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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世界作為意志再論 §65

第四篇 世界作為意志再論 §65

如果一個人在一有機會而沒有外力阻攔的時候,總有做出非義之行的傾向,我們就稱他是惡。按我們對於非義的解釋,這就叫做這個人不僅是按生命意志在他身上顯現[的程度]肯定這意志,而是在這肯定中竟至於否定了那顯現於別的個體中的意志。而這又表現於他要求別人的各種力量為他服務;如果別人和他的意志的趨向對抗,還表現於他要消滅別人。高度的利己主義是這裏的最後根源,而利己主義的本質是前面已分析過了的。這裏立即可以看到兩件事:第一,在這種人心裏透露出一種過份強烈的,遠遠超過肯定他自己身體的生命意志;第二,這種人的認識完全忠實于根據律而局限於個體化原理,呆板地守著由此原理在他自己本人和所有別人之間所確定的全部區別;所以他單是求自己的安樂,對於別人的安樂則完全漠然;別人的生存對於他毫不相干,和他的生存之間有著鴻溝為界。是的,真正說起來,他只是把別人看作一些沒有任何真實性的假面具。——所以這兩種特性就是壞性格的基本因素。
儘管摩耶之幕是這麼嚴密地蒙蔽著惡人的心竅,即是說儘管這惡人是這麼呆板地局限於個體化原理,以致他根據這一原理把自己本人看作絕對不同於其他任何一人,中間是由一條鴻溝分開來的;而這種認識,因為唯有它符合他的利己主義,是利己主義的支柱,所以[又]是他以全力抓住[不放]的,猶如「認識」幾乎總是被意志所收買的,——儘管這樣,可是在他意識的最深處仍然有一種潛伏的冥悟在蠕動著[。所悟到的是]:事物這樣的一種秩序究竟只是現象,在本體上可完全是另一回事。也就是說時間和空間雖是這樣把他和其他個人以及這些人所忍受的無數痛苦,甚至是由於他而忍受的痛苦分開來,把這些顯示為和他全不相干的東西;然而在本體上,除開表象及其一些形式不論,顯現於所有他們[那些個體]中的仍然是同一個生命意志,這生命意志在這裏誤認了它自己,拿起自己的武器對付自己。並且當這意志在它的某一現象中尋求激增了的安樂時,就正是以此把最大的痛苦加於它的另外一些現象時;而他,這惡人,又恰好是這整個的意志[自身],因而他就不僅是加害者,同時也正是受害人了。把他和受害人的痛苦分開,使他得以倖免[于痛苦]的,只是一個以時間和空間為形式的幻夢,如果這幻夢一旦消逝了,那麼,按真實情況說,他就必須以痛苦為代價來抵償歡樂。並且一切痛苦,他認為僅僅只是可能的痛苦,都實際的到了作為生命意志的他身上來了;因為可能性和現實性,時間上和空間上的遠和近只是對於個體的認識,只是借個體化原理才是有區別的;在本體上卻並不是這樣。這個真理就是以神話表達的,也就是使之合於根據律,由此轉入現象的形式而以輪迴[之說]表達出來的那一真理;不過這真理不帶任何副產品的最純凈的表現卻在那模糊感到而又無可慰藉的痛苦之中。這痛苦,人們就稱為良心不安。——但是,良心不安在此以外又是從第二個直接的,和那第一九*九*藏*書個密切聯繫著的「認識」中產生的,即是由於認識到生命意志在兇惡的個體中用以肯定它自己的強度,遠遠超出了它的個體現象之外,以致完全否定了顯現於其他個體中的同一個意志。