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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例既分,學術自明」 一、文獻學的靈魂:「類例」的確立

「類例既分,學術自明」

——論鄭樵文獻學的「類例」理論
在學者們群起譏嘲貶損鄭樵之際,獨章學誠認為「自石渠天祿以還」,唯有鄭樵可繼踵劉向、劉歆父子之業,能于文獻校讎之中「推闡大義,條別學術異同」。可惜,雖然對鄭樵文史校讎的「別識心裁」推崇備至,但章氏並沒有識得鄭樵文史校讎中「別識心裁」之所在,如他幾次批評鄭樵不重視敘錄解題和「刪去《崇文》敘錄」,全然沒有認識到鄭樵文獻校讎中的「別識心裁」主要體現於他的「類例」理論,而不在於他對每本書的敘錄解題。鄭樵《藝文略》《校讎略》既首重「類例」,他對文獻學的貢獻也當首推「類例」。「類例」理論的提出和成熟標志著我國古典文獻學理論上的自覺,標志著這門學科從「自在」走向「自為」,從「因書立類」走向「以類明書」。本文試圖從其「類例」在文獻學中的地位、「類例」的學術旨歸、「類例」的原則、「類例」的屬性等方面,論析鄭氏文獻校讎中「類例」的理論價值與實踐意義。

