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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從秦代的學室到漢代儒學獨尊的學校教育制度的建立 第二節 漢代的學校教育制度

第四章 從秦代的學室到漢代儒學獨尊的學校教育制度的建立

第二節 漢代的學校教育制度

四姓小侯學,是外戚集團創辦的貴族學校,創設於東漢明帝永平九年(公元66年)。所謂「四姓」,即樊、郭、陰、馬四大氏族,他們都不是列侯,故名「小侯」。這種貴族學校,是封建貴族特權的產物,待遇優厚,有條件聘名師施教。匈奴也曾派遣子弟來學習。此外,還有其他貴族學校,如東漢安帝元初六年(公元119年)鄧太后(公元80—121年)開設「邸第學」,招收漢和帝的弟弟濟北王與河間王的子女,年齡在5歲以上的40餘人,又招收鄧家近親子孫30餘人,在宮廷中開辦,專設教師和保姆,教以經書九九藏書。每天早晚,鄧太后親自到「邸第」對孩子們撫育教導,恩寵到了極點。這是中國也是世界上最早的幼兒教育的學校。
漢代中央官學除太學外,還有鴻都門學。鴻都門學創設於東漢靈帝光和元年(公元178年),因校址在洛陽的鴻都門而取名。這是中國古代最早的一所文藝專科學院。專門招收有寫作尺牘〔du讀〕、辭賦能力以及善於書寫鳥篆文字的人當學生。鴻都門學的設置、招生與任官均與太學不同。它是由當時宦官集團所控制的培植私人勢力的場所,有政治鬥爭的背景。但從學校教育發展史read.99csw.com上說,它是我國,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所文藝專科學院,它的設置為後代各種專門學校的開設開闢了道路。學生學習辭賦、小說、尺牘、書法、字畫等,與太學學習儒家經典相對抗,畢業生給以大官做,任官極為優厚。
國家的統一、經濟的發展、新的教學手段——帛和紙作為書寫工具的出現,這是漢代學校教育發展的三個基本的社會物質條件。在這三個基本條件的基礎上,在漢武帝劉徹(公元前156—前87年)實行的「獨尊儒術」的政策指導下,漢代的官學和私學都得到空前的發展,學校教育制read•99csw.com度已初具規模,逐步形成了儒學獨尊的學校教育制度系統,為以後整個中國古代的學校教育制度奠定了初步基礎。
漢武帝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置博士弟子員(即太學學生)50人,這便是漢代正式成立太學之始。太學設在京都長安的西北城郊,規模相當可觀,作為中國漢代的最高學府,與歐洲的雅典大學,埃及的亞歷山大大學等同處於最古老的地位。
漢代官學分中央官學和地方官學兩大類。中央官學有大學性質的太學,有特殊性質的鴻都門學、四姓小侯學等。地方官學按行政區劃,分別設立學、校、庠、序,九*九*藏*書其程度已有高低之分。
漢代沒有專門的教育行政機關,在中央的教育長官稱太常,是兼管教育的。地方學校則由各級行政長官兼管。
漢承秦制,但在教育上則轉而採用儒家的主張,重新肯定教育在培養人才和教化百姓兩方面的作用,把學校教育作為鞏固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王朝的重要工具。
漢代地方官學,按行政區劃設置。郡國設「學」,縣道邑設「校」,鄉設「庠」,聚(村落)設「序」。郡國學,據古籍記載是由蜀郡太守文翁(約公元前180—前120年)首創。蜀地(今四川省)文化落後,文翁為淳化民風,選派小官吏read•99csw•com到京師長安太學學習,學成歸蜀,委以官職。文翁還在成都市中,修築學舍,招收下縣子弟入學。數年後,蜀郡為之一變,可與文化較發達的齊魯之地媲〔pi辟〕美。漢武帝曾嘉獎其成績,下令「天下郡國皆立學校官」,地方官學才日見推廣。漢平帝元始三年(公元3年),命令郡國普遍設立學官,規定「學」與「校」設經師一人,「庠」與「序」設孝經師一人。「學」與「校」相當於中等程度,「庠」與「序」相當於初等程度。地方官學也以儒學為教學內容,以推廣教化為主要任務,對地方文化水平的提高和中華民族共同心理的形成,起了積極的作用。