所以,一個惡棍對於自己的行為那種內心的,要向自己隱瞞的厭惡和痛恨,除了是模糊地感到個體化原理和由此樹立的人我界限這兩者的虛無性,表面性之外,同時包括有對他良己意志的激烈性、暴力的認識;這種激烈性也就是他用以把握生命,將自己緊緊吸住在生命上的。正是這生命,它那可怕的一面就是惡棍在被他壓迫的人們的痛苦中所看到的,然而這惡棍又是那麼緊密地和這痛苦交織為一體的,以致恰好是由於這一點,然後作為他更充份地肯定他自己的意志的那手段才是由他自己發起的最慘酷的事。他認識到自己是生命意志集中顯現的現象,感到自己陷入生命已到什麼程度,由此又感到自己陷入那些無數的,生命本質上的痛苦已到什麼程度;因為生命有著無盡的時間和無窮的空間以取消可能性和現實性之間的區別,以使現在只是他認識到的一切痛苦變為感覺到的痛苦。千百萬年的生生不已固然只在概念中存在,和整個的過去,未來一樣;但具有內容的時間,意志顯現的形式,卻只是「現在」。時間對於個體是常新的:個體覺得自己永遠是新發生的。原來生命是不能從生命意志分開的,而生命的形式又只是「現在」。死好比是太陽的西沉(請原諒我又重複使用這一比喻)。太陽只是看起來好象被黑夜吞噬了,其實它是一切光明的源泉,不停地在燃燒著,給新的世界帶來新的日子,無時不在上升,無時不在下沉。起和止都只涉及個體,是藉助於時間,藉助于[個體]這現象的形式為了表象而有的。在時間以外的就只有意志,亦即康德的自在之物,和意志的恰如其分的客體性,亦即柏拉圖的理念。因此自殺並不提供什麼解脫:每人在他內心的最深處欲求什麼,他就必須也是這個什麼,每人是什麼,他就正是欲求這個什麼。——所以說把良心刺痛了的,除開那僅僅是感到的認識,認識到使個體分立的表象之形式的表面性和虛無性之外,還有對於自己意志及其強烈的程度的自我認識。生活過程編織著驗知性格的肖像,這肖像的藍本則是悟知性格。惡棍看到這副肖像必然要吃一驚,不管這肖像是以那麼龐大的輪廓織成的,以致這世界得以和他共有一個深惡痛絕之感,或只是以那麼纖細的線條織成的,以致單隻有他自己看見,因為同這副肖像有關的就是他自己。要是性格在它一天不否定它自己的時候,果然不覺得自己是超然於一切時間之外的,不覺得自己是歷盡一切時間而不變的話,那麼,過去的往事,作為單純的現象就也許是不足輕重的了,也許就不能使良心不安了。
有了[我們]前此對於人類行為所作過的一切考察,我們就已為最後的這一考察作好了準備,並已使我們[下述]的任務容易多了。我們的任務就是要使行為的真正倫理意義獲得抽象的和哲學上的明確性,並把九_九_藏_書它作為我們主題思想的環節來論證。這種倫理意義,人們在[日常]生活上就用善和惡這兩字來標誌,而這個辦法也完全可以使人們互相了解。
報仇心理已類似惡毒,它是以怨報怨而不是為將來著想。為將來想,那是懲罰的性質。報仇只單純是為了已經發生了的,已經過去了的事情本身,也就不是為了於己有利,不是以之為手段而是以之為目的,以便「欣賞」人們自己加於仇人身上的痛苦。使尋仇報復不同於純粹惡毒而又可為報仇行為原諒一些子的,是報仇在表面上有些正義意味;因為這種行動在這裏固然是報仇,但如依法執行,也就是在一個集體中按集體所批准的,事先規定而為眾所周知的規則執行,就會是懲罰,也就會是正義。