一、文獻學的靈魂:「類例」的確立

為了使典籍的「先後本末俱在」,鄭樵強調「編次必記亡書」,為此還特地寫了《編次必記亡書論三篇》:「古人編書,必究本末,上有源流,下有沿襲,故學者亦易學,求者亦易求。謂如隋人于歷一家最為詳明,凡作歷者幾人,或先或后,有因有革,存則俱存,亡則俱亡。」要使某學科某學派「上有源流,下有沿襲」,編寫書目時就不能「只記其有,不記其無」。
「類例既分,學術自明」八字可作為文獻校讎的綱領,它扭轉了古代文獻校讎中重「敘錄」而輕「類例」的傾向。其實,「辨章流別之義」並非只有敘錄解題才能完成,經由典籍分類也可以讓人們「睹類而知義」。學必有傳承,類必有所本,學派不可憑空而有,典籍也自有源流,在進行書籍分類的同時就完成了學術分類。通過類例讓某學科或某學派的典籍按「先後本末」歸為一類,自然就明白了某一學科或某一學派的本末源流與興衰軌跡。
為什麼「類例」之於文獻學如此重要呢?
他認識到「學術之苟且由源流之不分,書籍之散亡由編次之無紀」,而要編次書籍就得確立類例原則。杜定友在《校讎新義》中遺憾地指出:「古之言類例者,未嘗離書而立類,蓋職司典守,奉命編次,故一代有一代之書,一代有一代之目。編目既竣,厥職乃盡,未嘗以編目為世守之職,未嘗以類例為專門之學也。類例條別,惟以既有之書為依歸,未嘗為後世法也。」鄭氏之前有文獻學的實踐,卻沒有文獻學系統的理論反思,只是「因書而立類」,未嘗「立類以分書」,所以典籍的整理和分類就帶有極大的隨意性和偶然性,因代而變,因人而異。早在宋代的鄭樵就已發現文獻校讎中的這一痼疾,因而,他首先提出「立類以明書」的理論原則:「類例既分,學術自明,以其先後本末俱在。」九九藏書
當然,也不是所有文獻學家都無視和貶低鄭氏「類例」理論的價值與意義,余嘉錫在《目錄學發微》中指出:「樵所謂類例者,不獨經部分六藝,子部分九流十家而已。則其自謂『類例既分,學術自明』者,亦非過譽。然此必于古今之書不問存亡,概行載入,使其先後本末俱在,乃可以知學術之源流。故又作編次必記亡書論,則樵之意可以見矣。」余氏不僅發現了「類例」的理論價值,而且認識到「類例」對文獻學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編撰書目,不附解題,而欲使其功用有益於學術,其事乃視有解題者為更難。」要通過「類例」辨章學術源流,文獻學家不但要對各科學術、各家學派了如指掌,還要對知識分類和圖書分類有深刻的理解;不但要有嫻熟的專業知識,還得有廣闊的學術九_九_藏_書視野。
從向、歆父子的《別錄》《七略》、班固《漢書·藝文志》六略分類的成熟,到《隋書·經籍志》四部分類的定型,我國古代的文獻學家一直在進行知識與圖書分類的實踐探索,但沒有一個文獻學家對「類例」做過理論反思,更沒有歸納和抽象出類例理論。他們關注的焦點反而是敘錄解題,有無敘錄解題或敘錄解題的優劣才是他們衡量文獻學著作好壞的重要準繩,只有書目而無敘錄的文獻目錄向來被人輕視,《隋書·經籍志·簿錄類》的意見很有代表性:「古者史官既司典籍,蓋有目錄,以為綱紀,體制湮滅,不可復知。孔子刪書,別為之序,各陳作者所由。韓、毛二詩,亦皆相類。漢時劉向《別錄》、劉歆《七略》,剖析條流,各有其部,推尋事迹,疑則古之制也。自是之後,不能辨其流別,但記書名而已。博覽之士,疾其渾漫,故王儉作《七志》,阮孝緒作《七錄》,並皆別行。大體雖准向、歆,而遠不逮矣。」「既司典籍」便「為之序」似乎是孔子定下的成規,向、歆父子的敘錄也不過是沿襲「古之制」罷了,後世「但記書名」違反了「古制」,這類著作當然就不能入流。在鄭樵之前的文獻學家看來,要對各家各派學術「辨其流別」,斷然離不了對每本書的敘錄解題,沒有敘錄解題的目錄書,典籍仍然處於「渾漫」散亂的狀態。所以,那些對於「作者之意,無所論辯」的目錄書無足輕重,而那些「文義淺近」的敘錄也同樣「未為典則」。直到清代,著名文獻學家章學誠仍然認為敘錄解題「最為明道之要」,目錄之書必須「附以辨章流別之義,以見文字之必有源委,亦治書之要法。而鄭樵顧刪去《崇文》敘錄,乃使觀者如閱甲乙簿注,而更不識其討論流別之義焉,嗚呼可哉」?文獻校讎「辨章學術,考鏡源流」只能經由敘錄來實現,刪去了敘錄「徒為甲乙部次」的流水賬式書目,根本就無法「辨章流別之義」。和《隋書·經籍志》史官一樣,章學誠視敘錄解題為文獻學的核心。read.99csw.com
由此可見,在文獻校讎中,敘錄解題近乎可有可無,而「類例」則必不可少;敘錄解題只能算是文獻校讎的一種輔助補充,而「類例」則是文獻校讎的靈魂。因此,鄭樵論文獻學首重「類例」。近代文獻學家杜定友對「類例」曾有過相當形象的比喻:「圖書之不分類者,猶藥石寒熱之不分也。以寒熱不分之藥石治病,以類例不明之部別治書,其不失者幾希矣。」鄭樵的比喻更加絕妙,杜氏將治書喻為治病,將「類例」喻為藥方,鄭氏則把「類書」比為「持軍」,把「類例」比為軍規:「類書猶持軍也,若有條理,雖多而治。若無條理,雖寡而紛。類例不患其多也,患處多之無術耳。」所謂「類例」,就是典籍的總體分類原則和具體分類方法,類例之於治書就像軍規之於治軍一樣重要。沒有軍規部隊就是一群烏合之眾,士卒再多也會滅亡;沒有類例典籍就將散亂失紀,圖書再多也會亡佚。九九藏書
以敘錄解題的方式「辨章學術,考鏡源流」,只適應知識相對貧乏、典籍比較稀缺的時代,在學術分科越來越細、知識越來越豐富普及、圖書成千萬倍增加的後世,這種方式在實踐上根本行不通。試想,在一個存書幾百萬冊或幾千萬冊的圖書館,要以敘錄解題方式編館藏目錄或借閱目錄,圖書館將要增加幾十倍甚至幾百倍的工作人員,即使編成了這樣的書目,在電子文本出現以前要以紙張形式印出這樣的書目,對圖書館、對讀者都將是一個「災難」。從「敘錄解題」到「以類明書」是歷史的一種必然要求,因而鄭樵的「類例」主張具有理論前瞻性,就是在今天仍然具有實踐意義。
鄭樵「類例既分,學術自明」的理論主張,長久被人們誤解、曲解甚至不解,人們一直沒有認識到這一主張的理論價值和實踐意義。鄭氏批評《崇文總目》「每書之下必著說」的方式為「泛釋無義」,還遭到了諸如朱彝尊、四庫館臣、章學誠的指責,這些學者都將《崇文總目》後來刊削敘錄解題一事歸罪於鄭樵。且不論指責是否有理,歸罪是否屬實,指責和歸罪本身就說明,包括章學誠在內的文獻學家骨子裡都覺得「但記書名」的書目沒有什麼價值,文獻校讎只有通過敘錄解題才能「辨章學術,考鏡源流」。鄭樵的「類例」理論是古典文獻學中的「絕識曠論」,不只遠邁前輩和時流,很長時期還引領後代。可惜這一理論在他生前難以得到首肯,在他身後也很少聽到掌聲,難怪這位孤獨的學術先導生前發出了「物稀則價難平,人稀則人罕識」的無奈喟嘆九_九_藏_書
相反,鄭樵認為對每本書都進行敘錄解題是一種不必要的累贅,古人「編書」也「未嘗註解」:「古之編書,但標類而已,未嘗註解,其著注者,人之姓名耳。蓋經入經類,何必更言經?史入史類,何必更言史?但隨其凡目,則其書自顯。惟《隋志》于疑晦者則釋之,無疑晦者則以類舉。今《崇文總目》出新意,每書之下必著說焉。據標類自見,何用更為之說?且為之說也已自繁矣,何用一一說焉?至於無說者,或后書與前書不殊者,則強為之說,使人意怠。」把經書編入經類何必再說此書屬經?史書併入史類何必再說此書屬史?對每種典籍「標類」就能「辨章流別之義」,「每書之下必著說焉」則純屬多餘。他接下來舉《崇文總目》中《太平廣記》的解題說:「《太平廣記》者,乃《太平御覽》別出,《廣記》一書,專記異事,奈何《崇文》之目所說不及此意,但以謂博採群書,以類分門?凡是類書,皆可博採群書,以類分門,不知《御覽》之與《廣記》又何異?」這種解題就是多餘的廢話。當然,鄭樵也認識到典籍中「有應釋者,有不應釋者,不可執一概之論」,那些在知識和學術歸類上模稜兩可的典籍應有敘錄解題,那些「可以睹類而知義」的典籍別類分門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