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藏書

愛彌爾-論教育

愛彌爾-論教育

作者:盧梭
類別:外國小說

《愛彌兒,或論教育》,系法國資產階級民主主義者、傑出的啟蒙思想家盧梭(1712—1778)的重要著作。此書寫於1757年,1762年第一次在荷蘭的阿姆斯特丹出版。此書出版時,轟動了整個法國和西歐一些資產階級國家,影響巨大。這部書不僅是盧梭論述資產階級教育的專著,而且是他闡發資產階級社會政治思想的名著。

繼十六、十七世紀荷蘭和英國相繼發生的資產階級革命之後,十八世紀的西歐正處於資本主義經濟日益發展壯大,封建社會行將崩潰,更為深刻的資產階級革命即將到來的時期。這種情況在法國表現得尤為明顯。當時,法國是一個落後的封建專制國家,路易十四的朕即國家這句驕橫的名言,就反映了這種專權狀況。封建貴族和僧侶們憑藉封建王權和神權對第三等級施加沉重的壓迫,使整個第三等級其中包括資產階級完全處於政治上無權的地位。在經濟上,封建貴族和僧侶們擁有大量的土地,控制著財政稅收大權,殘酷剝削和掠奪第三等級,特別是廣大工農勞苦大眾。但是,隨著資本主義生產的發展,資產階級的經濟實力日益擴大,使它再也不能容忍那種無權狀況了。反對封建壓迫,推翻君主專制制度,掃除資本主義發展的障礙,成了第三等級的共同要求。盧梭和其他資產階級啟蒙思想家的著作正是反映了這一要求。《愛彌兒》一書則是盧梭通過對他所假設的教育對象愛彌兒的教育,來反對封建教育制度,闡述他的資產階級教育思想。

本書共分五卷。盧梭根據兒童的年齡提出了對不同年齡階段的兒童進行教育的原則、內容和方法。在第一卷中,著重論述對兩歲以前的嬰兒如何進行體育教育,使兒童能自然發展。在第二卷中,他認為兩歲至十二歲的兒童在智力方面還處於睡眠時期,缺乏思維能力,因此主張對這一時期的兒童進行感官教育。在第三卷中,他認為十二至十五歲的少年由於通過感官的感受,已經具有一些經驗,所以主要論述對他們的智育教育。在第四卷中,他認為十五至二十歲的青年開始進入社會,所以主要論述對他們的德育教育。在第五卷中,他認為男女青年由於自然發展的需要,所以主要論述對女子的教育以及男女青年的愛情教育。盧梭提出的按年齡特徵分階段進行教育的思想,在教育史上無疑是個重大的進步,它對後來資產階級教育學的發展,特別是對教育心理學的發展,提供了極可貴的啟示。但是應該指出,這種分期以及把體育、智育和德育截然分開施教的方法,是不科學的。

圖書目錄

原序
愛彌兒(第一卷)第一節
愛彌兒(第一卷)第二節
愛彌兒(第一卷)第三節
愛彌兒(第一卷)第四節
愛彌兒(第二卷)第一節
愛彌兒(第二卷)第二節
愛彌兒(第二卷)第三節
愛彌兒(第二卷)第四節
愛彌兒(第二卷)第五節
愛彌兒(第二卷)第六節
愛彌兒(第二卷)第七節
愛彌兒(第二卷)第八節
愛彌兒(第二卷)第九節
愛彌兒(第二卷)第十節
愛彌兒(第三卷)第一節
愛彌兒(第三卷)第二節
愛彌兒(第三卷)第三節
愛彌兒(第三卷)第四節
愛彌兒(第三卷)第五節
愛彌兒(第四卷)第一節
愛彌兒(第四卷)第二節
愛彌兒(第四卷)第三節
愛彌兒(第四卷)第四節
愛彌兒(第四卷)第五節
愛彌兒(第四卷)第六節
愛彌兒(第五卷)第一節
愛彌兒(第五卷)第二節
愛彌兒(第五卷)第三節
愛彌兒(第五卷)第四節-1
-2
愛彌兒(第五卷)第五節
愛彌兒(第五卷)第六節
愛彌兒(第五卷)第七節
愛彌兒(第五卷)第八節
愛彌兒(第六卷)第一節
愛彌兒(第六卷)第二節
愛彌兒(第六卷)第三節
愛彌兒(第六卷)第四節
愛彌兒(第六卷)第五節
愛彌兒(第六卷)第六節
愛彌兒(第六卷)第七節
愛彌兒(第六卷)第八節
愛彌兒(第六卷)第九節
愛彌兒(第六卷)第十節
愛彌兒(第六卷)第十一節
附錄 愛彌兒和蘇菲或孤獨的人-1
-2
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