根據上面的說法,善在其概念上就是此對彼[的善],所以任何「善」在本質上都是相對的。這是因為善只在它對一欲求的意志的關係中才有它的本質。准此,絕對善就是一個矛盾:最高善、至善都意味著矛盾,也就是意味著意志最後的滿足,此後再無新的欲求出現;意味著一個最後的動機,實現了這一動機就有了一種不再破滅的意志的滿足。根據我們在這第四篇里前此所作的考察,這類事情都是不可想象的。猶如時間不能有起止一樣,意志也同樣不能由於任何一種滿足而停頓,而不再從新有所欲求。一個持久的,完全面永遠使意志衝動寧靜下來的滿足是意志所沒有的,意志是妲奈伊德的[穿底]桶。對於意志並沒有什麼最高善、絕對善,而是永遠只有一時的善。同時聽憑人們喜歡,也可把一個「榮譽職位」授予一個使用成習而不想完全丟掉的古老說法,好比是把一個榮譽職位授予退休的官員似的,即是說人們可以譬喻地、比興地把意志的完全自我取消和否定,真正的無所欲求稱為絕對善、至善,看作唯一根治沉痾的良藥,而一切其他的「善」都只是些[治標的]輕減劑、止痛劑;[因為]唯有這才使意志衝動永遠靜默安寧下來,唯有這才提供那種不可能再破壞的滿足,唯有這才有解脫塵世之效;而這就是我們現在在我們整個考察的末尾隨即要討論到的。在這一意義上,希臘文終極目的這個詞,以及拉丁文善的終極倒是更合本題。——關於善惡這兩個字就只談這麼多了,現在且言歸正傳。
真這一概念在論根據律一書的第五章里,從§29起,已有了解釋。美這概念的內容,由於[本書]整個的第三篇才第一次獲得了應有的說明。現在我們就要把善[好]這一概念還原為它本來的意義,而這是不要費很多事就可以做得到的。這概念基本上是相對的,是指一客體對意志的某一固定要求的相適性。因此,一切一切,只要是迎合意志的,就不管意志是在它自己的哪一種表出中,只要滿足意志的目的,也不管這些東西在其他方面是如何的不同,就都用善[好]這一概念來思維。因此我們說好食品、好路、好天氣、好武器、好預兆等等;總而言之是把一切恰如我們所願的都叫作善[或好];所以,對於這一個人是善的[或好的],對於另https://read.99csw•com一個人又可以恰好是相反。善[或好]這概念又分為兩類,也就是好受的和有益的[兩類]。——至於和這相反的概念,如果所說的是指沒有認識作用的事物,就用壞這個字來標誌;比較少用而更抽象的是用弊害一詞,不過都是指不迎合意志每次要求的一切。同其他能夠和意志發|生|關|系的一切事物一樣,人們也把恰好是對[自己]要求的目的有利,有幫助而友好的那些人稱為好的,這和稱其他事物為好的是同一意義,並且總是保有相對的意味;例如通俗說:「這人對我好,但對你不好」就表示著這種相對性。但是有些人,和他們的性格而俱來的是根本就不妨礙,反而促成別人的意志的努力,一貫都喜歡幫助人,心腸好,和藹可親,樂善好施,這些人因為他們的行為方式對於別人的意志根本有著這樣的關係,所以都被稱為好人。至於與此相反的概念,大約在近百年來,德語用以標誌有認識作用的生物(動物和人)和無認識作用的事物的,有所不同,法語也是這樣,都是用「惡」這一詞[標誌前者]。可是在所有其他語言中幾乎都沒有這種區別,希臘文、拉丁文、義大利文、英文都用「壞」這一詞,既以指人,又以指無生命的物;[當然]這些人或物都是和意志的某一特殊目的相反的。所以說這考察完全要從善的消極方面出發,以後才能轉到善的積極方面,才能不再要在[行為]對別人的關係上而是在對[行為者]他自己的關係上來探討所謂好人的行為方式。[這時]尤其要儘力于[從兩方面]作說明,一方面是這行為顯然在別人[心裏]所喚起的純客觀的敬意,另一方面是這行為顯然在他[自己心裏]喚起的一種特殊的滿足,因為這兩方面甚至都是他以另一種犧牲為代價換取來的。也還要說明這兩者的反面,說明內心的痛苦。