成的四部,他可能連想也沒有想過打破四部的框架,更沒有像鄭樵那樣說出「《七略》所分,自為苟簡,四庫所部,無乃荒唐」的氣魄和膽量。章學誠之所以不能像鄭樵那樣徹底打破「四庫所部」,另起爐灶重新部次典籍,重新建構知識系統,是由於他沒有像鄭氏那樣確立自己的「類例」原則,因而也就不能對典籍進行重新分類,還由於他沒有鄭氏那樣的學科意識,只知「類書」而不知「類學」,這樣就不能對學科重新進行分類,因而也就不能對知識系統進行重新建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