儘管壞心腸為那些有此心腸的人帶來那麼些身外的好處,壞心腸總是和內心痛苦相連的。由此就產生了那些倫理學體系,有哲學上的,也有依傍宗教教義的。這兩種倫理學體系總是想用個什麼辦法把幸福和美德聯繫起來。前者的作法或是用矛盾律,或是用根據律,也就是或使德行和幸福等同起來,或使幸福成為德行的後果。不過這都是詭辯。後者的作法則主張在經驗可能認識的範圍以外另有一個世界[,以此來聯繫幸福和德行]。根據我們的考察則相反,德行的內在本質就會現為一種指向完全相反方向的努力,而不是指向幸福的努力:而幸福就是安樂和生命。
除開那已描寫過的,和惡毒從同一根子,從極強烈的意志中產生的,因而和惡毒分不開的那種痛苦之外,現在還要加上一種與此完全不同的,特殊的痛苦與惡毒相連在一起。這就是干任何惡毒行為時都可感到的痛苦,不管這行為是出於自私的單純非義或是真正的惡毒;而按這痛苦持續的久暫,就可分別叫做良心不安或良心責備。——誰要是對於這第四篇前此的內容,尤其是對於篇首已闡明了的那真理,說生命本身作為意志的寫照或鏡子,永遠是生命意志確實保有的;並且對於永恆公道的論述read.99csw.com——都還記憶猶新的話,那麼他就會發覺,按這些考察說,良心責備除了下述意義外不能有別的意義;即是說良心責備的內容,抽象說來,就是下述這個內容:——在這內容里人們[又]區分為兩部分,而這兩部分又得完全融合一致,必須當作完全統一了的來設想。
關於惡的意義及其內在本質的這一分析,如果作為單純的感受,亦即不作為明確的抽象的認識,便是良心不安的內容;並且這一分析,由於以同樣方式考察作為人類意志的屬性的善,和在最後由於考察這屬性達到最高程度之後,從這屬性中產生徹底的無欲和神聖性,就會獲得更大的明確性和完整性,這是因為相反的對立面總是互相闡發的,斯賓諾莎說得非常好:「白晝既顯示它自己,同時也顯示黑夜」。
但是,欲求的那種高度激烈性本身就已直接是痛苦的永久根源。第一,這是因為一切欲求作為欲求說,都是從缺陷,也即是從痛苦中產生的。(所以一切欲求在剎那間的沉寂,就已正是審美的怡悅中的一個主要因素。從第三篇里還可回憶欲求的這種暫時沉寂,是我們作為認識的主體,純粹而不具意志,[即理念的對應物]每次聚精會神於美的觀審時就會出現的。)第二,這是因為事物的因果關係使大部分的貪求必然不得滿足,而意志被阻撓比意志暢遂的機會要多得多,于。是激烈的和大量的欲求也會由此帶來激烈的和大量的痛苦。原來一切痛苦始終不是別的什麼,而是未曾滿足的和被阻撓了的欲求。即令是身體受傷或遭到殘害時,肉體的痛苦所以[也]能夠是痛苦,就單是由於身體不是別的,而是已成為客體的意志本身。——就是這一緣故,就因為大量而激烈的痛苦是和大量而激烈的欲求分不開的,所以在大惡人的眉宇之間都打上了內在痛苦的烙印。儘管這些人已經獲得一切表面上的幸福,可是只要不是他們正在歡愉的那一剎那,或是沒有偽裝的時候,他們經常有一付不幸的可憐相。從這種內在的痛苦中,從完全直接是他們本質上的痛苦中,最後甚至還產生一種不是從單純的自私出發,而是于自己無利單是基於別人的痛苦的快意,這就是真正的惡毒。惡毒又可再進而演變為殘忍。就惡毒說,別人的痛苦已不再是自己意志達到目的的手段,而就是目的本身。下面是對於這一現象更詳細的說明:因為人是被最清晰的認識所照明的意志現象,所以他總是拿現實的,他的意志所感到的滿足去和「認識」給他指出的,僅僅只是可能的滿足較量長短。由此就產生妒嫉:[自己的]每一缺陷都會由於別人的享受而顯得無限地加強了,[相反]由於知道別人也忍受著同樣的缺陷,則自己的又將為之減輕。凡是人所共有的,和人生不可分的苦難都不怎麼使我們難受,屬於氣候或整個鄉土方面的缺點也是這樣。回憶那些比我們自己的痛苦更大的痛苦會有鎮靜和止痛的作用,看到別人的痛苦景象會使自己的痛苦減輕。現在假如一個人有著過份激烈的意志衝動,他以火熱的貪心要攫取一切,以便解除利己主義[誅求無厭]的[飢]渴,而這時又如勢所必九*九*藏*書至的。他一定要經歷到一切滿足都只是表面上的假象,所獲得的東西從未實現過它在我們追求它時所作的諾言——使強悍固執的意志衝動得到最後的寧靜,而是在獲得[滿足]之後只是那願望改變了自己的形相,又在另一形相之下來折磨人;最後如果這願望再沒其他形相可變了,意志衝動也沒有了已認識到的動機而止於自身,而現為可怕的荒涼空虛之感,而帶來了無可救藥的痛苦;如果從這一切一切之中,那在一般[激烈]程度上的欲求只是比較輕微地被感到,也就只產生一般程度的憂鬱感;而在另外一人,他已是到了顯著惡毒程度的意志現象,則必然產生一種過強的內在痛苦,永遠的不安,無可救藥的創傷;那麼,他就要間接來尋求他無力直接獲得的慰藉,也就是要以看到別人的痛苦景象,同時還認為這痛苦是他的勢力[起了作用]的表現,來緩和自己的痛苦。對於他,別人的痛苦現在已是目的自身了,已是他可以趁心飽看的一付景色了。真正的殘忍現象,嗜血現象,就是這樣產生的。這是歷史上屢見不鮮的,如在涅羅、多密遷這些皇帝,非洲那些覡師,羅伯斯庇爾這類人,都可看到。
我們今天哲學界的作者非常奇特地把善和惡兩概念當作簡單的,也就是不能再加分析的概念來處理。但是我首先要把這兩概念還原為它們本來的意義,以使人們不為一個模糊的什麼幻覺所束縛而以為這兩概念比實際上所含有的還包括著更多的什麼,以為這兩概念本身良足地就已把這裏應有的一切都說盡了。這是我能做得到的,因為我自己前此既未在美或真這些字的後面找個藏拙的地方,現在在倫理學里我也同樣不打算在善這個字後面去找這種藏拙之所以便用一個加在這字后的什麼性,——這辦法在今天似乎有一種特別的靈驗,在好些場合可用以解圍——,以便用一付莊嚴的面孔使人相信我在說出真、美、善這三個字時,我所做的還不只是用以指三個不著邊際的,抽象的,因而內容一點也不豐富的,來源和意義又各不相同的概念而已。誰要是熟知當今的文獻,而不得不千百次看到每一個最沒有思維能力的人是如何都相信,只要用一張大嘴和一副熱情的山羊面孔說出那三個字,就算他是說出了什麼偉大的智慧了;那麼,在看到這些之後,儘管那三個字原來所指的是那麼高貴的東西,可是現在在事實上,誰又不認為已變成了肉麻的東西呢?
[然而這是不可能的,]因此,過去好久了的事總還是要壓在良心上面。譬如這懇禱:「求主不要使我受試探」,就[等於]是說:「不要讓我看到我是什麼人」。——惡人在他用以肯定生命的暴力上,在從他加於別人的痛苦中對他顯現出來的暴力上,他估計著和他距離有多遠的就正是這意志的放棄或否定,[放棄或否定生命意志]也就是對於這世界及其疾苦唯一可能的解脫。他看到自己依附於這暴力的程度,看到自己是如何牢固地被束縛在這暴力上。在別人身上認識到的痛苦將不能使他有動于中,他只是掉在生命和感到的痛昔的手心裏。而這一點能否摧毀而克服他意志的激烈性,則尚在未定之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